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hangHua
昨天到縣政府郊遊一趟進行國賠程序
趁印象深刻寫起來,分享給需要爭取自己權益的人
不會將內容交代太細,畢竟是在法律攻防中,保守一點好
最後有些好玩好笑的部分跟大家分享~
好讀版:
https://fall-at-xizhou.fzhan.tw/appendix-state-compensatio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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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國賠案是委任律師進行的
所以對前期的程序是比較陌生的,全權交給律師團隊處理。
今天主要分享協調會,也就是國賠前把我叫去問問話
這是我第一次委任律師,且並沒有尋求法扶補助。
不是因為我有錢,實際上我也真的是沒錢
但我相信 Money Talks,收錢辦事的人一定才會認真。
申請國賠
國賠程序前期作業真的是很長
- 八月以縣政府的電子申請送出
- 九月中收到一封公文要求補件(當時人在外面出差,想說為何還要特別回家取信真GY)
- 九月底完成補件送出
- 十一月初(也就是大約十天前),收到通知要開會
由於我的單據以及案件描述(也就是本網站)非常詳細
基本上律師團隊不需要特別問我什麼
我做的只有不斷請事務所打電話催縣政府
縣政府真的超會拖,法規規定能拖多久他就拖多久
但到了國賠會議現場就知道為什麼這麼久了
他們把時間花在調查案件還有我本人上
並且讓責任單位有時間準(ㄒㄧㄚ)備(ㄅㄞ)
國賠會議通知
通知函的內容很簡單,簡單到我不知道會議要幹嘛
這種會通在民營公司會被打死吧
https://imgur.com/aIrF04K.jpg
我問了律師這會議要幹嘛,他回答「協調」
好喔…是要協調什麼!
隔天律師團隊的成員補充
> 因為當初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國家賠償時
> 留了事務所電話
> 所以剛剛收到縣府對詹先生的來電通知
> 以下轉達:
> 11/10 麻煩詹先生提早5~10分鐘到地點簽到
> 屆時會有專家學者及游泳池管理者列席
> 詹先生可以陳述意見
看來應該是要讓我暢所欲言的場合吧
不對喔~代際毋是憨人想的那麼甘單
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
要提到會議現場,要先稍微說明這個會
地方政府收到國賠請求後,就要召集一群人組成國賠案委員會,調查事情全貌
委員就是上面說的專家學者
然後找
請求權人(我)到現場開會陳述意見
他們覺得你有理,政府有錯,就會開一個金額出來
若同意金額,就不用去國賠法庭了
若不同意,那就在法庭上讓法官裁定
會議現場
我們有點小遲到,因為找不到縣政府的門在哪,名符其實的不得其門而入
會議場地在三樓的簡報室
與會者有三方人馬:
- 請求權人(我方)
- 賠償義務機關(教育處)
- 國賠委員會
喔對,還有來打醬油的保險公司
進去後座位分佈大致上長這樣
https://imgur.com/aT4PjEh.jpg
會議開始了,首先是一段 SOP
- 問教育處發生什麼事,為何在這裡?請他說明事件大綱(照稿唸)
- 接著問我,你要請求的是什麼?
一時間我聽不懂該講什麼,只好請律師幫我把台詞說完(也是照稿唸就好)
再來請教育處陳述,教育處說一串廢話說明自己沒錯,例如
- 我們每天都認真打掃刮水~
- 都有警告標示說小心地滑~
- 地板材質也符合法規~(廢話法規又沒規定材質但就真的很滑啊)
- 投影他們的 PDF,證明說自己管理得當,小心地滑的牌子一大堆(要擺拍誰不會)
輪到我的時候,居然不是叫我發言陳述,而是主席問我一串問題,例如:
- 當下有沒有穿鞋
- 當下積水有多深
- 你是往浴室內摔還是往外
- 你鞋子穿什麼材質
- 投影事發現場的照片,要我用雷射筆指出在哪滑倒
回想起來其實滿不爽的耶!這是法官單方面質詢,而不是公文寫的「敬請列席陳述意見」
你想得到這些資訊直接發函問我不就好了,現場問是在做什麼記憶大考驗嗎?
