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學生情侶「愛愛聲」吵整樓 學長錄音PO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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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lamsight (安穩殘憶)
時間 2023-06-07 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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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二十八 章 妨害秘密罪 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 部位者。 所謂「非公開之活動」是指活動者主觀上具有隱密進行其活動而不欲公開之期待或意願( 即主觀之隱密性期待),且在客觀上已利用相當環境或採取適當設備,足資確保其活動之 隱密性者(即客觀之隱密性環境)而言(例如在私人住宅、公共廁所、租用之「KTV」 包廂、旅館房間或露營之帳篷內,進行不欲公開之更衣、如廁、歌唱、談判或睡眠等活動 均屬之)。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2711 那巨蛋演唱會規定現場不能錄音錄影的 (真的有這種規定,見 [1]) 新聞報導拍說場外都聽得到太吵 這算不算妨礙秘密啊? 然後像是檢舉鄰居在家裡抽菸是不是也不行啊 好比說我陽台加個隔板,就符合採取適當設備,足資確保其活動之隱密性 有沒有鍵盤律師能解釋一下 @.@ 偶看不懂捏~~~ 額外參考資料 [1] 偷拍Jolin演唱會遭請出!演唱會為甚麼不能錄影? https://www.chaohsin.com/lists_01.php?id=9080 [2] 鄰居在陽台1小時抽4支菸,二手菸味飄樓上...他「靠2物」蒐證告贏了:你一直抽就 一直罰 https://shorturl.at/hJO38 : 媒體來源:中時 : 記者署名:戴志揚 : 完整新聞標題:學生情侶「愛愛聲」吵整樓 學長錄音PO網「50秒時射了」下場慘 : 完整新聞內文: : 南部某大學一名男大生,因不堪同樓層一對情侶晚上「叫春」太大聲,偷錄愛愛呻吟聲音 : ,在2021年5月更放上社群媒體,並留言指出,「一開門就聽到整條走廊叫得到處都是」 : 、「50秒時男的射了」,這對情侶氣得報警,事後遭妨害風化、妨害秘密罪偵辦。法院審 : 理後,認為男大生已觸犯妨害秘密罪,被判處3個月徒刑,但告訴人事後原諒,法官宣告 : 緩刑,可上訴。 : 這對情侶是大學班對,2人於校外學生宿舍租房,2021年5月,男方滑手機時意外發現社群 : 媒體上有1段男女做愛時的音檔,加上宿舍房門號,底下不少網友留言討論,但男生仔細 : 一聽才發現,自己竟然成為主角,才驚覺遭偷錄音。 : 男方報警後,警方循線找到po文的廖姓學長,雙方在事發後都已搬離租屋處,女方更因此 : 出現適應障礙及憂鬱情緒。且雙方和解未果,最終訴諸法律行動, : 警方表示,接獲報案後已請相關當事人完成筆錄,全案將依違反妨害秘密及妨害風化罪嫌 : 偵辦,校方則找來男同學並送校方性平會,同時告誡他不應再出現類似行為。 : 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大生將竊錄影音內容上傳至網路供人觀覽,加註貶低告訴人社會評價 : 的文字,嚴重侵害個人隱私及名譽,考量他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取得原諒, : 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處拘役50日,又犯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內容罪,處有 : 期徒刑3個月,均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2年。 :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607001118-260402?chdtv : 備註: 再吵NTR -- 性重財賄,俗輕仁義,嫁娶無禮,尊卑無次,婦言是用,男位居下。 風俗澆訛。多行詭詐。大抵貪求。父子計利。財多為貴。良賤無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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