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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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ufu08 (saufu)
時間 2022-01-24 12:46:15
留言 12則留言 (1推 4噓 7→)

為什麼可以併科罰金啊?不直接強制關個幾天啊? 是因為法律,很善良的為酒駕的人考慮到… 他好可憐喔,他不是故意的啦,他只是吃了什麼薑母鴨,還是喝了什麼飲料的,他怎麼知 道有酒精成分呢? 他還年輕,小朋友而已,他不知道酒駕這麼嚴重啊?要再給他一次機會啦,直接抓進去關 太不人道了? 以後有前科,怎麼找工作啊? 他是單親爸爸,要養家活口,他不是故意的啦,只是做粗重的勞力活,天氣又冷,喝個兩 杯暖暖身,如果你直接把他抓去關了,他家裡的小朋友怎麼辦呢?太沒人性了 等等等… 以上,除此以外,我想不出其他理由為何酒駕不能直接抓進去關吧 : ETtoday新聞雲 : 快訊/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首犯未肇事可判3年罰30萬元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147/d6147357.jpg
: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2022年01月24日 09:52 : 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即便未肇事的刑責,從 : 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根據現行《刑法》185條之3規定,駕駛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 : 度達0.05%以上,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 三讀條文明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 : 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 三讀條文也規定,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 : 分確定,於10年內再犯第1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 : 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124/2176480.htm : https://is.gd/5PnYUu : ETtoday新聞雲 : 快訊/立院三讀酒駕罰責加重50%  首犯未肇事可判3年罰30萬元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147/d6147357.jpg
: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2022年01月24日 09:52 : 立法院臨時會24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酒駕即便未肇事的刑責,從 : 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saufu08 (223.136.170.175 臺灣), 01/24/2022 12:47: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42999577.A.6FC.html

su4vu6: 他不想付錢可以選擇被關阿0.0 36.229.241.229 01/24 12:48

su4vu6: 付錢只是關的部分 跟前科沒關係ㄅ 36.229.241.229 01/24 12:49

johnhmj: 「得併科」114.137.155.177 01/24 12:50

ghghfftjack: 老兄 併科的意思是要關還要罰錢耶.. 27.52.75.117 01/24 12:51

ghghfftjack: 只是罰不罰錢是選擇性的 27.52.75.117 01/24 12:51

ghghfftjack: 易科才是可以付錢不用關的 27.52.75.117 01/24 12:52

l1054010: 搞笑了割120.126.194.248 01/24 12:52

siwinee: 直接盤死刑槍斃! 101.12.58.162 01/24 12:53

hiphopboy7: 易科才是繳錢抵坐牢 114.137.173.30 01/24 12:53

jamestracy: 建議先查一下併科的意思再發文 1.164.235.200 01/24 12:57

wjv: 可憐吶 111.255.1.112 01/24 13:07

svel: 門外漢???? 119.14.57.126 01/24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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