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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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das82539 (喵)
時間 2024-02-03 07:37:46
留言 43則留言 (19推 0噓 24→)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58348 : 但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強調, : 「把孩子當作猥褻、 : 甚至意淫對象, : 這是我們不樂見的。 : 日前有民眾向iWIN檢舉, : 有一款日本動漫成人遊戲中、 : 有性行為的角色「看起來像小孩」, : 且有平台刊登分享, : 後該遊戲內容遭衛福部認定, : 並因此要求平台下架。 : 衛福部更稱, : 只要角色「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 : 即使是動漫創作、遊戲等, : 就不能有性相關的姿勢、動作、 : 或是劇情暗示, : 更不能散布、播送、交付、 : 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這個就以前刑235是否違憲的老問題了。 而猥褻刊物是否能陳列販賣散布,來達到出版自由與 避免不特定人的不能忍受而排拒之問題,則為釋字617號解釋。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798&rn=-28051 即必須要有限制級的限制隔離措施。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要保障的是什麼? 是兒童的身體權不受成年人性慾而侵害。 但紙上繪畫出來的虛擬兒少色情圖片,是否有侵害現實的兒童身體權? 沒有。我講難聽一點,每一個成年人看著已在分級隔離制度購買的色情漫畫 對著螢幕空虛地手淫滿足其性慾,他每打完一次手槍就有一位現實兒童受害嗎? 沒有。 那麼剩下的就回歸到: : 如果10個人中有8個人 : 看起來都像兒少, : 或是外觀、體態、其他資訊 : 透露角色是兒少, : 都是不適宜的, : 相關法規初衷是 : 希望提供兒少一個安全、 : 乾淨的網路環境。 現行的釋字617就已經要求,且業者平台已提供分級管理制度 例如以成年人才能申請的信用卡交易認證買家與閱聽者為成年人, 到限制閱覽的網站分級管理制度,已提供兒少一個安全乾淨的網路環境 我相信讀者都能夠理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是禁止現實幼童的身體權被侵害,例如在社群網站私聊,被他人慫恿 回傳裸露圖片,然後再拿去販賣營利。 禁止現實幼童色情照片以保障其照片人對象身體權,有憑有據。 但繪畫之虛擬兒童色情刊物,從創作過程到成年人閱讀,有侵害到現實 兒童的身體權嗎? 將執法焦點從「檢舉現實成年人利用社群軟體,對未成年幼童鼓勵拍裸照 或外約性交」,轉移到大力執法到「單純看色情漫畫手淫爽完後洗洗睡的讀者」 法律該禁止裁罰為前者,若要論「看色情漫讀者必定有少部分去找現實兒童性交」 那他必然為了滿足其性慾而做出前者該裁罰之行為,或購買、持有現實兒少色情圖片 故執法要點還是在前者,而非擴大到後者。 因為看色情漫畫的讀者,不見得就會進一步找現實兒童性圖片或要約性交。 該檢舉裁罰的永遠是"進一步找現實兒童性圖片或要約性交" 而不是: : 張秀鴛表示, : 訂立標準的目的是要判斷 : 「要不要下架」, : 至於是否違法, : 屬於法官的職權, : 衛福部無法幫法官做決定, : 衛福部僅以是否違反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為考量, : 法條內的文字都有清楚描述, : 有無動作顯而易見、 : 噁不噁心就是直覺判斷。 然後行政單位認為自己不是法院沒有司法裁量權, 但卻從事法院該裁定的標準認定,再一刀砍向那些實際並未找, 也無意對現實孩童性交,僅僅曾購買色情漫畫遊戲的成年人。 協助其入罪兒少法39條,讓他永遠活在會不會檢舉被罰1萬以上罰鍰的恐懼, 去跑法院、去輔導教育。我就問是要輔導什麼? 看色情漫不該進一步找小孩要求拍裸照,或者邀約性交嗎? 他們是有這樣做嗎? 你要怎麼輔導一群沒有做也不想對現實兒童性侵的人,然後再說「輔導成功」 這不是很可笑嗎? 所以還是老話一句,如果你覺得你很可能因為衛福部設立子法 你就會因為持有虛擬兒少色情漫畫、遊戲至少被罰一萬起跳。 你不想被這樣搞,那麼該做的救濟途徑就去做: 找立委陳情、寫信至行政院院長信箱、拜託出版社幫忙發聲阻止這件事。 不管你認為有沒有用,面對會侵害你權益的事情,該做的救濟就去做。 -- 說真的,如果最後子法出爐,我自己判定我買的色情漫畫違法。 與其還要「藏匿犯罪證據」,我寧願自首等到終局判定後聲請大法官釋憲。 這就是我對這制度的抗議,我活到現在不偷不搶沒犯罪前科, 沒持有現實蘿莉色情圖,也不會對路上的孩童產生性慾, 活到現在反而是該擔心自己越來越沒有性慾。然而因為衛福部跟某些團體認為 我看色情漫畫就是有病,違反了兒少侵害一個無客觀存在的自然人兒童權益。 就因為我買了色情漫。 就因為某些人認為這些刊物就是噁心, 認為看色情漫的人走在路上也會對孩童勃起是兒少性侵預備軍。 也不顧這是否是事實,有無相應的現實兒少犯罪證據。 你要說我該低調,我已經低調活到現在了。公開網路場合都不會散布、討論 色情漫畫圖片了,我得到了什麼?我得到一個要活在被檢舉裁罰的不安環境。 這好笑嗎?這不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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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7133562003: 真的 連出門都懶了 02/03 07:39

