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在野黨大都收到陳宗彥招妓案監聽譯文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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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stelleRinz (小艾)
時間 2023-02-19 19: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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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時 2.記者署名: 邱新博 3.完整新聞標題: 在野黨大都收到陳宗彥招妓案監聽譯文 立委曝「貼心提醒」紙條有玄機 4.完整新聞內文: 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爆接受性招待,於前晚閃辭,時代力量黨團也收到相關資料。立委 邱顯智表示,在黨團收到的牛皮紙袋還附上一章紙條,「貼心提醒」洩漏監聽譯文可能違 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請小心使用;邱顯智認為,司法已經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邱顯智說明,此次陳宗彥接受性招待事件有三個事件,第一,陳宗彥涉接受性招待、貪瀆 ,台南地檢署辦案辦到案子不見,各界對此討論最多;第二,這次爆料流出的監聽譯文與 檢方內部簽呈,在過去前所未見,只有檢調機關、有閱卷權的律師有機會接觸到。 邱顯智表示,時力收到的牛皮紙袋還附上一章紙條,「貼心提醒」洩漏監聽譯文可能違反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請小心使用,顯見爆料者是熟悉法律的圈內人。他指出,究竟是 檢調系統洩漏,還是律師閱卷翻拍流出,目前不得而知。唯一確定的是,司法已經成為政 治鬥爭的工具。 邱顯智說,第三,這樣的爆料算不算是公益揭弊?我們應該保護、鼓勵這樣的吹哨行為嗎 ?從一面來看,揭發公務人員涉嫌不法有其公益性,應該保護、鼓勵這樣的吹哨行為,這 是第一個層次的關注。 從另一面來看,不論是檢調還是律師洩漏監聽譯文,都嚴重傷害了司法的中立性,讓司法 變成打擊異己的工具,這是第二個層次的憂心。 邱顯智表示,兩個層次都存在,都有道理,但也可能相互衝突,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需要有 「揭弊者保護法」的原因。我們需要定義清楚,什麼是揭弊?揭弊能否免除洩密的責任? 如何保護揭弊者?這些基本的問題不弄清楚,公益揭弊與打擊異己,公益與私利之間的界 線,只會越來越難以辨識。 邱顯智最後也說,這次的爆料者刻意在不同時間、給予各方完整程度不一的資料,有意識 的篩選資料內容,從國民黨的議員、民眾黨的特定民代到時代力量皆是如此,斧鑿痕跡斑 斑,已經跨越在公益揭弊與打擊異己的邊界,這也是他不願使用監聽譯文材料進一步發揮 的原因。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30219001104-260407?chdtv 6.備註: 中時狂喔 美麥ㄋㄟ 不是講性招待 而是直接講2個字招妓 簡潔有力 本來招妓也不是什麼壞名詞啊 你覺得招妓難聽 招妓就難聽 你覺得招妓不是負面名詞 招妓就不是負面名詞 關鍵還是在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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