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咒術迴戰244情報(無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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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51521 (momo)
時間 2023-11-29 15:31:30
留言 227則留言 (95推 1噓 131→)

原文恕刪 剛看完生肉,用小弟粗淺的理解簡單說明一下目前的狀況:(手機排版請見諒) 一開始眾人在討論如果五条輸給宿儺的話要怎麼辦,鹿紫雲說那就是總力戰,他第一個上 ,日車表示如果鹿紫雲輸了,他就上場,用他的術式來沒收宿儺的術式,如果能取得死刑 判決的話,就能用處刑人之劍跟宿儺戰鬥。但日車的領域無法指定起訴內容,整合目前的 情報,宿儺在高中、少年院、涉谷三次替換的時間中,有多個傷害、殺人未遂、殺人既遂 、放火罪的行為,而奪取伏黑的肉體後也有多次傷害、殺人跟毀損屍體等數個行為,在日 本殺人罪的量刑如果殺1人大多判10~15年、2人的話判無期或死刑,殺三人以上基本是死 刑,而考量到宿儺行為的殘虐性以及對於社會影響重大,不可能有讓其更生的選項(簡單 講就是無教化可能啦),依照永山基準(有興趣可以自己去google)死刑會是最基本的裁 判結果。 這時候我們的日下部老師又點出重點啦,因為日車的術式中,法官是把各罪單獨拿出來審 ,而宿儺的罪狀雖然罄竹難書,但其中確定可以判死的罪不到三成,日車也補充說明,還 要考量到刑法上罪數論中的吸收關係,若宿儺在涉谷的虐殺行為被術式以毀損罪或是侵入 建築物罪這種理應會被吸收的輕罪起訴,就難以取得死刑判決。 《這段感謝推文的as3366700大的推文指正,故修正如上》 接著日車提出時效的問題,簡單來講就是:宿儺千年前犯的罪是否還在追訴期時效內,而 會被術式起訴?姑不論日本在2010年修法將殺人罪之追訴期廢除,在日本平安時代的養老 律令法體系也沒有時效的概念,而且犯人在國外的期間,時效會停止進行,這時秤說「如 果宿儺過去這千年所待的彼岸也算是國外的話…」,日車給予肯定答案並表示,由於「法 官」是其術式所設置的式神,所以只要日車覺得「並非不可能」的時候,「法官」也會有 相同想法。 日下部在此時作了總結,如果連宿儺千年前的罪都要算進來,那起訴後能判死刑的機率超 低,而虎杖便提出可以確實取得死刑判決的方法,就是「三審」,讓當時虎杖跟日車交手 的二審上訴,但日車表示其術式的一到三審起訴內容是隨機的,不過可以用「聲請再審」 的方式,以虎杖作為術式對象,重新審理已經確定的判決,將宿儺作為共同被告以相同罪 名續行審理並非不可能。 最後就接到宿儺跟虎杖同時受審的法庭畫面啦。 大致上是這樣,有很多想吐槽的地方就是了,不過借鑑一直以來都是把自己想用的概念隨 便理解、亂用,跟他計較合理性還有邏輯也很浪費時間… -- 拍謝啦 不常發文 用電腦看可能會好讀一點>< 確實 沒錯 真的蠻瞎的 感覺他可能只是亂翻山口厚的刑總 挑喜歡的概念來用 感謝a大提醒 因為我一開始沒看仔細也沒想那麼多 剛剛重看確實如你所說 感謝指正!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0.98.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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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ma0323: 所以是開庭不是開戰喔?11/29 15:33

