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北國小驚傳小二生遭學長3打1 男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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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ta0718 (vita)
時間 2023-03-03 1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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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是當事人 極簡懶人包 1. 校園暴力,3個四年級打1個二年級。 2. 事發地點於監視器死角。 3. 學校息事寧人,過程中幫四年級脫罪! 實用資訊 1. 驗傷:只要有受傷,外傷、內傷或心理受傷都可以。 2. 報警:警察會說14歲以下無刑責,但仍然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3. 蒐證:過程中都要錄音,且要跟對方說我有在錄音。 4. 蒐證:家長有權力跟學校調監視器,即使是監視器死角,也可以要求其他所有監視 器來佐證。 排版不好請見諒. 再來是一般流水帳式懶人包 2/21(週二) 下午 3個四年級打1個二年級生(以下簡稱A),把A從站著打(或推)倒在地上 ,還用腳踹頭、臉及肚子。 2/22(週三) 早上 學校定義為暴力偏差行為,非霸凌(註1)。 2/23(週四) 晚上 學校通知施暴者之一為桌球校隊,參加校外比賽,所以自述書(註2)還 未寫完,於3月初才會開調解會。 2/28(週二) 晚上 至警察局備案(原本是要報案,但警察回覆10歲無刑責所以變備案),由 公權力介入(教育局/社會局) 3/1 (週三) 下午 臨時通知3/2 下午開『說明會』要在所有家長前還原『事實真相』(在         下表示無法到場)。 3/2 (週四) 早上 記者與校方確認(平衡報導),校方回覆非暴力行為,是校園衝突,且 3位施暴學生有帶A至健康中心。 3/2 (週四) 下午 我把事情排開,準時到校。會議從頭到尾只有我一位家長,四年級家長 均未出面。 註1: 教育部規定霸凌必須『持續』 註2: 以前的悔過書現稱自述書。 鄉民合理疑惑 1.為什麼一開始不報警? 答:我是虎爸,最常跟他說沒有頭破血流骨折, 跌倒了就自己站起來就好,別喊痛,喊痛不會改變任何事,下次小心點就好了。 當天我跟A說: 有沒有任何地方受傷?任何地方痛? A: 當下會痛,現在完全不痛。 我: 好的,我們不說謊,不痛不需要特別去驗傷。那就等學校回覆怎麼處罰壞人。 2.為什麼說校方要幫四年級脫罪? 答:2/22還原現場時,班導師有轉述四年級導師說A有迴旋踢到四年級生手臂,在下立刻 回:當場還原。>>事實證明A無法踢到145公分高的手臂。 而後生教組長改口:有可能是踩到腳。 3/3 竟說此為校園衝突事件,3位四年級還有帶他去健康中心。 且桌球校隊沒有打人,抓住肩膀搖晃是要關心他,沒有惡意。 3.既然無明顯外傷,那對方還有錯嗎? 答:在下當天接到A後還仔細詢問,確認沒有任何痛才於隔天去學校了解。但2/22晚上在A 就寢後,A突然跑出來,我還先罵他說不睡覺跑出來做什麼!(抱歉,我知道是我的錯 ,應該先問他怎麼了),A回我說:我會害怕,我嚇一跳,回:你害怕什麼?A:我不 敢一個人去被打的地方,也害怕看到這3個大哥哥。其實當下心真的酸酸的。 受傷不限於內外,還有心理,更何況當下絕對有超過5位小朋友看到,且A當下很痛, 不舒服。 4.那你讓事情上新聞,你要求什麼? 答:事件一開始,在下詢問施暴者會得到什麼處罰,校方回覆:『正向管教』,也就是不 能下課,下課時間要做愛校服務(也不是每堂都做),而這處罰是最嚴厲的,時間長 達一週!特殊事件是二週!!! 在下表示不能接受,我不要任何賠償,我要求施暴者寫『我不可以霸凌學弟』1000遍 ,分五週完成,等於30遍/日,要讓我及A檢查。A之導師人非常好,還建議是否能更正 面點,改成『我要友愛同學』,我還回:老師的建議很好,我從善如流。 沒想到學校這十天不只沒有結果,還幫四年級脫罪,所以在下忍無可忍,除了訴諸公 權力,也希望讓大家知道此事,未來遇到了也會知道該怎麼做。 以上過程大多有錄音,處理程序又臭又長,如果鄉民們有興趣,在下可以再放上詳細版。 還有疑問在下都會一一回覆,感謝各位的閱讀及推文,真的希望政府能重視校園暴力, 而不是讓家長到處求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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