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殘暴男最終判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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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bart (凱巴特)
時間 2022-11-26 01: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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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件事情很怪 至今我們只知道挖眼男姓楊 那挖眼男的本名叫什麼? 上次試著Google判決書居然找不到 (判決書會記載被告的本名) 是本魯的搜尋關鍵字寫錯嗎?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中時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2.記者署名: : 林偉信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3.完整新聞標題: : 屏東超商女店員挖眼案 殘暴男最終判決出爐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4.完整新聞內文: : 楊姓男子去年因被超商女店員提醒戴口罩就惱羞成怒,動手暴打、殘忍挖眼睛的楊姓男 : ,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依重傷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他另涉傷害罪部分判刑1年 2 : 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年定讞。 : 去年6月30日楊男到早餐店因看到與他母親有爭執的范姓女子與他人交談,心生不滿, : 先徒手揮拳搥打她,再持菜刀揮砍她致其受傷,此部分傷害罪楊男遭判刑1年2月確定。 : 去年9月26日楊男至屏東某家超商購物時,不滿潘姓女店員阻止他坐在店門口抽菸,竟 : 入收銀區,仗著體型壯碩把潘女壓制在地 ,雙拳朝頭部猛烈敲擊,還出手狂挖雙眼, : 到員警到場以警棍制伏。但近3分鐘瘋狂攻擊下,潘女雙眼嚴重受傷、左眼視網膜剝落 : 高雄長庚醫院事發後第一時間集合整合整形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護理照護、社服、 : 神科等醫療團隊緊急為潘女治療,所幸手術後無視網膜剝離併發症,眼球周邊結構也成 : 復位。 : 一審及二審依重傷未遂等罪將楊男判刑5年,檢方上訴認為楊男僅因細故,即對潘女摳 : 雙眼、壓制在地、勒頸及朝鼻、頭部位揮拳,致潘受有頭部外傷併蜘蛛腦膜下腔出血、 : 眼窩骨骨折及結膜傷口等嚴重傷害且未與潘女和解,犯後態度並非良好。 : 檢方主張,二審維持一審判決,對楊男重傷未遂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4年,有量刑悖離 : 例原則、公平原則之違法。 : 最高法院認為,檢方上訴只是對原審取捨證據與判斷證據證明力,以及量刑裁量職權之 : 法行使,以及原判決已經說明之事項,任意指摘為違法,或單純再為有無殺人故意事實 : 爭論,均非適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判決駁回定讞。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124000987-260402?chdtv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要讓我們這群市井小民記住這個挖眼男 以後遇到才能事先提防,避免慘遭突襲 都不公開是要怎麼防...... 感謝提供(之前嘗試搜尋的是地院高院) 以後不叫挖眼男,請叫牠 依據個資法20-1-4,公開姓名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05.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9397111.A.B70.html

mopepe5566: 知道又能怎樣? 101.12.89.218 11/26 01:27

jil: 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剪電纜的姓什麼111.253.217.204 11/26 01:30

ppptttqaz: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台上字第4538223.139.94.244 11/26 01:31

ppptttqaz: 號223.139.94.244 11/26 01:31

wetland: 我倒是好奇你要怎麼先提防 116.89.136.198 11/26 01:56

cool10528: 知道姓名然後呢?他臉上又不寫姓名111.241.212.249 11/26 01:57

teller526: 媽呀看照片這男的還很壯 應該八成鄉民 114.47.171.4 11/26 02:01

teller526: 都打不贏他 114.47.171.4 11/26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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