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父目睹女兒只穿內褲車上昏睡 男友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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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000200 (aa)
時間 2023-05-15 09: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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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父目睹女兒只穿內褲車上昏睡 男友稱「脫裙好睡覺」兩度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楊姓男子2021年4月7日開車載女友A回家,途中脫掉女友的裙子,想讓對方「好睡覺 」,抵達目的地之後,卻被女友及其父親認為意圖性侵,雙方鬧上法院。楊男一審獲判無 罪,檢方不滿上訴,最終仍因沒有其他證據,被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裁定駁回。 起訴書中提到,楊男2021年4月7日凌晨2、3點間開車載A女回家,見對方服用安眠藥熟睡 ,竟將車子停在路邊,脫下裙子意圖性侵,後來因為有人上車而沒有得逞。 楊男坦承的確曾在上述時間開車載送A女,也有暫時停靠在路邊,但否認有任何性侵的意 圖,脫下裙子只是想讓女友「好睡覺」,他還幫忙蓋了棉被。 而A女和父親接受警詢及出庭時,雖然證述大致一致,但對於父女倆是否一同發現「下半 身僅穿內褲」的狀況,以及是否曾一同質問楊男的部分,證述內容有重大歧異;況且父女 倆的證詞只能證明楊男將A女載回家時,女方的下半身衣物有被脫掉,雙方也有發生爭執 ,卻無法證明他將裙子脫掉的原因,考量到證述內容有瑕疵,無法當作有罪判決的證據, 「意圖性侵」也只是出於女方單方面的臆測,因此裁定楊男無罪。 檢方不服提出上訴,強調楊男當時是要載A女回家,並非在家中或是旅館休息,根本沒有 必要脫掉裙子讓女方「好睡覺」,也不能排除他有意圖性侵的目的,上述說詞顯然是卸責 之詞,違反經驗法則,不足採信。 然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此案查無其他不利楊男的積極事證,檢方認為他的行為「 依常理看來是意圖性侵」,仍屬於臆測之詞,法院無法依此論罪,最終裁定駁回,全案仍 可上訴。 ●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 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515/2499074.htm 6.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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