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_Chat
主旨:按照板規 6-1、6-2,公告 ver 16.6 版本板規修訂說明
說明:
經板主群一致同意(含「賢狼赫蘿」榮譽板主),在新版本板規發佈的同時,除了納入先
前的
#1X3xTHfH (C_Chat) 及
#5X8HZX8V (C_Chat) 公告之外,將再修訂下列板規:
(本文中未觸及修改的部分,將不會出現)
一、文字勘誤修正 (不影響本意)
4-4 〔洗文違規〕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1小時內超過3篇文章
4-4 〔洗文違規〕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
一小時內超過
三篇文章。
本次修訂僅將阿拉伯數字改成中文數字,以跟其他板規的寫法保持一致。
二、罰則及執法標準調整
1.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前項之ACG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之涉及政治之創作。
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亦禁止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論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第一項之
「ACG 作品
」,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
Cosplay 之政治性質
創作
,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
或以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
「討論
」,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
討論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
治理念
,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
本條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Ⅴ 上述罰則,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發文、回文、轉文違規者加重處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一個月。
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
一、第Ⅱ項新增「Cosplay 」,係在觀察過往討論風氣後,並未發現因為該元素本身而引
起爭議(撇開政治人物本身不談的話),所以新增該得免責範圍。
二、第Ⅱ項、第Ⅲ項、第Ⅳ項僅進行文字、標點符號上的微幅調整,不影響原文本意。
三、承
#1XODOYP7 (C_Chat) 的板主群決議,新增選舉期間的加重後罰則(如第Ⅴ項所示
)。
2.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讓票文除外),
而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違反上級公告
#1QRgyQIe (C_GenreBoard) #1QOArzZ7 (SYSOP)
Ⅲ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
│ 文章代碼(AID):
#1QRgyQIe (C_GenreBoard) [ptt.cc] [公告] C_Genre 小組交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QOArzZ7 (SYSOP) [ptt.cc] [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
└─────────────────────────────────────┘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讓票文除外),
而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Ⅲ 違反 #1QRgyQIe (C_GenreBoard) 或 #1QOArzZ7 (SYSOP) 上級公告者,
從其規定處罰。
C_Genre 小組交易文相關規範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為避免產生執行上的混淆,將原第Ⅱ項及原第Ⅲ項進行順序調動,並在修訂後的第Ⅲ項中
,說明違反上級公告者的罰則。
3.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Ⅲ
(本項刪除)
根據
#1LcFJBGK (BoardCourt) 板務站長公告說明,板主群認為,是否為多重帳號之使用
者,應以帳號部的認定為主(即現行板規 3-9),因此將在板規更新後,予以刪除。
4.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
水桶三天至永久水桶。
「警告」罰則已在
#1QDbeBfN (C_Chat) 公告中廢止使用,為避免產生混淆,因此稍微進
行文字上的修訂。另外,由於群組規「設有警告條例的看板或小組請務必注意,警告也算
是看板罰則的一環,為避免惡意再犯及統計上的爭議,請不要加上重新計算的時限」的限
制,現階段暫時不會對板規 3-3 進行任何修訂,在此併予說明。
5.
3-6 [加重處罰規定]
Ⅰ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本條規定加重處罰
Ⅱ 自水桶累計第二次起,依「該條之處罰天數」乘以「第幾次違反規定」計算
水桶日數。
3-6 [加重處罰規定]
Ⅰ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本條規定加重處
罰。
Ⅱ 自水桶累計第二次起,依「該條之處罰天數」乘以「第幾次違反規定
並受
到處置」計算水桶日數。
以現有的板規敘述來看,已不符合「累犯」文義設計上的初衷。因此,按照板主群見解,
應以公告處分次數計算累犯,方較為妥當。
舉例:
使用者A在公告A違反 4-1 一次,應受水桶三天處分;出桶後在公告B違反 4-1 三次,