之後若需要出席這種場合,建議先設想幾個問題,把答案寫好,保護自己
國賠委員問答
回答完主席的問題後,接著就是各委員發問(又是一群“法官”)
內容大概就是上面那些問題延伸,就不同專業來切入,先保留內容
有趣的是在委員發言中,我發現他們都是本網誌的讀者呢~
坐在對面的女性委員整場會議忍不住姨母笑
委員在問答中偶而會脫口說出
「那你不是寫說你…喔不是,我是要問說你是不是當時怎樣怎樣」
看著他們在故事與事實中迷惑著,不禁讚嘆文字的力量很偉大呢
姨母笑示意圖
https://imgur.com/irFW3Pc.jpg
國賠會議小撇步
進去會議室前,我對到底要幹嘛是很模糊的
如果你遇到跟我一樣的狀況以下是一些小撇步
1:道具準備很重要
也不知道我該在會議上理性溝通、還是訴諸感性
有哪些硬體資源給我用也不知道
所以我的包包內塞滿了各式各樣的道具,猜得到哪個派上用場嗎?
- 單據文件
- 電腦、12.9吋 iPad Pro
- 受傷照片
- 受傷當天穿的血衣 #感性表演用
會議中主席詢問責任單位(教育處)時
泳池館長林先生想證明館內設備齊全,拿出手機向主席說
「主席,這邊有照片可以證明 OOXXOOXX」
『我看不到』主席語帶無奈地回應,林先生只能尷尬地收起來
這時我才驚覺,雖然是場嚴肅的會議,“幹原來可以拿道具”
打開背包抽出 iPad Pro 12.9吋
「我的比你大台,你死定了」我心想
2:成為打斷會議的人
我跟律師發現委員會沒有要聽我們說話
於是在主席準備接續會議後,我們插播一則消息
「主席,我們昨天有去泳池」律師打斷主席。
我把 iPad 舉高讓大家看,跟遺照差不多大(誇張了),委員們面面相覷
「這是昨天拍攝的照片,我們可以證明這個區域昨天沒放告示」
「泳池直到今天都沒有這樣管理,很明顯剛剛教育處陳述不是事實」
這時感受到教育處那邊傳來死寂的氣息,花三萬多買了這台 iPad 今天值得了
3:盡可能蒐證
會議前一天我久違到了泳池
這次意外真的改變我生活很多,有一段時間沒去泳池
但…泳池似乎沒什麼改變
https://imgur.com/LxrqMnx.jpg
https://imgur.com/QO7MMPS.jpg
https://imgur.com/J29GSHt.jpg
地板多了一條防滑墊,但是邊緣處都發霉了
且積水問題依舊嚴重,才幾個人洗澡就淹出來了
我順手拍了下來
儘管律師還有許多人一直跟我說:縣府不願意改善跟我那天的意外是兩回事
但我仍覺得怎麼可能沒關係呢~
問題就是十年來都沒有改善,我才會在那一天滑倒
無論有沒有效果,在會議現場感受到那個打臉的氛圍
戳破那些擺拍的照片,把泳池日常的狀態呈現在委員會面前
我想國賠委員們有良知的話,是必須承認這問題是非常嚴重的公安問題
4:盡可能搜集民眾看法
在一個問答中我提到了
「無論現場或網路,一堆人說彰南游泳池很滑」
有個委員似乎想打臉我說道
『那是因為你這樣寫(在帶風向)』
但主席制止了
『他是說在事件發生前就有人這樣說了』
沒錯,我請委員去 Google Map 看,至少有兩則訊息做出了這樣的批評
https://imgur.com/SK0fn9b.jpg
https://imgur.com/0H8ayCJ.jpg
有點可愛的是,坐在旁邊的律師馬上拿起手機看 Google Map,瞪大眼悄悄問我說
『這是你留言的嗎?』他問
「怎麼可能,別人啦」我回答
欸我的委任律師~除了我的小說也可以去海巡一下才對耶~(但我知道你很忙啦)
但除此之外,PTT 上的文章也得到了許多人的回饋,證明有其他人覺得彰南游泳池管理失
當
除了讓我知道自己不孤單,也成為了我的力量,謝謝你們~
散會&心得
委員都問完問題後,會議就結束了(也不問我們有沒有補充意見)
走出會議室,就通知我們可以直接回去了,他們再討論一下
律師跟我說依照規定,60天內會把結果用公文跟我講
如果同意金額,那就不必上法庭了
律師認為說這個國賠協調庭滿奇怪的,好像他們是法官,也不讓我們陳述意見
所以才會自己加戲演出(小朋友不要學,叔叔有練過)
我認為呢~
國賠委員會基本上還是在找出“不該賠錢”的理由
所以整場會議說不上善意、但還是和平的
做好準備、放寬心面對即可
以上!
