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少女IG「吞精喝尿」對話嚇壞家人!現役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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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oos (卡歐思)
時間 2023-08-16 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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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沈繼昌 3.完整新聞標題: 少女IG「吞精喝尿」對話嚇壞家人!現役軍人四度拐上床下場曝 4.完整新聞內文: 曾在桃園市某部隊服役的林姓現役軍人,去年6月底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還未滿12歲的少女, 雙方進而交往成為男女朋友,交往隔月後林男邀約少女在短短3周之內連續四度上摩鐵發生 親密關係,家人無意間發現少女IG「見面要幫我口爆吞精」、「如果沒有精液就喝尿,知道 了嗎」等鹹濕對話,憤而報警提告;桃園地院審理後,判林男有期徒刑4年,還可上訴;林 男挨告後已於去年11月退伍。 檢警調查,21歲的林姓男子於2020年9月入伍服役,去年6月底透過網路遊戲認識還未滿12歲 的少女,雙方交往後成為男女朋友,林男明知少女為未滿14歲之少女,心智未臻成熟,交往 後隔月竟邀少女上摩鐵,在未違反少女意願下在短短3週內先後四度與少女發生親密關係, 後來少女在個人IG上被發現與林男鹹濕對話,「我還沒有原諒妳喔」、「見面要幫我口爆吞 精」、「如果沒有精液就喝尿,知道了嗎」、「跟妳說吃精液,妳有吃嗎」,家人驚覺少女 遭誘騙失身堅持提告,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林男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林男雖坦承全部犯行,法官認為,少女係被告不斷勸誘下,才與被告 發生性行為,被告不顧少女對於男女情慾懵懂未知、性自主權認知未臻成熟狀態下與少女發 生性行為,另外被告尚未與少女或其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少女之母希望法院從重量刑 。 法官審酌,被告明知少女與其交往時未滿14歲,對性行為欠缺完全自主判斷能力,竟未控制 自身生理衝動,僅為滿足其情慾,雖未違反少女意願,犯後坦承犯行,並於法院審理時當庭 向少女之家屬道歉,合議庭依現役軍人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性交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3 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本案還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816/2562405.htm 6.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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