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找「悠遊卡」?男逗留停車場 竟動手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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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tx1000 (時を刻む唄)
時間 2023-05-30 09: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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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記者 李潔 3.完整新聞標題: 為找「悠遊卡」?男逗留停車場 竟動手刮車 4.完整新聞內文: 新北市一名車主日前到林口一間大賣場消費,把車停在停車場,竟然被刮花!警 方獲報,調閱監視影像,逮到涉案男子,對方否認犯行,供稱會靠近轎車, 是在找悠遊卡,但他的行為被監視器拍得清清楚楚,到了法院,不認罪也沒達成 和解,被判得比較重,拘役59天,易科罰金相當5萬9千元。 穿白色上衣、白色短褲的男子,在黑色轎車旁逗留,但這不是他的車,眼看他緩緩 走到駕駛座,竟然伸出右手,狠狠用力劃一下。 這一刮兩片車門都被波及,連後輪上方也不放過,深深的刮痕,讓車主氣炸! 狀況發生在新北市林口outlet購物廣場,許姓車主當天早上10點把車停進去, 下午一點準備離場,沒想到才走到車子旁邊,就看到車身被人破壞,警方調閱 監視器,發現嫌犯在車主停車不到一小時就下手。 記者李潔:「被害車主來取車的時候發現,他的左側車身被刮了,長長一道刮痕, 他氣得報警求救,只是當警方逮到嫌犯,對方矢口否犯行,供稱從頭到尾都只是 在找悠遊卡。」 楊姓嫌犯落網後否認犯行,檢警調查,他學歷很高,博士畢業後在研究機構工作, 而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刮車!翻開判決紀錄,109年他在長庚醫院桃園分院的停車場, 刮壞別人的車,同樣也是左側車身、板金毀損,當時被判刑拘役40天,但他沒記取 教訓,今年四月又在林口賣場停車場,做出類似行為。 律師余韋德:「如果假設今天是不認罪的話,通常大概都是判59天,如果假設他今天 不認罪,而且也是累犯的話,通常才會判到兩三個月以上,如果假設他今天有認罪, 但是沒有跟對方達成和解,那通常都是判處罰金。」 警方調查,案發前雙方沒行車糾紛,也沒為了搶車位起爭執,嫌犯供稱尋找悠遊卡, 竟然伸手刮車,這一幕,監視器拍得清清楚楚,不願認罪、不肯和解,如今被判59天, 易科罰金也要5萬9千元,後續該賠的恐怕還是要賠。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137057 6.備註: 判決 這次的刮車 https://reurl.cc/LA07rL 新聞內提到的109年刮車 https://reurl.cc/M8ZkE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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