請大家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權益
國賠有點難,但沒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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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85.196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668181504.A.C6D.html
推 CHYYP: 推你毅力充沛 加油! 11/11 23:49
→ Antihsieh: 推@@ 特別的經驗 11/12 00:00
推 SALVATIONME: 推,不要放棄自己的權利 11/12 00:54
推 leelau: 加油~ 你很棒! 11/12 01:16
推 ashianQQ: 連協調會還要這麼官僚,那人民的權益在哪,當官當公務員 11/12 01:39
→ ashianQQ: 的還有良知嗎 11/12 01:39
推 legendrl: 推行動力 11/12 06:28
推 jefflin1204: 推,支持 11/12 07:59
→ elaymutter: 推,對於正確的事情,很有毅力! 11/12 09:11
推 topaaron12: 推推 11/12 09:15
推 cklan: 推行動力 11/12 09:29
推 Thu4330: 推推,彰南的健身房我也覺得都沒在管理,器材壞也沒在維 11/12 09:33
→ Thu4330: 修 11/12 09:33
推 kissung: 哈哈^ - ^彰北也很滑+1 11/12 09:41
推 tt6380: 一定要開會嗎 不能直接上法庭?感覺這種會議都他們自己人 11/12 10:03
→ tt6380: 幹嘛去 11/12 10:03
→ tt6380: 之前我也有權益被吃 但都得開會 我完全沒有去 11/12 10:03
→ tt6380: 只是侵害我的不是縣府而是某公所 11/12 10:04
→ fivil52: 國賠法規定要先開會 如果直接刑事訴訟可能就不用 11/12 10:14
→ fivil52: 過失傷害要在意外半年內提出 若當時這樣選就簡單多了 11/12 10:15
→ fivil52: 我能明白為什麼你沒有去 對一般上班族來講處理這些事 11/12 10:17
→ fivil52: 是非常傷神且傷荷包的 請假去聽人胡扯意義何在 11/12 10:18
→ fivil52: 但政府之於人民就是統治關係 你要跟他拿錢就得奮力一搏 11/12 10:20
→ fivil52: 法律只是讓人從拿長矛 改成用語言 實際上還是戰鬥 11/12 10:21
→ fivil52: 即時周遭都是他們自己人 拿出各種武器 方可爭取權 11/12 10:22
→ fivil52: 我也不想鬥 但已經給了一年機會 沒做改善 11/12 10:23
→ fivil52: 那就只有繼續戰鬥一途了 11/12 10:24
推 tt6380: 那你錯過提過失傷害的時機了嗎?這樣損失太大了,請律師要 11/12 10:53
→ tt6380: 五到十萬的費用,走行政訴訟又多偏袒機關 11/12 10:53
→ fivil52: 對啊 跟車禍一樣 沒經驗就錯過了 11/12 10:58
→ fivil52: 但終究要求個結果 錢再賺就有 11/12 10:58
推 nightyao: 國賠不意外的冗長啊,政府有錢多數在巧立名目不是靠招 11/12 12:55
→ nightyao: 商賺錢,賠錢很難。 11/12 12:55
推 aragonite: 如果國賠成功,這些管理單位會被記過或要賠錢嗎?不懂 11/12 13:50
→ aragonite: 為什麼不好好承認過錯改進 11/12 13:50
推 fishpolar: 希望能多改善不要再發生憾事,溪洲埤頭附近的長輩跟孩 11/12 14:00
→ fishpolar: 子很常去那游泳 11/12 14:00
推 fatetree: 死給 原po有堅持 11/12 14:02
→ admirer: 因為國賠成立後機關要懲處.檢討.改進 所以一定死不認錯的 11/12 14:18
→ fivil52: 我想到死不認錯的理由更嚴重啦 但沒證據不好說耶 11/12 14:58
推 BigBird110: 我去過一次就覺得 地板還是滑 11/12 15:48
推 slamwater: 推台中原po的堅持,造福彰化人! 11/12 18:24
推 ruby981206: 有毅力....推 11/12 20:11
推 ctmhsl: 推 11/12 20:54
推 chi0103: 太強了!! 11/13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