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大法庭制後,還要背以前的判例跟決議嗎?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Dodoroiscute (再想想)
時間 2020-10-08 20: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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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578-58280-8179d-1.html 大法庭制度實施後,判例選編及決議制度也一併廢除。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309917 其餘先前已經依法選編之判例,則回歸裁判之本質-- 即終審法院某一庭先前所為之「裁判」,與未經選編為 判例之其他終審法院先前裁判效力相同。 =============================== 我有幾個疑問: 一、決議廢除,但是以前尚未廢止的決議見解應該仍有效吧? 基於法的安定性,對嗎? 二、廢除判例,那麼以後判決違反以前的判例,就不算是違法裁判囉? 那麼上訴上審的機率是否也會減少? 謝謝大家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63.1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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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10: 你的問題二,判例不是法律就不會有“違法”的問題不是? 10/08 20:53

final9711: 在沒有變更見解下 就算沒有法律效力 他還是最高院見解 10/08 21:41

kilof: 要啦 10/08 21:43

lusifa2007: 60台再170已經不能用了ㄚ 10/08 22:23

wowisgood: 審級制度 上面的見解當然還是有指標性 10/08 22:36

kimo6414: 還是要,大法庭又不會把以前的問題全部再開一次 10/09 03:39

Alan1597: 還是要 因為出題老師還是依 判例出題 10/09 08:38

Alan1597: 除了大法庭變更見解 不然未變的還說背吧 10/09 08:38

castalchen: 依然是「重要實務見解」 10/09 11:14

M4Tank: 難道最高院99.7th 最高行108.8.2nd你能不背嗎 10/10 22:05

Invincible99: 要的,實務還是用的到,而且比教科書還重要, 10/11 10:31

Invincible99: 必須熟稔實務,以後工作才能游刃有餘。 10/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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