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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hdrew51: 蛤? 02/16 12:35
→ everfit: 對記者用社維法比較容易成立啦!跟騷法要件太多要贏較難 02/16 12:37
→ jackgn: 這就是成名的隱形代價 02/16 12:44
推 rock123520: ==== 「跟騷法」治不了狗仔,那訂它幹嘛?! ==== 02/16 12:50
→ suleyman: 跟騷法立法目的本來就不是因為狗仔啊 樓上有啥疑問? 02/16 12:52
→ suleyman: 反覆或持續 檢方認為沒有 我是覺得有點爭議啦 02/16 12:54
→ suleyman: 因為狗仔跟她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02/16 12:55
→ suleyman: 但"與性或性別有關" 在這案子上確實不太合適 02/16 12:55
推 qscxz: 就定義來說無違法,這判決合理阿 02/16 12:57
→ suleyman: 比較容易觸犯跟騷法的 是那種死纏爛打的追求者 02/16 12:59
→ suleyman: 這條法立法本身跟狗仔就沒有什麼關係 02/16 12:59
推 Dubufan0528: 珠珠寶貝感覺也會被記者這樣搞 02/16 13:07
推 ericinttu: 沒請律師? 怎麼會告錯條呢? 02/16 13:09
→ suleyman: 目前確定壹蘋有在跟的就多慧跟雅英 阿珠..有機會 02/16 13:10
推 phix: 怕以後記者不好做事嗎? 02/16 13:12
推 SamMark: 珠珠寶貝背後是富邦大財閥,有哪位狗仔敢跟蹤富邦孫女? 02/16 13:27
→ tyrone0923: 狗仔哪有不敢的,郭台銘老婆也被跟過 02/16 13:34
噓 poiu1234: 總統千金都敢了 山人? 02/16 13:37
→ tyrone0923: 沒記錯的話,蔡承儒老婆也被跟過,阿珠對他們來說算 02/16 13:39
→ tyrone0923: 什麼 02/16 13:39
推 kyo12306: 記者哪有在怕的 哈哈 02/16 13:42
推 MK47: 法院鼓勵偷拍跟蹤 02/16 13:50
推 angel902037: 大老闆都可以敢跟蹤了XDDDD 02/16 13:56
噓 samnpc: 跟騷法本來設計就不是處理記者這種類型 02/16 13:59
推 woulin: 這判例以後對狗仔更是有肆無恐 02/16 14:12
推 KURO1214: 以後啦啦隊會怕怕 02/16 14:16
推 laihom0808: 法院幫認真工作的狗仔討回公道XD 02/16 14:23
推 coox: 知道是狗仔還會怕嗎? 02/16 14:43
噓 atari77: 那是狗仔不是記者,根本沒記者證非正式記者 02/16 14:46
→ atari77: 搞錯,看來可能有記者身份非單純狗仔 02/16 14:49
→ JKjohnwick: 台灣法律笑死人 02/16 15:01
→ imthlin: 這案是檢方認定無須起訴 不是判決無違法 02/16 15:41
→ imthlin: 檢方不起訴 不會形成判例 02/16 15:47
推 wtfconk: 狗群可以繼續跟了,感謝檢警調 02/16 15:51
→ everfit: 還有社維法啊!跟拍太超過,一次罰3千,靠點閱數也賺不回來 02/16 15:57
噓 ewayne: 應該要問她的律師為什麼會選擇用這個去告吧...人家隔著距 02/16 16:37
→ ewayne: 離拍攝,就是沒達到跟騷法的條件啊 02/16 16:37
噓 ewayne: 這判決根本對記者也沒啥影響,有沒有成案記者都還是會跟。 02/16 16:41
→ ewayne: 該注意的是那些激進粉跟戀愛粉。 02/16 16:41
→ everfit: 我猜用這條告的用意是想要爭取書面告誡甚至保護令 02/16 16:45
