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Foreign_Inv
這幾天在ft券商網頁爬文後看到這個
https://reurl.cc/x1OZR1
美國《國內稅收法》第1446(f)的新規定
包括 Master Limited Partnerships (MLP)、Public Traded Partnerships (PTP) 和
Exchange Traded Funds (ETF)。
當前的第 1446 條規定已經擴展到包括了合夥企業收益分配的稅務預扣。從 2023 年 1
月 1 日開始,將要求對以上所述收益分配徵收額外的10%新預扣稅;另外賣出交易總金
額也將被徵收額外10% 的預扣稅。
網頁裡也提供了2023年1月1日起
針對1446(f)條徵收賣出總額10%預扣稅的股票的連結查詢清單
想知道這類型的股票有包含大部分人在美國券商買的ETF嗎?
例如Vanguard 發行的VTI、VOO、VGT等美國的ETF
有看到討論區留言版上說
這條規定是針對
PLP的ETF才會扣成交金額的10%的預扣稅
而這類的etf大部分都是以期貨為主
例如原物料商品期貨
持有真實股票真實黃金真實債券的etf是不影響的
不知道大家對這條美國《國內稅收法》第1446(f)的新稅制規定
有沒有更詳盡的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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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140.110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67972749.A.E43.html
→ alex1973: #1ZQBxy8t (Foreign_Inv) 11/09 14:40
→ alex1973: 前面就有幾乎一模一樣的問題了,我還以為是我錯亂了 11/09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