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精神衛生法三讀 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不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tmac0818 (tmac0818)
時間 2022-11-29 22:08:04
留言 19則留言 (7推 2噓 10→)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TVBS 2.記者署名: 吳家瑜 3.完整新聞標題: 精神衛生法三讀 強制住院須法官裁定、不得超過60天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精神衛生法部分條文,刪除現行條文中對於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等規定,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新法也明定,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原則並採參審制,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由於新法牽涉跨部會,溝通協調層面甚廣,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精神衛生法施行日期,除強制社區治療、強制住院治療條文及對應罰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訂定,其餘條文自公布後2年施行。 精神衛生法於民國79年公布施行至今,雖然期間歷經4次修正,但逾10年未大修;台灣近年精神疾病的社會案件頻傳,包含北捷隨機殺人、小燈泡事件、鐵路殺警案、口罩殺人案等,引發社會議論。 為鞏固社會安全網並呼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兒童權利公約(CRC)精神,行政院會今年1月通過精神衛生法修正草案,5大重點包含推動心理健康促進、積極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及多元社區支持、精進病人協助及前端預防,強化病人通報及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強制住院改採法官保留,及病人權益保障。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環境委員會雖於5月初審通過,但仍有多項保留條文待協商;不過朝野在11月15日達成共識,修正條文排入今天院會討論事項並三讀通過。 為落實病人知情同意權,醫療過程應提供可理解表達方式,新法刪除現行對嚴重病人「得僅經其保護人同意」、「得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等規定,並明定精神照護機構若因醫療需要,經病人同意而限制居住場所或行動,應遵守相關規定並於最小限制範圍。 現行精神衛生法明定,精神疾病強制住院、強制社區治療,由中央主管機關精神疾病強制鑑定、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審查。 為保障嚴重病人權益,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強制住院改由法官裁定,審查會應協助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向法院提出嚴重病人強制住院或延長強制住院聲請,並協助法院安排審理。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法院裁定採參審制,組成包含法官、精神科專科醫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且強制住院不得超過60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1975719 6.備註: 這個法對社會安全網有幫助? 嚴重病人從只要家人同意變成法官同意有比較好我不知道 但一定比較慢吧 還要先兩個專家審查為什麼不專家審完直接關就好 而且最長只能74天關完之後就沒事了? 怎麼覺得這個法是在加強精神病患的權益不是防範他可能犯罪 有專業人可以解析嗎? -- StylishTrade: 精神病要跑出來惹??????????? 111.249.209.68 11/29 22:08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7.13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9730886.A.DF5.html

petshopboys: 法官懂個屁啊 209.107.180.38 11/29 22:08

tamama000: 好棒 精神病免死金牌版本更新又Buff223.137.204.163 11/29 22:08

hebeshaman: 什麼爛法阿 思覺失調無敵了220.137.102.163 11/29 22:09

syldsk: 法官修過哪個課程有精神科醫學專業? 36.224.83.36 11/29 22:09

ispy03532003: 讓你各位韭菜在路上多活兩個月還不 42.74.61.242 11/29 22:10

ispy03532003: 跪安 42.74.61.242 11/29 22:10

hcwang1126: 感覺上是看齊先進國家但沒配套 118.166.34.198 11/29 22:10

takechance: 司法精神病院在哪? 114.43.129.235 11/29 22:10

hcwang1126: 王景玉ㄧ陣子會出來一下 118.166.34.198 11/29 22:10

carsly: 媽的要社區自行承擔神經病了 114.44.114.175 11/29 22:12

asd065: 並採參審制怎不畫重點,到時國民法官也有份 61.227.191.102 11/29 22:12

greenanne: 感覺社會案件要增加了 1.171.59.171 11/29 22:12

coldlee: 看齊先進國家但一定會搞到沒配套+1 131.180.8.197 11/29 22:12

Escoffier: 所以家屬堅持沒病不就醫的可以強制?? 101.10.45.99 11/29 22:12

MoWilliams: 法官: 又在搞我? 42.77.213.31 11/29 22:12

greenanne: 家屬真慘 1.171.59.171 11/29 22:13

konanno1: 病人不同意住院...就直接可以離開嗎 175.182.8.222 11/29 22:14

wuu831: 窩操 114.44.41.55 11/29 22:16

tonyo: 好瞎,難怪那麼多法官變成怪怪的 42.77.133.37 11/29 22:17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