qwork: 就是只要辯倒日下部就會贏的意思吧11/29 15:33

qwork: 日車啦 打錯 11/29 15:34

helba: 凱特:真是麻煩的能力 11/29 15:34

HHiiragi: 你只要時不時換一下行可讀度就能高很多了 11/29 15:34

gxu66: 不會抽到什麼破壞公物之類的罪狀嗎 這能力感覺很爛耶11/29 15:35

ass499: 簡單來講連日車都無法控制法官用哪條罪來審 11/29 15:35

omfg5487: 虎杖應注意而未注意 被餵了10根手指11/29 15:35

hui000807: 我覺得借鑒根本沒搞懂罪數吸收的概念==況且剝奪他人生 11/29 15:35

hui000807: 命法益這件事情已經就不能當成自然行為單數了,而是每11/29 15:35

hui000807: 殺一人就是一條殺人罪11/29 15:35

LanceLiu: 所以鹿紫雲已經變骰子鹿了嗎?11/29 15:36

qwork: 只要日車覺得沒罪 法官也可能覺得沒罪 宿儺就贏了11/29 15:36

hui000807: 最後就是一堆殺人罪名都被判死刑,但死刑會吸收主刑宣11/29 15:36

hui000807: 告,所以只執行一次死刑(廢話,怎麼可能執行好幾次死11/29 15:36

hui000807: 刑)11/29 15:36

ymsc30102: 日下部連法律都這麼懂哦11/29 15:37

yellowhow: 不過真套用法律的話,死刑用現代的那幾種都是反轉隨手11/29 15:37

yellowhow: 就能治療好的吧? 11/29 15:37

poeoe: 吸收是重罪吸收輕罪 也不是輕罪反過來吸收重罪啊 11/29 15:37

hasroten: 這三小 要逆轉裁判了嗎 11/29 15:37

a741085: 就算判死刑還是要打 日車連虎寶都快打不過 打宿攤? 11/29 15:38

hui000807: 如果真的照日本法律走,宿儺穩被判死刑的,但現在問題11/29 15:38

hui000807: 就是你有沒有本事有夠強的物理力去壓制他,讓他伏法11/29 15:38

ass499: 不是 是殺人行為導致衣服破損,法官可能拿財務損會來審11/29 15:38

hui000807: 現在看下來就是沒有啊,這就好比龍珠不能許願直接打敗 11/29 15:38

hui000807: 賽亞人一樣11/29 15:38

poeoe: 拿刀捅破衣服殺人 也不會變成毀損吸收殺人啊 11/29 15:39

owen777: 宿儺:我是天災啦哈哈 11/29 15:39

isaka: 借鑑想幹嘛就幹嘛,他願意動腦掰這些大家就要蟹煮榮恩了11/29 15:39

hui000807: @ass499 這到後面都是當成一行為,去搞想像競合的11/29 15:39

p4585424: 我猜就剝奪術式而已11/29 15:40

staristic: 這到底是三小11/29 15:40

chejps3105: 看以前芥見用數學概念的設定基本上都是亂掰,基本上 11/29 15:40

chejps3105: 跟現實數學對不太上關係,法律可能也是亂掰,反而之前 11/29 15:40

chejps3105: 搞笑滿專業的 11/29 15:40

allanbrook: 甚麼無聊劇情...... 11/29 15:41

HHiiragi: 都想到五條可能會輸了應該也有想過死刑沒用怎麼辦11/29 15:41

HHiiragi: 搞那麼多可能本來就是一種拖時間手段(無論戲裡戲外都11/29 15:41

HHiiragi: 是)11/29 15:41

biollante: 感覺這對法律的解釋很爛,怎麼可能重的被輕的吸收 11/29 15:42

HakoneNoYama: 芥見連最基本的審檢分離觀念都不具備了,不要把他的 11/29 15:42

HakoneNoYama: 胡說八道當真 11/29 15:42

AdventurerCC: 作者有沒有請法律監修啊 11/29 15:42

Yatagarasu: 這感覺又是個會突然生出白癡邏輯幫劇情解套的橋段...11/29 15:43

newtypeL9: 這什麼白癡能力11/29 15:43

as3366700: 前面討論日車能力超水 反正後面就是看三審能不能過11/29 15:43

omegazero: 借鑒就只是把法律名詞隨便拿來用而已 11/29 15:43

