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教有關海外券商的遺產問題

看板 Foreign_Inv
作者 crix (人犬)
時間 2017-05-06 09: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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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有嘗試過跟太太開Charles Schwab聯名帳戶 假設先生意外身亡, 由太太發動匯回台灣自己的戶頭 據之前其他人的分享, Charles Schwab是只需要一個人就可發動轉帳至任一帳戶 不知道這樣拿來避美國的遺產稅, 會發生甚麼問題嗎? : ※ 引述《maho (勿求全,亦勿自棄。)》之銘言: : : 這我也要說明一下:我未來會採取這個方法。 : : 假定你的複委託帳戶總資產有4000萬,過世時你的繼承人至少要繳200萬的稅。 : : 請注意,稅要先繳資產才能變現,不然帳戶一定是凍結狀態,誰也不能動的。 : : 所以如果真的這麼有錢,不建議全部放在複委託,太貴了。 : : 有個方法有可能可以避開台灣的部分遺產稅。 : : 假設你一共匯了2000萬到海外,過世時資產增值到4000萬,怎麼辦? : : 你可以把2000萬匯回國內,投資不賺錢是不犯法的。這部分做遺產繼承。 : : 剩下的兩千萬留在海外,所以你需要一個海外銀行戶頭。香港很方便。 : : 如果您還是覺得這些做法感覺就游走法律邊緣,請考慮直接在香港成立公司。 : : 以股份方式持有你的家族公司,再用公司的名義開戶購買在英國上市的愛爾蘭ETF。 : : 我認為這樣就萬無一失了。香港有很多會計師事務所在幫人處理這些事情。 : : 台灣的部分還是要注意,匯出去多少錢至少要匯回相當的比例,國稅局不是傻子。 : : 我有問過一間事務所,他開給我的費用是每年約七萬台幣。 : : 我覺得,如果你總資產超過百萬美金,這份保險應該要買。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2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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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white: 請不要有避稅的想法 所有東西都有成本 05/06 14:52

virtual: 聯名帳戶就是共有的錢, 不算繼承吧? 不太確定. 05/06 17:42

virtual: 還是說要繼承一半的金額? 這樣開聯名就沒有意義了. 05/06 17:42

scott2009: 法律或者是規則有修改不就又要白忙一場 05/07 09:18

scott2009: 開海外帳戶,價差投保定期壽險是我的選擇 05/07 09:19

scott2009: 繼承法綠困難也比不上一筆壽險金,我想配偶會非常有意 05/07 09:19

scott2009: 願去處理的,保險金也不用再回台當地就辦好繼承 05/07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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