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坤輿掩埋場案被判停止開發 苗縣府宣布不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
時間 2022-07-28 11:42:14
留言 2則留言 (0推 0噓 2→)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彭健禮 3.完整新聞標題: 坤輿掩埋場案被判停止開發 苗縣府宣布不上訴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27日就就苗栗縣政府同意坤輿案開發行為做出判決,判決苗栗縣政府 敗訴,聲明苗栗縣府應命令坤輿公司停止開發。縣長徐耀昌今天表示,縣府除於宣判當天 第一時間函文坤輿公司中止試運轉許可,另考量社會和諧,決定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盼 紛擾就此落幕;但徐同時強調,縣府受理申設程序絕未違反法令,也絕無對廠商放水情事 。 苗縣府於昨天下午收到判決書,徐耀昌今與環保局長陳華盛、警察局長陳武康等人,召開 記者會說明。 對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結果,徐耀昌表示尊重;他強調,縣府相關行政作為絕未違反法令 ,盼外界別再無的放矢;按環保署相關法規,申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應否實施 環評,是以申請同意設置文件的「計畫內容」,以及申請時的標準加以認定;坤輿90年間 提出的同意設置文件,申請面積1.7958公頃,日處理量190公噸,均未達90年當時規範應 實施環評的2公頃及200公噸的標準。 徐耀昌表示,自救會後來依環評法第23條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定除 坤輿提出申請計畫的範圍外,包括聯外道路、水泥建物和地磅所在土地,都應納計申請開 發範圍,因此總面積超過2公頃,應實施環評;對此,縣府也尊重法院獨立審判的見解。 徐耀昌指出,另外,整個申設過程,環保署曾介入調查瞭解,在縣府針對相關疑義逐項檢 附資料佐證後,環保署即已回覆自救會,並無明確證據認定縣府核發同意設置文件的行政 處分違法,足證明縣府全程遵照中央訂定的環保法規及程序辦理。 陳武康表示,對於27日坤輿公司進場與自救會居民爆發暴力衝突,內政部長徐國勇及警政 署長黃明昭第一時間都表達關心,他已要求警察局依法積極偵辦,對於坤輿公司雇用臨時 保全人員違法脫序的行為,並祭出最高50萬元罰款,苗栗縣警察將勿枉勿縱,持續緝捕違 法份子到案。 徐耀昌也呼籲,希望在縣府決定不上訴後,過去的紛擾、不安、指責,甚至不理性的謾罵 ,可以就此落幕,尤其選舉將屆,也希望各參選人不要為了政黨、個人藉此製造聲量,他 認為「很不好!」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4005247 6.備註: 現任苗栗王是不是在臭天賜良機的前苗栗王阿 嘻嘻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45.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8979736.A.BF7.html

froce: 外國事務。反正苗栗國人自己選的自己承擔180.217.218.107 07/28 11:43

gundom: 為了政黨?苗栗王不是跟你同黨的喔? 60.251.200.194 07/28 12:01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