Julian9x9x9: 可教化11/29 15:43

kobe30418: 將軍 我一定判你有罪 11/29 15:43

cor1os: 芥見本來就是通通亂畫哪會請法律顧問wwww 11/29 15:44

as3366700: 也不用太認真看日車解釋能力 反正三審沒過就準備吃土11/29 15:44

adgbw8728: 從搞笑藝人到法庭 還以為這是銀魂呢11/29 15:44

caten: 先不管能不能死刑確定,之前跟虎杖打時就算判死了不是還是11/29 15:44

caten: 要開揍術ㄇ==劍拔出來也要砍得到宿儺r11/29 15:44

Y1999: 這律師哪邊請的?下次換一家吧 11/29 15:44

gaym19: 你就算把宿儺術式ban掉 他平A也能無雙啊 11/29 15:44

geniuseric: 要賭法官這點很真實阿 11/29 15:44

kirbycopy: 好歹跟JUMP的法務聊兩句阿 11/29 15:44

Yatagarasu: 這個作者什麼時候才會認清他駕馭不了這個路線11/29 15:44

Isinging: 其實大家都知道宿儺一定會被拉近日車領域當中 但宿儺就11/29 15:45

hui000807: @HakoneNoYama 確實,法官還是自己的式神 笑死11/29 15:45

koexe: 還蠻少看過漫畫去畫法律這塊的 11/29 15:45

Isinging: 算沒有術式照理來說日車或是虎杖也不見得打得贏他 11/29 15:45

chopper0811: 法官判決:五條悟 復活! 11/29 15:45

okitawawa: 搬弄不知從哪借鑒來的一知半解的法律知識只是讓這作品 11/29 15:46

okitawawa: 增加更多笑點而已11/29 15:46

trtrtradam: 看jump要不要幫芥見請個律師11/29 15:46

Yatagarasu: 自以為規則系根本都在亂掰11/29 15:46

hui000807: @geniuseric 宿儺的犯行沒有一個日本法官不判死刑的啦 11/29 15:46

hui000807: ,借鑒這段描寫就很腦殘而已11/29 15:46

elddim: 碰了一點皮毛就典型亂用 11/29 15:46

wai0806: 其實已經有伏筆了啦 宿儺被虎杖揍一拳陷入疑惑 11/29 15:46

joe1211: 人家漫畫說的算 可沒說跟現實是一樣的世界捏11/29 15:46

trtrtradam: 其實這部的客群估計也不會深究這些就是了= =11/29 15:46

Y1999: 合併執行是說你一堆死刑最後只能判一個吧11/29 15:47

joe1211: 小丑作者娛樂大家不好嗎11/29 15:47

tetsu327: 凡夫連作功課都不做就亂畫 11/29 15:47

usoko: 借鑑這話又是在借鑑哪部作品了 11/29 15:47

as3366700: 就罪狀要用抽的而已 宿儺這種什麼狗屁事情都犯的反而比 11/29 15:47

oyaji5566: 魔虛羅律師已經指點宿儺道歉並開始抄寫佛經 11/29 15:47

qaz95677: 借鑒真的很愛去維基東看西看一點東西覺得很酷就拿來用11/29 15:48

as3366700: 那種只犯一條大罪的更難用日車領域判死刑11/29 15:48

HJC6666: 結果剝奪影法師11/29 15:48

polanco: 在澀谷大屠殺還不能判死刑 是借鑑到哪本法學巨著 11/29 15:48

max005: 一堆回憶準備不是更顯得前面有個小丑在送頭 11/29 15:49

circuswu: 看芥見的法律描寫真是讓我長知識XD宿儺幾乎每個行為都符 11/29 15:50

nadekowang: 這是要討論罪行的競合了吧,要找法律人來監修下吧 11/29 15:50

chejps3105: 不過現在jump排名已經反映超過236話的集數了,咒術名11/29 15:51

chejps3105: 次掉的沒想像多,看來芥見愛怎麼畫他的客群還是都能11/29 15:51

chejps3105: 接受11/29 15:51

circuswu: 合殺人間接故意吧,最好是能吸收啦 11/29 15:51

kirbycopy: 都從前段掉到中段最後了 算很多了吧11/29 15:51

as3366700: 其實前面好幾頁就一個重點 日車的術式是隨機抽被告一條 11/29 15:52