→ ewayne: 所以就很不知道這律師在幹嘛...法條都寫得很清楚,受害人 02/16 17:01
→ ewayne: 得心生畏懼並影響到日常生活,但,這案例就根本沒構成影響 02/16 17:01
→ ewayne: 日常生活。李多慧是有因為有記者跟拍就不敢出門嗎?現在搞 02/16 17:01
→ ewayne: 成這樣,直接給那些不正常粉絲當範例。 02/16 17:01
→ tyrone0923: 要注意激進粉+1,狗仔用跟騷法那麼好告,一堆藝人名人 02/16 17:05
→ tyrone0923: 早就把狗仔告到脫褲了 02/16 17:05
推 qwe8982: 一堆法盲哈哈哈 跟騷法不是用在這好嗎 87 02/16 17:25
推 JUNstudio: 推文討論請勿離題 02/16 17:32
→ ipipi304: 早就知道會這個結果了,感覺李多慧想多了 02/16 17:36
噓 Dubufan0528: 重點是無解嗎? 會不會影響到之後韓啦來台的意願? 02/16 17:49
推 ewayne: 沒有無解啊...有社維法罰3000元啊...台灣又不是第一次有記 02/16 18:05
→ ewayne: 者跟公眾人物因為跟蹤採訪起衝突的...這案子選一個難以成 02/16 18:05
→ ewayne: 案的保護令,還不如讓罰3000元成案之後大加宣傳。 02/16 18:06
推 IEhacker: 如果她提告的法條是社維法 法院會判記者有罪嗎? 02/16 18:09
推 EasyIsBeauty: 我感覺是律師不夠專業 02/16 18:13
推 nakayamayyt: 跟騷法就限定"性或性別" 狗仔很容易被排除 02/16 18:25
推 ewayne: 還有後半段的〔心生畏懼影響日常生活〕,基本設定情境就得 02/16 18:39
→ ewayne: 是因為騷擾而不敢出家門或精神心理因此出狀況的,但李多慧 02/16 18:39
→ ewayne: 就都沒有啊... 02/16 18:39
→ ipipi304: 你想要有受人矚目的對待和賺錢,相對也會被記者跟蹤, 02/16 18:46
→ ipipi304: 韓國啦啦隊自己取捨 02/16 18:46
推 cityman9999: 這是嚇阻警告的意味吧,雖然對記者沒用 02/16 18:46
推 coox: 不要讓狗仔拍到他想要的畫面就是對他最好的懲罰 02/16 18:57
→ everfit: 韓國的跟騷法比台灣的規範樣態更少,保護令也更缺力道 02/16 19:26
→ everfit: 然後韓國的私生飯比台灣狗仔恐怖多了,所以應該不至於影響 02/16 19:27
→ everfit: 韓援來台的意願 02/16 19:27
推 zip00000: 都請律師了,還用跟騷法失敗 02/16 19:55
推 wtfconk: 律師的確也是個問題,律師費白花了… 02/16 21:12
噓 doris1016: 不懂法律不要亂帶風向好嗎 先搞清楚跟騷法的立法目的 02/16 22:17
推 doris1016: 推ewayne 02/16 22:18
→ angel902037: 沒錯唷 有社維法罰錢 02/16 22:26
推 ewayne: 我想律師大概只想到要怎麼堵記者,可能根本沒想過記者不管 02/17 01:14
→ ewayne: 有沒有成案,都還是會跟的;也可能根本沒想過這案子會具有 02/17 01:14
→ ewayne: 示範功用...她的律師大概是個男的吧,看起來就很不懂女生 02/17 01:14
→ ewayne: 在面對被別人騷擾的心態... 02/17 01:14
推 IEhacker: 如果是女律師 就不會告跟騷嗎? 男律師才會告跟騷? 02/17 02:02
→ IEhacker: 蠻奇怪的推論 02/17 02:03
→ qwe8982: 妳也要看李多慧跟律師怎麼說的啊 關男女什麼事 02/17 13:54
推 s88555888: 記者不怕被火山孝子們痛扁喔 02/17 21:51
推 wtfconk: 砲哥又不是8+9,誰跟你用拳頭…= = 02/19 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