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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usaku: +1 無法理解重抽的意義在哪 11/03 18:51
→ pakkipwpw: 依法辦理 11/03 19:11
推 village0817: https://i.imgur.com/TJMF1Oe.jpg 11/03 19:15
→ village0817: 因為重新登記的話可能還有其他想選的人也來登記 11/03 19:15
→ village0817: 自然就要重抽號碼了 11/03 19:15
推 bokaicyc: 所以覺得參選地方首長還是要有點門檻,如連署之類的。 11/03 19:16
推 steverxxx: 重抽是避免有人會蓋錯號碼,雖然選舉態勢很明顯 11/03 19:23
→ steverxxx: 但是還是儘量依法進行比較會能減少爭議 11/03 19:23
→ steverxxx: 還有避免遞補的事情發生 11/03 19:23
推 village0817: 不過12/17下午第30屆嘉義管樂節踩街 11/03 19:24
→ village0817: 這樣市長選舉應該就不會在文化圓環辦選前之夜了 11/03 19:24
→ RunForestRun: 設了門檻 又會有另一群人出來靠北參選困難 11/03 19:44
推 cheerup316: 選罷法當初會這麼訂定有其用意,畢竟縣市長不是遞補就 11/03 19:48
→ cheerup316: 能了事的 11/03 19:48
推 susaku: 我反倒覺得重抽讓人蓋錯號碼的可能性會更大 11/03 19:54
推 banbantone: 為了1個本來就不會上的候選人浪費那麼多資源 11/03 19:58
→ banbantone: 真的很不會變通zz 11/03 19:58
推 hugo7935: 建議樓上參選改革。 11/03 20:07
推 ludoren: 不會上的候選人?如果發生在藍綠55波的候選人,是不是又 11/03 20:35
→ ludoren: 要吵著重辦? 11/03 20:35
→ matlab1106: 就依法辦理 看某些人觀念總愛便宜行事 難怪也反應在交 11/03 20:49
→ matlab1106: 通市容上 11/03 20:49
推 barttien: 就當成是必需的社會成本吧…畢竟發生這種事情誰都不願 11/03 20:53
→ barttien: 意,平常心看待 11/03 20:53
推 kingard9632: 選前之夜 我看今年免了吧 25號只剩議員在那熱鬧 11/03 21:13
→ kingard9632: 12/17 只剩市長 選前之夜 辦也很黑人問號XD 11/03 21:13
推 be821121: 笑死 就便宜行事還變通勒 交通規則法律是不是也可以變通 11/03 21:21
→ be821121: 是說為什麼不重印選票 直接跳號就好 這樣也不會有弊端吧 11/03 21:21
推 flypainter: 不重印讓往生者出現在選票上是要成為世界笑秉? 11/03 21:25
推 richardh: 跳號大概會發生有人要投5號,直接往第5格蓋的事件w 11/03 21:30
→ airtsubasa: 拿免費帽子跟扇子時間會變嗎? 11/03 21:48
推 toma410: 選舉的規章制度本來就不應該因為候選人影響力及民調高低 11/03 21:55
→ toma410: 來做改變吧 11/03 21:55
推 inconspicous: 照規定有什麼問題嗎,你所謂的變通是因人設事嗎 11/03 22:10
推 yuma0621: 當初制定法律規則時,想的比你們想的更多 11/03 23:12
推 moon790625: 看來大家因為從沒遇過而開始有許多聲音出現,不過這法 11/03 23:20
→ moon790625: 規當初的立法精神我想就是為了要防止暗殺等等的可能性 11/03 23:20
→ moon790625: 而立(今天雖然可能有候選人你沒聽過,但畢竟參選的人 11/03 23:20
→ moon790625: 多,有些比較極端的就會覺得能少一個競爭就少一個(當 11/03 23:21
→ moon790625: 然這臺灣不太可能發生)但為了防止這樣的情況,其實立 11/03 23:21
→ moon790625: 法還是有其必要性,而且其實選票已經印了,你如果跳號 11/03 23:21
→ moon790625: 重印勢必又變成另一種浪費,你可能會說:那就照印但加 11/03 23:21
→ moon790625: 強提醒不要蓋到已經不在的候選人就好,但你認為有效嗎 11/03 23:21
→ moon790625: ?恐怕沒有,所以不如延後重新開始比較實在;話說回來 11/03 23:21
→ moon790625: ,法規好像似乎沒有規定必須要延多久,其實延後多久這 11/03 23:21
→ moon790625: 也是必須要加入法規當中,不然拖太久也是麻煩 11/03 23:21
推 HanaIro: 什麼不會變通,假設今天是國民黨或民進黨的候選人去世( 11/03 23:32
→ HanaIro: 假設而已,沒其他意圖),肯定吵不完的好嗎 11/03 23:32
推 LearnLong: 政黨候選人就很明顯需要重新指派,同理雖然無黨參選但 11/04 01:18
→ LearnLong: 是說不定人家代表的是某個人民團體,或所謂地方派系, 11/04 01:18
→ LearnLong: 或家族。或許會推派新的候選人阿,所以法條這樣設計沒 11/04 01:18
→ LearnLong: 有什麼不對 11/04 01:18
→ LearnLong: 民間嘴巴上可以說某某"明顯選不上",但是代表政府的選 11/04 01:20
→ LearnLong: 委會能這麼說或做出如此影射的動作? 11/04 01:20
推 luther0583: 要變通也要於法有據,不然吃不完兜著走 11/04 13:49
推 telescopy: 法律規定本就一體適用,無論候選人態勢是陪選或看好當 11/04 15:27
→ telescopy: 選。雖然耗時又多花錢,但要兩全齊美就是有困難 11/04 15:29
推 awheaton311: 變通啥小 依法辦理錯在哪 11/04 17:54
推 how0216: 某樓是不是法盲 這種法律明文規定的還變通啊?真有人情 11/04 19:59
→ how0216: 味 11/04 19:59
→ molsmopuim: 市長有說 多一天投票日 市府要多1000多萬選務費用 11/05 13:59
→ molsmopuim: 市民納稅錢因為多這天 多噴掉一千多萬 11/05 14:00
推 ninebride: 反正還是乖乖投kmt 然後嘴巴說大家都很爛 沒人可以投 11/05 14:38
推 Jiuliano: 依法辦理才沒有爭議 11/0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