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賣仿真車牌不違法? 法界:證明犯意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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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oeta (鍵盤詩人)
時間 2023-07-29 1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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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自由 2.記者署名:記者吳昇儒/專題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賣仿真車牌不違法? 法界:證明犯意不易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7/29/210.jpg
早年仿製車牌技術低劣,很容易被警方一眼識破,有意犯罪者為了躲避警方查緝,會在犯 案前竊取他車的車牌,懸掛在犯案汽、機車上,擾亂警方辦案進度。但警方擔心,現在科 技及技術發達,若有不良商家想藉此撈一筆,有心犯罪者找上商家「客製化」仿真車牌非 常方便,很容易藉此降低被逮風險,警方與監理單位應及早擬定防範措施。 基隆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沈瑞坤表示,早期偽造車牌技術低劣,很容易被警方發現 ,所以犯案前,都會到偏僻處竊取車牌,藉以躲避查緝;但警方只要接獲車牌失竊的案件 ,經調閱監視器勾稽比對後,通常仍可順利揪出竊嫌。 現在3D列印技術日益成熟,仿造車牌技術也日新月異,有心人直接透過網路訂製車牌,即 無須冒險上街偷車牌,增加被逮風險,警方只能強化科技及其他手法輔助,與犯嫌鬥智。 律師柯林宏表示,汽車牌照包括「號牌」及「行車執照」,是公務機關發給車輛的許可憑 證,具有公文書的性質,依刑法第二一二條規定,車牌屬特許證之一種,偽造或變造車牌 號碼,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買家若掛上偽造車牌在路上行駛,則將構成刑法二一六條「行使偽造文書罪」,刑責與賣 家相同,還得吃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使用偽造、變造或 矇領之牌照」,最高得處一萬又八百元罰鍰。 柯林宏說,實務上要偵辦販售假車牌的賣家,較為困難,偵辦人員必須證明販賣者有「供 買家偽造使用的犯意」,才能符合要件;若買家以做紀念為由買入假車牌,則須解釋其與 該車號的淵源,且不得懸掛開上路。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596538 6.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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