Re: [新聞] 瑞莎傳列民進黨不分區 本尊親自回應了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時間 2023-11-07 13: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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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就是境外勢力用來做認知作戰 : 透過中共交好的媒體來提供資訊 : 這樣才能讓中共屬意的政黨選上 : 這要消毒什麼? : 為什麼中國歸化國籍的人不能擔任不分區代表 : 民進黨的外國人歸化就可以? : 這是看不起中國人 還是故意卡中共屬意的人沒辦法進入立法委員? 你是不是境外是利用來認知作戰的 中華民國國籍法規定 第 10 條 ,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你是不是在暗示黨大於中華民國法律規定? 法律規定歸化的人要滿十年才可以擔任立委 現在新聞說黨要提名一個歸化入籍不到十年的人要被提名當立委沒問題 反而是依國籍法跟兩岸關係條例 被解除公職限制的人黨卻說這種人不能被提名當立委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 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 ;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 (構)之下列人員: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義務役軍官及士官。 三、文職、教職及國軍聘雇人員。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得依法令規定擔任大學教職、學術 研究機構研究人員或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不受前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 之限制。 前項人員,不得擔任涉及國家安全或機密科技研究之職務。 是不是暗示現在台灣是依黨而治而不是依法而治? 法律再大也沒有黨意大? : ※ 引述《toshiba978 (頭噓吧jo機掰)》之銘言: : : 八卦版上搜相關新聞最早的一篇是中時 : : 現實新聞不知道第一篇是不是也是中時 : : 有請各位鍵盤偵探調查 : : 目前不排除是中時八卦一條龍作業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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