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全美券商手續費大戰

看板 Foreign_Inv
作者 geminitw (geminitw)
時間 2019-10-22 08:10:34
留言 16則留言 (6推 0噓 10→)

: 標題: Re: [情報] 全美券商手續費大戰 : 時間: Tue Oct 22 05:27:56 2019 : : 半夜不睡覺更新一下, : 兩小時前,美國銀行所屬的美林證券 (Merrill Edge) 宣佈加入無限次免手續費戰爭。 : 資料來源: http://t.ly/PAZVw : : 不知道台灣客戶有沒有… 好像大間的都免手續費了… 還有誰還沒有嗎? : : 目前清單: IB、E*trade、Charles Schwab、TD Ameritrade、Fidelity、Merrill Lynch : : 推 asd5asd5asd: 是IB lite不是IB歐 10/22 08:03 https://imgur.com/1G3qv9Z 10/15 用 IB 帳戶 買進依然被扣手續費 7.5 不知 IB Lite 是否可以用 IB 的帳戶登入? 手續費是 0 嗎? -- 想到台北地院出庭嗎? 喜歡公然侮辱是吧? 多賺點錢來賠 用點腦都知道 "流寇" 就是貶義, 你確定你有做好國文功課? 公然侮辱是公訴罪, 由檢察官判斷要不要起訴, 法官決定成案與否. 你現在是在暗示 檢察官 + 法官 聯合恐嚇取財? 你是在讓大家笑噴鼻涕的嗎? 還是你聽到地院就會怕? 有不好的回憶嗎? 就有某樓在帶風向呀, 揚言要"告死你" 都不是恐嚇了, "暗示" 提告怎麼會是恐嚇? 況且, 公然侮辱是公訴罪, 賠款是賠給國家, 居然有小X 說是 "取財"? 我才笑說這是暗示檢察官/法官 要取財嗎? 合法的權利主張、揚言提告,都不算是「惡害」通知 揚言提告、寄律師函、存證信函、上警局講、上法院講, 都不算是「惡害」通知, 即使因此心生恐懼(怕上法院、怕被法院查封房子), 因為是合法權利的主張,也不能說是「惡害」通知,不成立恐嚇罪。 實務見解像是: (一)臺灣高等法院104年上易字第901號刑事判決 (二)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102年度上訴字第543號 https://shorturl.at/hksEU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87.1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71703038.A.5D3.html

ffaarr: 人在美國才能用lite而且lite融資利率會增加。 10/22 08:12

vatog: 中國流寇被股版水桶流竄到這裡囉? 不會看IB lite的規定嗎 10/22 14:08

vatog: ? 10/22 14:08

savage500: 你就沒做功課啊 是要告什麼汙辱用點腦好嗎 10/22 22:34

cityport: 沒事加上地院這一句,現在變成恐嚇取財了 10/22 22:56

cityport: 我那話是寫給vatog看的 @@ 10/23 00:00

cityport: vatog要不要採取行動,跟鼻涕有什麼關係 @@? 10/23 00:01

trouble04323: 深呼吸 世界很美好的 10/23 08:41

zmack0905: 不太懂,原來暗示提告算恐嚇嗎? 10/24 13:32

zmack0905: 原來如此,學習了 10/24 18:01

babylon297: 亂槓結果槓到法律專家?XD 10/25 00:31

kiwigood: 好害怕 10/25 12:44

guesttry: 我覺得問傭金很正常啊~滿多人不在意的???? 10/27 00:04

ShiuanRefuel: 哇喔 請問可以告訴我什麼是"公訴罪"嗎?? 我接觸法律 02/01 00:44

ShiuanRefuel: 這麼久 沒學到什麼是"公訴罪"耶 看來是刑法大師中 02/01 00:45

ShiuanRefuel: 的大師 已經到了可以自創法學名詞的地位惹 02/01 00:45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