as3366700: 罪狀 宿儺殺那麼多人但可能被抽到的罪是毀損公物 11/29 15:52

Wishmaster: 糞味越來越重,腰斬五條開始不知道在畫三小...11/29 15:52

hui000807: @Y1999 如果以台灣刑法,第51條第1款,他會宣告一堆死11/29 15:52

hui000807: 刑,最後執行其一11/29 15:52

timoy: 這太白癡了,法律是有公權力之下才有執行權力,boss已經是11/29 15:52

timoy: 天災等級判死刑然後呢?五條本來就要殺他但執行失敗被反殺 11/29 15:52

timoy: ,審判這設計簡直脫褲子放屁… 11/29 15:52

elddim: 回應前面一直說咒術沒受影響的 之前其實就說過了 這種要 11/29 15:53

kirbycopy: 前面不就演過判死刑會給日車一把即死劍阿 11/29 15:54

Yatagarasu: 現在就是法庭效果當初弄太OP才弄個大暗鍋當破綻11/29 15:54

elddim: 看長期的 已漫畫銷量舉例 咒術客群中五粉條最多 那最新11/29 15:54

as3366700: 虎杖這種只會偷打鋼珠的良好市民 罪狀就是從打鋼珠跟屠11/29 15:55

Yatagarasu: 這個北七作者就不會當初設定一個合理的能力嗎 11/29 15:55

elddim: 漫畫進度印象是他準備要解封出來的 自然銷量不會那麼快掉 11/29 15:55

as3366700: 殺抽一個 宿儺這種罪狀多到寫不完的 每條分開來算 反而 11/29 15:55

as3366700: 很難抽到死刑 11/29 15:55

elddim: 況且最近jump排名其實已經有下降趨勢了11/29 15:56

sinnerck1: 借鑑到底在公三小 不會法律就不要瞎掰好嗎11/29 15:56

RushMonkey: 在涉谷那樣的虐殺 在法律上還無法判死刑也太扯...11/29 15:56

abadjoke: 一刻都沒有為頭痛物理學哀悼 立刻趕來戰場的是頭痛法學 11/29 15:56

Yatagarasu: 當初亂設定後面再來追加這種鋪陳能力真的當讀者白癡11/29 15:56

elddim: 實際上一直有趣研究咒術銷量的畫 會發現二期動畫不但沒有 11/29 15:56

gaym19: 這白痴術式現在就是假設宿儺搞大屠殺跟過去一堆衝動殺人 11/29 15:57

elddim: 帶動到 還逐漸走下波(當然我是跟咒術自己比)11/29 15:57

gaym19: 同時還有其他大小罪11/29 15:57

caten: 沒有說涉谷虐殺不是死刑好ㄇ,虎杖日車戰不就虎杖自認虐殺11/29 15:58

caten: 被判死,但是日車資料告訴他虎杖是無罪11/29 15:58

Yatagarasu: 這個白癡術式不能直接抓最重的罪刑來判 要跟亂丟菸蒂 11/29 15:58

caten: 這邊就補充大爺幹壞事太多,不一定抽得到涉谷虐殺這一條 11/29 15:58

gaym19: 結果法官抽到個什麼妨礙風化之類的 直接把殺人罪吞掉 11/29 15:58

Yatagarasu: 跟穿越馬路一起抽籤 這到底是什麼垃圾 11/29 15:59

Adorse: 原來是胖虎定律的升級版啊,幹了一堆壞事反而稀釋掉判死11/29 15:59

Adorse: 的機率XD11/29 15:59

gaym19: 媽的好不好笑啊11/29 15:59

sinnerck1: 還要抽喔 抽到走路闖紅燈之類的不是超高 什麼垃圾術式 11/29 15:59

ngc7331: 是可以理解想幹嘛啦,但這有需要討論這麼久嗎 11/29 15:59

RushMonkey: 不知道為啥借鑑用的空想或理論看了都會莫名火大... 11/29 15:59

Yatagarasu: 作者覺得這個解法很酷 要讀者好好吸收吧 11/29 15:59

xxxzxcvb: 一堆沒搞懂耶 是因為罪狀要用抽的 有可能抽到毀損沒判11/29 15:59

xxxzxcvb: 死刑 不是殺人因毀損而沒判死11/29 15:59

sinnerck1: 那麼爛的東西還敢拿出來獻寶11/29 16:00

elddim: 我很好奇 念法律相關的人看到這樣用不會中風嗎 11/29 16:00

RushMonkey: 和月伸弘神劍裡的雙重極限 天翔龍閃也空想 卻不會 XD11/29 16:00

