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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inomon: 確實 12/13 14:01
→ GAOTT: 確實 12/13 14:01
噓 a22122212: 確實 12/13 14:01
噓 wayneshih: 5秒之內跑步帶殺聲通過斑馬線 唉呀我怎麼死了 12/13 14:02
推 kaj1983: 中肯,公文書的「應」就是沒得妥協 12/13 14:03
→ su4vu6: 本來就不該慢慢走 12/13 14:06
→ a034506618: 行人應迅速穿越xddd,日本人聽到這一句話應該會笑死 12/13 14:06
→ su4vu6: 也不該奔跑 12/13 14:06
噓 nolimitpqq: 先定義迅速阿 時速要多少? 12/13 14:06
→ su4vu6: 日本人就是抓得很好 取在快快走又不到奔跑的範圍 12/13 14:07
→ su4vu6: 跟競走比賽 太快會被判定跑步而加秒數一樣 12/13 14:07
噓 BITMajo: 照這條來判,基本上輪椅或不良於行的全部不用上街走路了 12/13 14:08
→ BITMajo: 真的在走就知道,有些行人綠燈甚至短到不夠你正常走完 12/13 14:08
→ syldsk: 法條有定義何謂迅速嗎? 12/13 14:08
推 kaj1983: 所以實務上都沒人判啊 12/13 14:08
噓 lewisk: 烏龜迅速通過有問題嗎 12/13 14:09
→ BITMajo: 要照字面意義解釋?那去叫那些肢體障礙的人跑起來啊 12/13 14:09
→ yniori: 笑死~滑坡到不良於行!他媽的那張畫裡是一個皇帝牽烏龜慢 12/13 14:09
→ yniori: 慢走,你他X的跟我說不良於行? 12/13 14:09
→ kaj1983: 但你要拿法條出來當相罵本的話,就照法條寫的來罵囉 12/13 14:09
→ yniori: 滑坡仔好了啦!挺便宜挺到硬凹法條喔?連法條都看不懂了 12/13 14:10
→ yniori: 是嗎,那很白話捏!還不是文言文捏 12/13 14:10
推 t77133562003: 法條有問題就修啊 笑死 12/13 14:10
→ nolimitpqq: 所以你要定義迅速了沒啦? 扯一堆 12/13 14:10
→ t77133562003: 道路標線 燈號 設計不良就改阿 12/13 14:11
→ t77133562003: 批鬥用路人 笑死 12/13 14:11
→ IFeelSoAlive: 迅速是要多迅速你有辦法定義嗎,乾脆行動不便者不 12/13 14:11
→ IFeelSoAlive: 准過馬路好了 12/13 14:11
→ BITMajo: 這叫滑坡,看來肢障人士只存在在外國 12/13 14:12
推 kaj1983: 有問題就改,這道理大家都懂,就官員不懂啊 12/13 14:12
噓 GAOTT: 挖幹 我第一次看到機器人回文诶 太神了吧 12/13 14:12
→ BITMajo: 然後台灣七老八老的全部健步如飛是吧 12/13 14:12
→ GAOTT: 今天是換人了484? 12/13 14:12
→ IFeelSoAlive: 你不是自己要扯法條,跟畫有什麼關係 12/13 14:13
→ yniori: 所謂迅速就是不要像那張圖一樣像個皇帝還牽著烏龜慢慢走 12/13 14:13
→ yniori: 啦!懂沒~有夠可憐 12/13 14:13
→ GAOTT: 我一直以為你kpi到手就下班閃人了 12/13 14:13
→ a034506618: 批鬥用路人?總比用路人被撞死好 12/13 14:13
→ yniori: 滑坡到連迅速都要凹 12/13 14:14
噓 wayneshih: 圖上原來有標速度 原來如此 12/13 14:15
推 t77133562003: 沒任何配套/附註/但書的惡法還有人挺 12/13 14:17
噓 CjackC: 建議你拿著法律去國外推廣 祝你成功 12/13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