因公告A的記錄,受水桶十八天處分;出桶後假如在公告C又違反4-1 一次,按照新制計
算,應受水桶九天處分。
三、檢舉資格限縮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水桶一週。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
經當事人檢舉成案後,
處水桶一週。
考量假如在未經同意的前提下,即被轉錄文章,應由該權利受侵害之當事人檢舉較為合適
,因此進行資格限縮。
另外,根據板規 6-3,除了 4-15 因上位法限制(
#1QOArzZ7 (SYSOP) ),即刻起生效之
外,本次修訂提到的其他板規將有兩週的宣導期,期間違規者得從輕處理
在緩衝期結束 (預計10月23日) 之後,將頒佈 ver 16.6 板規並正式開始執行新規定,還
請各位板友多加注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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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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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irForce00: 一「隻」同意? 10/09 07:39
→ laptic: 選字錯誤 = = 10/09 07:40
推 arrenwu: 那個 4-11-V 的 "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10/09 07:43
→ arrenwu: 我可以想成是板主們會公告特別加重懲罰的時期嗎? 10/09 07:43
→ laptic: 第二句有寫,實施期間以到時的公告為主 10/09 07:44
→ laptic: 也就是說,目前這段時間,不會動用到 4-11-V 10/09 07:45
推 Xpwa563704ju: 這次修改的板規有夠多= = 10/09 07:46
推 arrenwu: 喔喔 我眼殘 感謝說明 10/09 07:46
推 edieedie: ? 10/09 07:46
→ edieedie: 某法西斯氣的瑟瑟發抖 10/09 07:47
推 smart0eddie: 請問加重依照出桶次數 但是永桶依照違規次數嗎 10/09 07:48
推 anhsun: 所以遊戲(G)沒在這次修訂明確定義嗎,看你們3個版主都不回 10/09 07:52
→ anhsun: 覆那問題,那問題應該也沒難到無法盡量正面回應 10/09 07:52
→ SirNight: 永桶是被水桶十次吧 10/09 07:57
推 laugh8562: 可以發錢嗎 10/09 07:57
→ SirNight: 4-11-II 寫限定以回文張貼,又不得以回文討論的意思是? 10/09 07:59
推 smart0eddie: 別人開非政治文你可以回文貼政治作品吧 10/09 08:01
→ smart0eddie: 但是政治文不能回 10/09 08:02
→ spfy: 不好意思有懶人包嗎 10/09 08:05
→ laptic: 回 smart0eddie:是 10/09 08:14
→ laptic: 回 4-11-II:我個人的詮釋是,「張貼」是貼上作品本身,「 10/09 08:15
→ laptic: 討論」是單純討論該議題 10/09 08:15
→ laptic: 前面的回應該是「針對」才對 = = 10/09 08:16
→ sos976431: 4-11-4的本條是啥意思== 指前面的4-11-1到-3嗎 10/09 08:20
推 dreamnook: 10/09 08:20
推 shinobunodok: 簡單說 大部分都是廢話 只有現實台灣選舉前後政治 10/09 08:21
→ shinobunodok: 罰則變告別重對吧? 10/09 08:21
→ shinobunodok: *特別重 10/09 08:21
→ laptic: 回 sos976431:是,因為目前不是 4-11-V 啟動期間 10/09 08:21
→ laptic: 回 anhsun:這事目前沒有討論到,看以後有沒有再改板規的 10/09 08:22
→ laptic: 需要吧 10/09 08:22
→ spfy: 感謝解釋 10/09 09:01
噓 blue155305: http://i.imgur.com/ncORiJM.jpg 10/09 09:04
噓 mikeneko: 無聊,只提到政治人物名字還是死,例如好像XX燕這種無關 10/09 11:04
→ mikeneko: 政治理念、黨派的敘述性文字,到底是在桶什麼東西 10/09 11:04
→ motw1999: 不爽就去用其他網站論壇啊 10/09 13:46
噓 fragmentwing: 大轉文時代 轉文當刷kpi的大喜 10/09 17:58
推 dargen78: 風狂拉人呢 10/10 23:46
推 eric80135: 夸看來要玩到破了 10/11 00:05
→ fabulous7744: 狗贏了XD 10/11 01:57
→ bluejark: 你們還是沒回答啊 如果選舉期間有人在板上帶中國議題 10/11 19:05
→ bluejark: 達到政治帶風向效果你們會處理嗎 10/11 19:07
推 train2009: 狐狸療育中 10/12 11:02
→ LA8221: https://i.imgur.com/oABE9wt.jpg 10/12 13:52
→ bluejark: 怎不回答?又管又想讓那些人鑽漏洞嗎 10/12 17:36
→ wuwuandy: 35的配音還真有這個犯人感 10/12 19:41
→ wuwuandy: 畢竟第一章是教學關 所以直接給你知道犯人是誰 10/12 19:42
推 wuwuandy: 是說逆轉也算是35拿手的AVG吧 10/12 19:45
推 parax: 妹 10/15 20:13
→ zax8419: 新篇章!!!!!!!! 10/17 14:03
→ ben2227486: vt 10/18 11:38
推 SWORDKISS: 累犯的計算方式好複雜... 10/19 15:20
→ SWORDKISS: 但就我看,違規者違法第4次的懲處,比他違法第3次輕? 10/19 15:22
推 nanami56: \/粉哈哈 10/20 00:52
推 nightcrow: 35 怎麽沒有開個同時試聽,商業貼貼的服務精神咧( 10/21 17:01
推 macocu: 全滅 10/23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