MIshad: 司長這樣認定等於是所有角色都具有自然人格權需要保護 02/03 07:41

MIshad: 那任何角色受到侵害是不是也要保證他們所有權利 02/03 07:42

pwseki206: 認真說,在法律的世界裡除了造成實體危害的具體危險之 02/03 07:42

pwseki206: 外,立法者主觀認定的抽象危險也很多。所以...立法者說 02/03 07:42

MIshad: 司長法學論述完全就是莫名其妙... 02/03 07:42

pwseki206: 的算你也拿他沒轍。說真的,這案子最有效的反而是釋憲 02/03 07:43

pwseki206: ,但...問過好幾個實務界朋友,他們的看法跟司長超像 02/03 07:43

pwseki206: 然後J617又跟這種兒少情色有點出入的情況下(看了一下聲 02/03 07:47

pwseki206: 請書,該案主要是針對色情刊物而言),不好類比阿 02/03 07:47

james3510: 因為禁不禁對他們來說根本沒差 02/03 07:48

james3510: 禁了比較會吵的那邊會安靜很多 02/03 07:48

james3510: 不禁還要拿一堆數據佐證然後還是整天被靠么 02/03 07:48

AxelGod: 中華民國法律真的是亂源 02/03 07:49

AxelGod: 什麼都爛 這不是國家的國家 02/03 07:50

AxelGod: 我看遲早統一 02/03 07:50

attacksoil: 推 02/03 07:53

wind004: 統一之後恭喜你會連成年的都看不了www 02/03 07:54

wind004: 剛剛甚至還自暴自棄的查能不能罷免衛福部司長… 02/03 07:56

wind004: 當然是不行啊 (跔羿д莅ﴩ 02/03 07:56

MIshad: 事務官只會被免職不能被罷免 醒 02/03 07:57

hank81177: 又不是政務官… 02/03 07:58

jahnny: 法律不是亂源 亂源一直都是人 兒少剝削法明明就是針對真人 02/03 07:58

jahnny: 的成年人對於未成人的行為 結果就有法盲官員擴權 02/03 07:59

Vulpix: 她是事務官,而且其實已經任職很久了。 02/03 08:05

Vulpix: 另一個相關的案例是已經有個爸爸拍了兒女的情境劇照、上傳 02/03 08:06

Vulpix: 痞客邦,被她強烈要求下架。我只看到爸爸、小孩被個別問話 02/03 08:08

Vulpix: ,後續不知道怎樣? 02/03 08:08

chigo520: 亂源怎麼是法?? 解釋的明明是人 02/03 08:10

parkblack: 推這篇 02/03 08:13

chigo520: 法也是人訂了 當初訂的的人想法跟現在人想的會一樣? 02/03 08:15

MIshad: 刑訴154直接被這些兒少團體無視了啊 02/03 08:17

bill03027: 真的是人治社會 演都不演 擴勸擴成這樣 02/03 08:25

ken1000: 我也覺得這次跟猥褻物那篇釋字的情況有點不同,現在的問 02/03 08:29

ken1000: 題已經不是認定什麼是猥褻物跟要不要遮蔽,而是性剝削條 02/03 08:29

ken1000: 例的打擊範圍可不可以及於非擬真二次元創作,因為兒少色 02/03 08:29

ken1000: 情不像一般色情言論也受憲法保障而是完全沒有生存空間的 02/03 08:29

ken1000: ,有分級也一樣,在審查上法明確性、授權明確性、手段目 02/03 08:29

ken1000: 的關聯的內容應該都跟之前不一樣 02/03 08:29

peterw: 推 02/03 08:33

song7775: 對這團體來說違法不違法不是他們判定 02/03 08:34

song7775: 刑訴154當然不在他們的考慮範圍內 02/03 08:35

anumber: 說你有潛在被害者就是有 02/03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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