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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父子聯手打死人。(圖/記者楊熾興翻攝,下同)
: 桃園市平鎮區中豐路山頂段17日14時40分許發生一起兇殺命案,50歲湯姓男子與52歲邱姓男
: 子,兩人平日因飼養犬隻妨害安寧問題常有口角糾紛,本日湯男酒後前往邱男家理論,兩人
: 一言不合發生肢體衝突,邱男憤而拿起一旁的鐵棍重擊湯男頭部,邱父也加入戰局,造成湯
: 男頭部大量失血倒地不起,經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警方獲報前往,立即將行兇的邱姓父子
: 逮捕。
: 平鎮警分局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林明信表示,湯姓男子因家中飼養米克斯犬,常遭住在斜對面
: 的52歲邱姓男子檢舉犬隻吠叫妨害安寧,兩人因此長期有嫌隙,湯男本日酒後去找邱男理論
: ,兩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邱男隨手拿起放在一旁的鐵棍重擊湯男頭部。
狗就像是自己的小孩一樣,你的小孩管教不當,例如捷運上大吵大鬧
別人沒對你的小孩動手動腳,
也僅是檢舉你管教不當,結果你喝酒+衝去別人家裡鬧事?
PS:在國外擅自到別人院子好像有些地方可直接開槍
狗不像是人類小孩一樣,長大後最終智慧無法跟一般成人相比。
人類的成人 "部分而言" 該對自己行為負責,
例如自願成為詐騙,那在菲律賓被槍決活該;
狗的話多半是管教問題。 (撇開某些品種、是否適合養還有待專家研究)
在許多案例中,狗吠往往打狗,個人基本上是不崇尚打狗這件事
甚至打人也是如此。
但此事而言,如果真要找人或狗負責,個人覺得"人"還是該扛起責任的一方。
(例如"有些"路邊在吠的野狗,就是人類棄養的問題)
加上這個案例是死者自行闖入別人家理論,還喝酒
喝酒後跑到人家家裏,根本就不是理論,是在找麻煩了。
整件事感覺反倒死者應該賠償 "家被闖入者" 的精神損失以及後續事情處理的時間賠償
我不是狗本,狗也不會比人類大,頂多對等。
動物很可愛,但若要與人相處,勢必還是得考慮"其他人"是否被影響,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喜歡 "你喜歡的動物"。
當然這是我對責任歸屬的看法,有誤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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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8月17日嗎
這剛好是我成為魔法師的紀念日,每年這時候我都會跟初音吃蛋糕慶祝
先前美國有個沒牽繩也沒抱好的,
狗直接落入88度強酸溫泉,狗後來死亡,我覺得不算是負責任
沒牽繩我基本上不支持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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