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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st2: 完全不認同綠角看法 08/11 10:47
推 goliathplus: 基本上看資產規模啦… 08/11 11:16
→ goliathplus: 複委託根據稅法不能免遺產稅 只是很難清查 08/11 11:17
→ youngice: 所以奈米戶是有可能逃過 也有可能被查? 08/11 11:28
推 Berkshire: 我自己沒有任何美國稅法專業,只是單純討論 08/11 11:36
→ Berkshire: 綠角本身應該也不懂美國稅法,這篇文章也僅是他的猜想 08/11 11:37
→ Berkshire: 我只是很好奇,既然複委託是以「券商名義」持有 08/11 11:39
→ Berkshire: 個別投資人僅是券商背後的實質受益人 08/11 11:39
→ Berkshire: 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美國還要收個人遺產稅的話 08/11 11:40
→ Berkshire: 那麼,在台灣購買以美國股票為標的的海外基金呢? 08/11 11:41
推 jrmy: 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共同基金免美國遺產稅 08/11 15:07
推 mfcke: 問個智障問題 以複委託來說 假設親人過逝 馬上登他帳密 清 08/11 16:37
→ mfcke: 空持股 錢不就躺好在台灣戶頭了 那個環節不穩嗎 08/11 16:37
推 kichikuou: 你可以這樣做,但分遺產時要保證沒糾紛,不然只要有人 08/11 17:19
→ kichikuou: 告到國稅局...科科 08/11 17:19
推 Berkshire: 樓上m大說的,也確實是複委託另一項優勢。 08/11 17:56
→ Berkshire: 市價賣出,立即轉換為去世者"在台灣"的美金現金資產 08/11 17:57
→ Berkshire: 如果是海外券商,賣出之後,在還沒匯回來之前 08/11 17:58
→ Berkshire: 都還是屬於該去世者在美國的資產 08/11 17:59
推 sgxm3: 綠角推廣被動投資的豐功偉業是事實,但除此之外,像是美國 08/11 18:28
→ sgxm3: 稅法部分看看就好。 08/11 18:28
推 kichikuou: 確實如此,綠角其實避免提稅法的部分一陣子了,即便有 08/11 19:39
→ kichikuou: 回答也都是用很籠統的說法,不敢直說該如何處理稅金問 08/11 19:40
→ kichikuou: 題,對比當初積極鼓勵大家退稅的作法,大家自行思考 08/11 19:41
→ kichikuou: 但!綠角還是偉大的,應該有不少人是看了他的介紹而走向 08/11 19:43
→ kichikuou: 資產配置之路,從此不再盲目的追尋波段 貢獻fee給商人 08/11 19:44
推 mfcke: 我們就是要課30%沒什麼爭議吧 退稅就是取巧吧 08/11 21:14
推 batista1980: 綠角說法不一定對,複委託某種程度上變卷商以法人投 08/11 23:50
→ batista1980: 資美國。而且美國為什麼會知道台灣公民的死亡? 08/11 23:50
推 iverboy: 複委託應該早辦理過遺產轉移了 08/12 00:24
→ iverboy: 認為有問題應該提出沒發轉移的例子 08/12 00:26
推 Berkshire: 這也是我想釐清的,如果複委託是券商以法人身分投資美 08/12 00:57
→ Berkshire: 股,那麼跟基金公司以法人身分投資美股是否類似?如果 08/12 00:57
→ Berkshire: 買非美國註冊發行的美股基金,不會有美國遺產稅問題, 08/12 00:57
→ Berkshire: 那麼透過非美國券商透過複委託購買美股是否可以類比? 08/12 00:57
→ Berkshire: 美國稅法實在是個非常專門的領域,即便美國當地執業律 08/12 00:57
→ Berkshire: 師,如果不是稅法專門,也所知有限。只能說目前「實際 08/12 00:57
→ Berkshire: 操作」上,複委託看來可以避免掉美國遺產稅問題,但實 08/12 00:57
→ Berkshire: 際法律基礎是什麼,老實說我也不敢打包票,只能說如果 08/12 00:57
→ Berkshire: 在乎美國遺產稅稅務風險,「目前來說」複委託是相對安 08/12 00:57
→ Berkshire: 全的選擇。 08/12 00:57
推 KiroKu: 我看有網頁是寫說不論是哪種方式 都是要繳遺產稅15-35% 08/12 01:59
→ KiroKu: 但我想實務上就是複委託比較難查到轉移的問題 08/12 02:00
推 yogogo: 這麼怕遺產稅去買英股的ETF吧,配息的稅率也比較低 08/12 08:45
推 scottprint10: 複委託簽的W8也是個人戶,所以也可以透過國內劵商代 08/12 09:03
→ scottprint10: 辦退稅,所以我覺得遺產稅看美國查不查辦而已 08/12 09:03
推 iverboy: 1台灣發的美國etf和美股基金與複委託是否會有遺產問題, 08/12 11:36
→ iverboy: 果有,是否發生過,海外劵商是否發生遺產繼承問題,兩個 08/12 11:36
→ iverboy: 比一比就知道答案了 08/12 11:36
推 iverboy: 海外劵商的優點,再我看來是槓桿和期權配合,如果沒這需 08/12 11:39
→ iverboy: 求,複委託就可以了 08/12 11:39
推 ast2: 不止 手續費差10倍 利息也低 交易方法多樣 平台功能屌打 08/12 12:04
→ ast2: 商品多元 可交易多國家股市 太多了說不完 08/12 12:05
推 iverboy: 複委託美股千分之1.2我是不覺得有多高,美國,英國,香 08/12 13:03
→ iverboy: 港,新加坡。。等等國家也都可做 08/12 13:03
推 ast2: 蠻高的 我剛算了一下我的情況差25倍 一年光手續費就多付10萬 08/12 16:44
→ ast2: 這還只是算一年買賣交易2次而已 差距無法想像 負委託賺很大 08/12 16:47
→ abyssa1: 純資產配置的可能buy and hold一年交易只占資產10%以下啊 08/12 20:32
→ abyssa1: 差幾倍不是重點 重點是千分之1.2無感就可以了 08/12 20:33
→ Gyin: 一年總投資部位要進出2次當然就是海外券商啦...XD 08/12 21:50
→ Gyin: Buy&Hold至少10~20年以上的複委託差距不會太大~ 08/12 21:51
推 patrickptt: 國際情勢不確定時,誰敢保證1年只會進出幾次呢 09/05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