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偷開警車憑這點無保釋放 北港武德宮全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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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jrq5785 (問問哥)
時間 2022-04-12 02:15:51
留言 20則留言 (3推 2噓 15→)

: 訴。一名嘉義人趁亂駕駛警車,衝入人群阻止雙方衝突,被檢方依妨礙公務罪起訴,但因 : 檢方採信其說詞「看不下去在神明面前打架,想阻止雙方發生衝突。」所以最後被無保釋 : 放。其餘20人全部被依聚眾鬥毆罪嫌起訴,分別以3萬至10萬元金額交保。 檢察官有可能是法盲,或是國民法官法盲 到底誰是法盲? 行為人說:「看不下去在神明面前打架,想阻止雙方發生衝突」 可是事實是甚麼?能否支持行為人的說法? 不就是他開警車衝進去然後下車而已嗎? 刑法第158條1項,5樓朗誦一下法條內容: 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這條的構成要件有 客觀:「冒充公務員」「行使職權」 主觀:本罪故意 請問一下在這個案子中是否有冒充公務員故意? 又請問一下是如何行使職權?把警察的A車開到B地就是行使職權嗎? 退步言之就算158條1項成立,還有刑法第24條1項要討論阿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 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請問各位國民法官要怎麼判?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38.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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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iamatozero: 這裡是鬼島,你不懂鬼島,情理法 42.74.211.132 04/12 02:20

fishouse: 媽祖代言人你敢動他? 42.72.223.23 04/12 02:20

syldsk: 緊急避難啊,可能差點打到他 36.224.74.74 04/12 02:28

banbanzon: 幫忙泊車方便警察大人上下車勤務(誤 1.160.3.106 04/12 02:53

koiopolo2: 他又沒說他是警察 == 101.136.175.67 04/12 02:59

koiopolo2: 這兩項看起來都很硬 你才法盲吧 101.136.175.67 04/12 03:00

lakefox: 但偷警車依妨礙公務起訴干158條什麼事? 122.118.17.9 04/12 03:00

lakefox: 檢察官原本就沒要提158條 你拉這條出來 122.118.17.9 04/12 03:01

lakefox: 談有什麼意義嗎? 122.118.17.9 04/12 03:01

whitenoise: 你連起訴法條都弄錯,另外「檢方採信 42.77.134.126 04/12 04:24

whitenoise: 其說詞」才是本案讓人覺得荒謬的地方 42.77.134.126 04/12 04:24

whitenoise: 這檢察官連起訴都省了,還法官怎看勒 42.77.134.126 04/12 04:26

whitenoise: ?? 42.77.134.126 04/12 04:26

JOKO58802218: 神光保佑~ 116.89.129.11 04/12 08:21

op520: 政黑最講法理情 嘻嘻 117.56.172.180 04/12 08:36

lpbrother: 如果鄉民趁貨車司機下車補貨去偷開車繞101.137.171.182 04/12 10:37

lpbrother: 一圈繞回原點,犯了啥罪?101.137.171.182 04/12 10:37

Kazmier: 神明最大!223.141.128.198 04/12 10:43

qw5980162: 哪裡荒謬? 笑了 223.141.84.205 04/12 10:48

qw5980162: 難道不能採信 必定要起訴喔? 223.141.84.205 04/1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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