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員林客運黃司機」一文 水桶懲處名單

看板 ChangHua
作者 Sherlock56 (六月椿)
時間 2018-03-03 21:50:04
留言 103則留言 (55推 6噓 42→)

雖然很不想公告這個, 但是這次的噓推文有點過份, 該處理的還是要處理。 這邊懲處的基準是依照版規、他版的判斷準則及現實的法律層面, 這三個綜合考量進行判斷, 水桶名單如下: 第一個,提到對方父母。 ftvs版友,依據版規一、8,水桶30天。 其實希望大家理性討論,對事不對人, 關於提到對方爸媽的這種言詞,其實是很不禮貌的。 例如這篇 https://www.ptt.cc/bbs/LoL/M.1483716593.A.370.html 其實很多人對於被提到爸媽是不太能接受的。 第二個,口出惡言。 C741214520版友,依據版規一、8,水桶30天。 這個太直接,在很多版都會被水桶。 這個是會被告罰款的。 例如:https://www.ettoday.net/dalemon/post/27425 請大家注意。 第三個,也就是最後一位。 原PO,版友sandwichchen ,依據版規一、10,水桶7天。 原因是公布他人個資。 所有裁罰,皆依照版規行事,緩衝一週後進行懲處。 原PO跟我說可能需要未來逕行法律途徑的佐證, 因此我暫不刪文。 未來推噓文請保持理智,十分感謝。 所有懲處皆可申訴,有不服的部分歡迎跟我說。 若是你與原PO和解或道歉了,原PO不追究的話, 可以來信給我解水桶。 另外提供小知識,我在查詢的時候, 發現原來說人「奧客」,也是會被告的。 案例:https://www.ptt.cc/bbs/customers/M.1283584585.A.239.html 其實不只是網路上,現實生活也要多注意才是,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討論,得饒人處且饒人, 謝謝大家。 -- 沒有針對誰 是希望所有在彰化版的朋友都是 這是一個公開的論壇 大家心平氣和的討論就好~
好囉~希望這件事到此為止囉, 網路上的討論就留在網路上就好, 依據原PO的要求,這邊過幾天我會刪掉原文, 請大家心平氣和。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39.62.21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520085008.A.37C.html

ftvs: 司機好雖小,遇到不知道丟臉的,遇見這個錢多氣粗的03/01 13:06

ftvs: 你爸媽也是跟你同款的吧,都是they的錯03/01 13:08

ftvs: 沒叫沒吵很偉大欠你的,哪間學校的03/01 21:25

ftvs: 你爸媽知道你很丟他們的臉03/01 21:28

C741214520: 8703/01 08:37

thewtf: 辛苦了 03/03 21:53

ZOTA15: 有夠呵呵,打人喊救人 03/03 21:59

ZOTA15: 不過也不意外啦 03/03 22:01

figaro: 得繞人處且繞人 是說給始作俑者聽的嗎 XD 03/03 22:06

chihju: 版主辛苦 03/03 22:06

shawarma: 推版主 03/03 22:17

Bagwell: 推,版主好認真還到處找資料,辛苦了! 03/03 22:18

yukan1104: 請問"饒"不是食部嗎? 03/03 22:23

fnlily: 板主,辛苦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03/03 22:25

wishla: 版主用心!! 03/03 22:26

mono5566: 這意思是說開吉了嗎@@ 03/03 22:37

sandwichchen: 沒錯!我也不怕被說惡人先告狀,有些人嘴上不饒人就必 03/03 22:40

meteor5210: 板主辛苦了 03/03 22:40

sandwichchen: 須給個教訓,除了以上兩位,在回文中有提到"逃票"一詞 03/03 22:40

sandwichchen: 的,本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雖然同事勸我放下,律師朋 03/03 22:41

