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基隆男未走斑馬線「硬闖馬路遭撞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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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ocus (哪來的)
時間 2022-11-12 23: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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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基隆男未走斑馬線「硬闖馬路遭撞死」!法院依1原則判駕駛無罪 4.完整新聞內文: 基隆市仁一路3日去年10月15日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羅姓老翁在穿越馬路時未走斑馬 線,導致駕駛自小客車的劉姓男子來不及閃避迎面撞上,事後羅姓老翁雖被緊急送醫,但 仍在當天遭院方宣告不治。檢方事後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劉男,不過基隆地院審理時指出, 劉男當時並未違規,且基於「信賴原則」相信其他用路人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因此認定劉 男無過失,判他無罪。 根據判決書內容,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10月15日下午約2點左右,當時劉男駕駛自小客車 沿基隆市信義區仁一路往東明路方向行駛,行經仁一路59號前,與行走穿越馬路的羅姓老 翁發生碰撞,造成羅男創傷性休克、顱內出血併左側硬腦膜下出血、腸繫膜出血、骨盆骨 折併骨盆腔出血、雙側膝部挫傷等傷害,經送基隆長庚紀念醫院急救後,仍於同日晚間7 點左右死亡。 檢方調查後,認為劉男應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當天視線良好, 路面也無缺陷、障礙物,竟疏未注意而導致羅男被撞擊後傷重不治,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嫌 將劉男起訴。 劉男在開庭時表示,他當時是正常行駛在道路上,也沒有超速,事發時右前方有行進中的 機車擋住他的視線,不料羅男看到機車後不僅沒停下來,還硬闖違規過馬路,出現在他面 前時他已來不及煞車,才會撞上羅男。 對此,法院根據行車紀錄器,認定劉男當時的車速約每小時33至35公里,低於該路段50公 里速限,而羅男閃過機車到他車前時,劉男約僅有1.53秒的時間可以反應踩剎車,根據交 通部公路總局提供的相關研究資料,大多數駕駛在未感知危險而必須做停車動作的典型反 應時間為1.6秒,劉男根本無法即時做出煞停的動作。 法院指出,劉男基於「信賴原則」,相信大家騎車、駕車與行人穿越馬路,都會依號誌指 示遵守;反觀事故地點距離最近的行人穿越道僅28.4公尺,羅翁仍執意由事發路段穿越道 路,違規行為與本案事故發生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因此劉男就本案事故發生並無過失可言 ,亦不須為羅翁死亡結果負責,判決劉男可免過失責任。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12/2378995.htm 6.備註: -- Warning 警告:你的肝在你體內 它非常的火 ______ 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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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ard61313: 幸好駕駛無罪 116.241.31.32 11/13 00:00

kidd007008: 總算有好判決了 223.137.8.225 11/13 00:01

sasolala: 上次桃園的女生還好有走斑馬線 118.165.87.75 11/13 00:01

greensaru: 民事呢? 223.137.27.187 11/13 00:01

ianlin1216: 法官英明 223.137.21.188 11/13 00:02

arickal: 死者家屬應讓要負擔車損及精神賠償 218.164.65.149 11/13 00:02

arickal: 從遺產裡面扣 218.164.65.149 11/13 00:02

brodf084972: 民事賠完了嗎?一定還沒111.248.175.237 11/13 00:03

Cll7do9k: 關鍵就是反應時間不足 才有沒過失的可能111.248.171.223 11/13 00:09

ESCADA: 檢察官也太扯 123.193.249.19 11/13 00:13

lawfer: 台男頂尖對決 42.72.205.157 11/13 00:15

TCLanLanLu: 鬼島交通法規都是拿來卸責的 速限25?? 111.241.190.31 11/13 00:17

TCLanLanLu: ??? 111.241.190.31 11/13 00:17

attpp: 是物理老師算的嗎? 101.9.201.189 11/1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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