xxxzxcvb: 哪來什麼輕罪吸收重罪 11/29 16:00

as3366700: 反正討論這麼多 最後還不是虎杖獻策 這話錢辦等於在水 11/29 16:00

Erssc: 所以是宿儺的罪行太多 法官又只能隨機從罪行裡面抽一個出11/29 16:00

Erssc: 來判 抽到能判死刑的重罪機率太低 因此要利用前面已經確定11/29 16:00

Erssc: 是死刑的澀谷屠殺來判宿儺11/29 16:00

Sanco: 宿儺是千年前的人 現代法律可以起訴他嗎?11/29 16:00

Y1999: 雙重極限至少能唬爛到一堆人去學 11/29 16:01

badend8769: 超無聊 作者是以為這樣的討論很好看嗎 11/29 16:01

allen886886: 檢調兼法官一條龍,卻還要抽起訴犯行,爛死 11/29 16:01

Y1999: 對耶,沒有公民身份,甚至不能算一個人,你要拿哪一條去判 11/29 16:01

Yatagarasu: 就是當初法庭弄太強了 趕快追加漏洞給宿儺鑽11/29 16:02

HatomiyAsuka: 就是轉蛋啦...只是罪狀還要用抽的...11/29 16:02

Yanrei: 毀損吸收殺人是啥鬼...11/29 16:02

Adorse: 真的超爛,好歹也要依罪狀嚴重程度增加抽中的比率 11/29 16:03

RushMonkey: 加了這設定後 日高這術式看起來有夠賭的... 11/29 16:03

Isinging: 不過亂抽罪狀這點讓日車的領域變得很爛耶認真討論的話啦 11/29 16:03

jack0204: 他不是專業的術士啊 11/29 16:03

Julian9x9x9: 宿攤天生畸形 成長環境扭曲 精神失常 其情可憫 免去11/29 16:04

Julian9x9x9: 死刑但需精神治療與照護 結案11/29 16:04

Isinging: 凱特表示:11/29 16:04

RushMonkey: 不談宿儺 他碰上其他人 萬一也是壞事幹盡的 11/29 16:04

Yanrei: 自己的術式然後只能抽最低度的行為,根本就智障啊11/29 16:04

as3366700: 你以為的賭狗領域 坐殺搏徒 實際的賭狗領域 伏誅賜死 11/29 16:04

sinnerck1: 不止是難用 根本是垃圾 11/29 16:04

Ahhhhaaaa: 日車的術式本來就是基於他對現行法庭運作程序的不滿而11/29 16:04

Ahhhhaaaa: 形成的,不會跟現行法庭完全相同11/29 16:04

RushMonkey: 那抽獎池也是會被洗掉機率很低 乾 怎麼想都很爛...11/29 16:04

Yanrei: 借鑒現在追加設定真的越搞越難看11/29 16:04

hanmas: 先不說這些罪不罪的 你開領域宿攤直接反開開放式領域砍爆 11/29 16:05

hanmas: 不就結束了 11/29 16:05

Ahhhhaaaa: 但可能會比較貼近他心目中的法庭 11/29 16:05

Ahhhhaaaa: 說不定無限讓人上訴四審五審六審都有可能 11/29 16:05

Isinging: 這樣一搞連殺人犯都很難定罪吧 紅燈右轉闖紅燈超速等...11/29 16:05

Yatagarasu: 我是看不出來罪狀用抽得比現行法庭好在哪裡啦11/29 16:05

Violataf: 魔虛羅律師:被告為人和善且孝順父母 犯案後也深具悔意11/29 16:06

RushMonkey: 真是這樣 那日車心目中的法庭運作更糟糕... 11/29 16:06

Yatagarasu: 真的是不該繼續浪費時間討論這部的邏輯了 11/29 16:06

sinnerck1: 那麼愛抄怎麼不去抄王牌大律師 可能還好看一點 11/29 16:06

allen886886: 確實該要依刑度、判例有加權吧,拘役、三年、十年、 11/29 16:06

allen886886: 無期、死刑,越重中獎機率越高,比較合理11/29 16:06

Adorse: 反正不管最後有沒有罪,宿儺也不會死啦11/29 16:06

xxxzxcvb: 法庭上禁止暴力行為 開領域拆法庭也算吧11/29 16:07

kirbycopy: 這次的對話沒有解釋為何虎杖一開始被審打小鋼珠 但虎杖 11/29 16:07

kirbycopy: 自己喊上訴後卻變成審澀谷殺人11/29 16:07