mars1985: 蒸蚌 03/03 22:42

sandwichchen: 友也要我別計較,因此我就先這樣 03/03 22:42

sandwichchen: 沒有你們棒,打落水狗一流 03/03 22:43

sandwichchen: f大和C大的和解方式是公開po文道歉,若你仍覺得自己 03/03 22:44

sandwichchen: 沒錯,不願道歉,我也不想爭訟,找個你認可的慈善機構 03/03 22:45

sandwichchen: 捐款後將收據po上來,這樣就算了,做點善事消業障吧! 03/03 22:46

carolroom: 瞄的噓樓上,講人家業障是又有水準了?這也是毀謗了吧 03/03 23:01

carolroom: 講得漂亮律師要你放下,是因為曠日費時又很難贏吧 03/03 23:01

QQKandy: 辛苦了 03/03 23:02

Syd: 追溯拳又來了阿 03/03 23:03

zxc70227: 基本上律師會要你別計較 就暗示你這個很難告了啦 03/03 23:04

zxc70227: 就算告了也是曠日廢時 畢竟這是可受公評之事 03/03 23:04

carolroom: 回推版主~針對這系列文我還是第一次發言,實在很看不下 03/03 23:05

carolroom: 去原po的態度。要是躺著都會告贏的官司你來講放下才叫 03/03 23:06

carolroom: 氣度。版主都出來還鬧大成這樣,居然還是這種發言,可 03/03 23:06

carolroom: 推想事件當下大概的嘴臉了 03/03 23:07

Syd: 看過ALL POST板上的原標題,我好怕怕喔 03/03 23:07

majanliu: 真的看不下+1 03/03 23:07

JOjosang: 黃司機也能就原文提告嗎? 03/03 23:12

qoopichu: 奇文共賞 03/03 23:13

Syd: 那也要司機有備份到啊,黑特文都刪掉了 03/03 23:13

qoopichu: 一定有人有備份的啦 03/03 23:14

carolroom: 自身實際犯規之事被人「提點」沒下台階 就上網公審態度 03/03 23:21

carolroom: 版友們不過寥寥數字(不包含87這則)就被追訴權咧,這種 03/03 23:21

skynick: 天才小釣手出現了 03/03 23:21

carolroom: 律己、待人的天平,標準移動幅度還真有趣~~ 03/03 23:22

min988: 對於這系列也第ㄧ次發言,從頭看到尾又看到剛剛,對某PO 03/03 23:23

min988: 的態度很無言+1,搞的我好怕怕追速拳 03/03 23:23

min988: 然後,辛苦版主了,感謝! 03/03 23:24

kinedka: 弱弱的問一下,帶寵物上車依員林客運規定是否要買票呢? 03/03 23:24

mars1985: 樓上這不是員客規定的 https://goo.gl/TTndMJ 03/03 23:33

Syd: 半票,裝籠 03/03 23:33

mars1985: https://i.imgur.com/GFCJa6r.png 03/03 23:33

Syd: http://i.imgur.com/GvO0tcm.jpg 03/03 23:35

jokerf: 真的是奇文共賞+1 03/03 23:36

dowlion: 版主辛苦了! 03/03 23:39

carolroom: 還有,我想推(原文禁推了),人家站長說自己是服務業是 03/03 23:39

dowlion: 另外哪有追訴權這種東西啊...... 03/03 23:39

carolroom: 客氣了,人家叫做大眾「運輸業」好嗎?照這邏輯,醫生護 03/03 23:39

carolroom: 士教師銀行通通都叫服務業了! 03/03 23:40

carolroom: 追訴權,呵呵,或許也是所謂律師朋友(?)帶壞她的吧 03/03 23:40

dowlion: 真的是一樣米養百樣人~ 03/03 23:46

mono5566: 板主辛苦了~ 這篇要不要也禁回算了 =_= 03/03 23:46

sanajp: 辛苦了 03/03 23:50

kinedka: 「得」比照半價收費,如員客有規定,逃票一說確實成立了 03/03 23:51

kinedka: ~ 03/03 23:51

ccaaccaa: 版主也太用心QQ 03/04 00:02

s047787811: 沒有素質的三寶就乖乖潛水好嘛 出來丟臉幹嘛… 03/04 00:16

mars1985: https://i.imgur.com/qZ72kAR.png 03/04 00:16

hua0815: 有問律師朋友逃票是否需要罰款嗎 03/04 00:18

vicity: 真的是奇文共賞 我沒養寵物的都知道要半票了 03/04 00:19

vicity: 被發現摸摸鼻子補票不是剛好嗎 黑人問號 03/04 00:20

vicity: 難不成騎車沒戴安全帽 跟警察說你不知道 03/04 00:22

vicity: 這條法律就不會被罰嗎 違規就是違規了 03/04 00:23

I7I: 我留有未編輯前的檔案,也給了版主一份。若員林客運、黃司機 03/04 00:26

I7I: 版眾等相關人士有需求時,請拿報案三聯單、起訴書,或相關文 03/04 00:28

I7I: 件佐證,可以跟我索取。其他無關人就不要討了。 03/04 00:30

joeychan: 看不過去加一 態度真的很咄咄逼人 03/04 00:42

operja: 板主辛苦了,原來不是故意的就不叫逃票啊... 03/04 00:44

nges10310: 喔喔喔 原來之前看的文 發生這麼多的事 03/04 00:47

cgwishyou: 忽然想到一句俗語,得了便宜還賣乖,不知道用在何處適 03/04 01:04

cgwishyou: 當 03/04 01:04

flymomo2001: 唉~版主沒錯!但... 03/04 01:16

diy7822: 去程狗狗不是也有上車,但有買半票嗎.......? 03/04 01:27

diy7822: 我以為沒買票就等於逃票XD 03/04 01:27

win0330: 推版主 03/04 01:30

delta0521: 版主加油,夾中間仲裁很吃力不討好。 03/04 01:59

kudoshaki: 沒事就想告,頗呵 03/04 03:50

moru: 草莓好吃 03/04 08:21

jennifer4551: 推板主 03/04 08:36

masterking: 沒有所謂“法律追訴權”,也不用保留啊,真是....... 03/04 08:53

shawarma: 版主寶貴的時間浪費了…… 03/04 09:00

zxcc79: 好兇哦,要吉人了 各位要小心釣魚啊 03/04 09:17

changmada: 下次遇到我的檢察官朋友我來問問看 03/04 09:38

zxcc79: 鹹菜乾有很多更重要的案件要處理,這種垃圾等級止於ptt就 03/04 09:45

zxcc79: 好 03/04 09:45

loveyoucheng: 好怕唷 03/04 11:38

ZOTA15: 怕~~ 03/04 12:38

jewlsong: 就沒有法律追溯權這東西......... 03/04 14:14

mars1985: 樓上,倒是可以宣示啦~ 03/04 14:43

linkfree0921: 好會保留哦 啊不就很會告?自己po文想討拍 03/05 00:45

linkfree0921: 結果被嘴就說要提告 笑死 03/05 00:45

ten9di9: 沒搞清楚狀況就想公審司機的人講業障還真諷刺 03/05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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