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家屬整理少女遺物憤告前男友吃禁果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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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000200 (aa)
時間 2023-05-02 09: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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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聯合報 2.記者署名: 張已亷 3.完整新聞標題: 家屬整理少女遺物憤告前男友吃禁果 法院因這理由判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林姓男子於2019年和一名少女交往,2人於同年底分手,隔年女子因不明原因發生憾事, 待女方家人整理她的遺物時發現林男疑似與少女發生性行為,憤而報案,檢方依妨害性自 主罪嫌起訴。屏東地方法院一審認定事證不足,無法確信林男犯行,判他無罪,可上訴。 檢方表示,林男和少女2人均為COSPLAY活動的愛好者,雙方在COSPLAY活動認識後,從 2019年5月開始交往,同年12月分手,少女因此心情鬱結,隔年9月14日在高雄市橋頭區發 生憾事,案發後女方家屬整理遺物時,登入少女的臉書和IG,發現林男曾與少女發生性行 為,經蒐集相關事證與聽取證人陳述後發現,男子於2人交往期間共得逞5次,認定他涉犯 刑法第227條第1項,依與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起訴。 林男於偵訊時堅持否認有與少女發生性關係,表示他最多就是和少女擁抱。男子辯護律師 指出,本案僅有女子及親友臉書上的對話,無法證明2人確實有發生性行為,也無法證明 少女有性行為經歷,不足以證明林男犯行。 女方家屬於審理期間則表示,少女原是一個很陽光的人,文筆和成績很好,3年前曾陪她 北上參加COSPLAY活動,當時她看起來很開心,懷疑她憂鬱的原因與林男有關,堅稱2人確 實有發生性行為,分手更導致她內心糾結困苦,才造成她的離去。 法院經調閱少女至診所心理諮商就醫紀錄、她與友人的網路通訊平台對話內容,以及聽取 女子家屬、友人的陳述後,一審認定事證不足,無法確信林男犯行,判他無罪,可上訴。 ★珍惜生命,若您或身邊的人有心理困擾,可撥打 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4470 6.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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