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律師應考資格20學分課程名稱疑問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johnycode (JOJO 巧巧)
時間 2014-01-21 0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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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在下非法律系學生,希望能透過在學時修習法律學分以取得應考資格, : 律師應考資格20學分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 : 在下有以下問題: : 1.台大課程中,並無直接名為「民法」、「刑法」的課程,名稱皆有點出入, : 例如「民法概要」、「刑法總則」、「民法總則」等等,請問這些課程可視為 : 「民法」或「刑法」課程,亦或是要修習一系列有關於「民法」或「刑法」課程 : (例如好幾個民法XX的課程)才算是修過「民法」或「刑法」? : (板友已說明是一系列的民法XX課程,但是這些課程包含哪些,以及依照難度由淺至深 : ,有無建議修習的順序呢?謝謝大家) : 2.在考選部各項國家考試應考資格查詢中,律師應考資格20學分中 : 似乎不包含憲法,所以修過憲法不計入學分? : 3.台大有法律課程推薦初學者嗎? : 萬分感謝大家 我也是非法律系的研究生 這學期修學校的法律系課程、搭配學分班的課程 本學期預計修滿20學分,可以達到門檻。 這禮拜陸續有幾科公布分數了,有一科成績不太好看只有C- 若以大學部的標準,這樣算是過了 因為我是研究生,過的標準是以B-,所以理應當沒有過。 可是我的疑問是,我修的大學部課程,本來就不計學分,所以沒有過不過的問題。 到底C-分數可否算在已修的課程裡。 因為在考選部查不到這樣的例外規定,在考慮要不要直接寫信去問 想說先在版上發問,或許有人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 感謝 -- ◆ From: 220.132.12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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