pimachu: 借鑒心中的法庭:EE阿里 11/29 16:08

w9515: 當這部很認真在討論一些能力的事情我基本上當廢話 11/29 16:08

caten: 日車這樣還能在死滅洄游拿高分==11/29 16:08

allen886886: 如果要依借鑑法學家的罪行吸收,宿把人剁成灰,這殺11/29 16:08

allen886886: 人行為會被衣服毀損吸收掉嘍?11/29 16:08

isisisdog: 用抽的?iivv是賭博上癮了嗎?11/29 16:09

Isinging: 這設定一加上去跟樓上的想法一樣 這能在死滅拿一堆分... 11/29 16:09

starwillow: 吸收是要重罪或高度行為能足以評價輕罪或低度行為才 11/29 16:09

starwillow: 會有重罪吸收輕罪的情形,像殺人會吸收棄屍只論殺人 11/29 16:09

starwillow: 罪,才不是芥見說的那樣== 11/29 16:09

sinnerck1: 這種東西根本在侮辱讀者智商11/29 16:10

sezna: 追加設定,越惡的人越難抽重罪11/29 16:10

uuuu11123: 這樣還沒數罪併罰?11/29 16:10

as3366700: 其實這段是原po理解或看錯 是日車說現實會被重罪吸收的 11/29 16:11

as3366700: 小罪 在他的術式裡面可能會被單獨拿出來提審 11/29 16:11

u7451519: 大戰打一打,一下子變搞笑漫才,一下子變逆轉裁判,借鑒 11/29 16:11

u7451519: 你搞的我好亂啊 11/29 16:11

xxxzxcvb: 有講阿 一審二審三審罪狀都是隨機的11/29 16:12

allen886886: 暗鍋起訴書真的好爛11/29 16:13

biollante: 日車想制裁那些做壞事的人11/29 16:13

biollante: 練然後了個很容易讓那些人逃掉的能力 三小 11/29 16:13

tn00371115: 殺人不足以死刑嗎 11/29 16:13

xxxzxcvb: 上訴才會從小鋼珠變成澀谷 11/29 16:13

kirbycopy: 那問題來了 為何三審可以繼續審二審的澀谷 不會隨機到 11/29 16:13

sezna: 還好大爺沒打柏青哥和抽菸飆車(? 11/29 16:14

kirbycopy: 虎杖做的其他事? 11/29 16:14

allen886886: 對欸,對司法不滿,結果還練個起訴大暗鍋的能力 11/29 16:14

johe1122: 要裝逼也不去找個法律顧問 殺人被毀損吸收這種話講出來 11/29 16:14

johe1122: 笑死人 11/29 16:14

elddim: 這段劇情不就作者自嗨用的 還能護 11/29 16:14

xxxzxcvb: 因為那不是三審 是重審 11/29 16:15

elddim: 反正他用各種歪理去走向他想演的 把讀者跟法律當白痴 11/29 16:15

rogerlarger: 民明書房 11/29 16:15

sezna: 做越多壞事反而難抽到最重的罪 11/29 16:16

yangkun: 亦阿姨!逆轉啦 11/29 16:16

padye: 魔虛羅:我已經適應日本法律了 11/29 16:16

starsheep013: 這到底什麼大便領域,要是有人喜歡亂吐口香糖,那 11/29 16:16

starsheep013: 就要從一千條廢清法裡面賽一條殺人罪? 11/29 16:16

elddim: 罪狀隨機(尤其犯那麼多殺人還可以都隨機看待) 然後重審可 11/29 16:16

elddim: 以 都給作者說就好 11/29 16:17

Doracacazin: 請問這部是逆轉裁判嗎 11/29 16:17

webberfun: 好....... 11/29 16:18

sinnerck1: 逆裁才沒那麼白癡 11/29 16:18

allen886886: 適應日車領域的魔虛羅,會變成律師嗎? 11/29 16:19

LiLiLuLo: 我法盲 但虎杖吃手指就完全沒有責任嗎 11/29 16:21

hatsuka5566: 宿儺:我有精神病免死 11/2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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