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Foreign_Inv
看了原po的問題才意識到
我今年已經從ib匯了6萬鎂回台灣的帳戶
所以有相同的煩惱
這類問題的本質都差不多
就是法規跟實務差異太大
以致於版友見解分歧
或據跟國稅局交手過的版友說的
稅務官的解釋空間和權限很大
只能說法規還有很大的修改空間
回到原po的問題
我可能會在年底前賣出6萬鎂的VTI再馬上買回
有4~6倍的槓桿可以用,對ib使用者都不成問題
(雖然不致於造成滑價,但會分批操作當練習)
然後明年就正常報稅並附上對帳單
這樣大家都比較好做事,也比較沒有模糊空間
: 各位大大你們好
: 請問如果使用IB融資的時候把wire收款銀行設定成台灣的美金帳戶
: 然後一直不做獲利了結的動作
: 只有要用錢的時候用融資的方式匯錢回台灣
: 這樣是不是只需要在匯錢回台灣的時候要申報境外所得?
: 那申報的時候是全額都算是獲利的部分申報還是以20%算獲利申報?
: 另外
: 假設IB融資的時候收款端是嘉信的帳戶
: 在台灣消費都以嘉信debt card提款
: 這樣是不是連境外所得的部分都沒有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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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回的6萬鎂是借貸不是獲利 理論上也不用申報
但不知道國稅局在實務上到底會怎麼認定
乾脆就實現部分獲利然後順理成章地報稅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32.1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630806763.A.989.html
推 boombastick: 6萬鎂其實沒必要這樣搞,就算6萬鎂全部是獲利,一次 09/05 10:00
→ boombastick: 匯回來也不會有什麼問題也不用繳稅啊 09/05 10:00
推 Latte7: 灰色地帶,問你的稅官 09/05 11:42
→ Latte7: 不過沒600萬,應該是沒什麼興趣查 09/05 11:43
推 liangjr: 所以就是當年度匯回來的雖然是融資但是仍然賣出等量的資 09/05 13:35
→ liangjr: 產產生一筆收入用來申報,了解。這確實是雙方都可以顧及 09/05 13:35
→ liangjr: 到的做法 09/05 13:35
推 liangjr: 我可能也會以這種方式操作,金額大概會控制在20萬鎂以內 09/05 13:42
→ paimin: 一年匯六百萬內全當獲利申報簡單方便 有超過再來煩惱 09/05 15:55
推 gofigure: 今年很難不超過吧 XDD 最好的方式是先實現額度內 09/05 16:58
→ gofigure: 剩下的花點錢買明年到期的put當保險 09/05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