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ver 16.6 板規修訂

看板 C_Chat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 2021-10-09 07: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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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按照板規 6-1、6-2,公告 ver 16.6 版本板規修訂說明 說明: 經板主群一致同意(含「賢狼赫蘿」榮譽板主),在新版本板規發佈的同時,除了納入先 前的 #1X3xTHfH (C_Chat)#5X8HZX8V (C_Chat) 公告之外,將再修訂下列板規: (本文中未觸及修改的部分,將不會出現) 一、文字勘誤修正 (不影響本意) 4-4 〔洗文違規〕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1小時內超過3篇文章 4-4 〔洗文違規〕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小時內超過篇文章。 本次修訂僅將阿拉伯數字改成中文數字,以跟其他板規的寫法保持一致。 二、罰則及執法標準調整 1.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前項之ACG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之涉及政治之創作。 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亦禁止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論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第一項之ACG 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Cosplay 之政治性質 創作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以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 討論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 治理念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本條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Ⅴ 上述罰則,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發文、回文、轉文違規者加重處水桶兩個月,推文違規者水桶一個月。 具體實施期間,以板主群發布之公告為準。 一、第Ⅱ項新增「Cosplay 」,係在觀察過往討論風氣後,並未發現因為該元素本身而引 起爭議(撇開政治人物本身不談的話),所以新增該得免責範圍。 二、第Ⅱ項、第Ⅲ項、第Ⅳ項僅進行文字、標點符號上的微幅調整,不影響原文本意。 三、承 #1XODOYP7 (C_Chat) 的板主群決議,新增選舉期間的加重後罰則(如第Ⅴ項所示 )。 2.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讓票文除外), 而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違反上級公告#1QRgyQIe (C_GenreBoard) #1QOArzZ7 (SYSOP) Ⅲ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 │ 文章代碼(AID): #1QRgyQIe (C_GenreBoard) [ptt.cc] [公告] C_Genre 小組交易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 └─────────────────────────────────────┘ ┌─────────────────────────────────────┐ │ 文章代碼(AID): #1QOArzZ7 (SYSOP) [ptt.cc] [公告]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 └─────────────────────────────────────┘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營利性質之交易文 (讓票文除外), 而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個月。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水桶三個月。 Ⅲ 違反 #1QRgyQIe (C_GenreBoard)#1QOArzZ7 (SYSOP) 上級公告者, 從其規定處罰。 C_Genre 小組交易文相關規範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17203226.A.4A8.html 重申嚴禁交易法律/法令禁止之財貨/服務 https://www.ptt.cc/bbs/SYSOP/M.1516285309.A.8C7.html 為避免產生執行上的混淆,將原第Ⅱ項及原第Ⅲ項進行順序調動,並在修訂後的第Ⅲ項中 ,說明違反上級公告者的罰則。 3.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Ⅲ 三組以上同IP視為同使用者,若皆違規水桶皆加重一年, 對判決不滿得申訴小組暫緩執行並送帳號部查詢。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Ⅲ (本項刪除) 根據 #1LcFJBGK (BoardCourt) 板務站長公告說明,板主群認為,是否為多重帳號之使用 者,應以帳號部的認定為主(即現行板規 3-9),因此將在板規更新後,予以刪除。 4.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4-20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水桶三天至永久水桶。 「警告」罰則已在 #1QDbeBfN (C_Chat) 公告中廢止使用,為避免產生混淆,因此稍微進 行文字上的修訂。另外,由於群組規「設有警告條例的看板或小組請務必注意,警告也算 是看板罰則的一環,為避免惡意再犯及統計上的爭議,請不要加上重新計算的時限」的限 制,現階段暫時不會對板規 3-3 進行任何修訂,在此併予說明。 5. 3-6 [加重處罰規定] Ⅰ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本條規定加重處罰 Ⅱ 自水桶累計第二次起,依「該條之處罰天數」乘以「第幾次違反規定」計算 水桶日數。 3-6 [加重處罰規定] Ⅰ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本條規定加重處 罰。 Ⅱ 自水桶累計第二次起,依「該條之處罰天數」乘以「第幾次違反規定並受 到處置」計算水桶日數。 以現有的板規敘述來看,已不符合「累犯」文義設計上的初衷。因此,按照板主群見解, 應以公告處分次數計算累犯,方較為妥當。 舉例: 使用者A在公告A違反 4-1 一次,應受水桶三天處分;出桶後在公告B違反 4-1 三次, 因公告A的記錄,受水桶十八天處分;出桶後假如在公告C又違反4-1 一次,按照新制計 算,應受水桶九天處分。 三、檢舉資格限縮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處水桶一週。 4-19 〔轉文違規〕 Ⅰ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而轉錄文章至本板者,經當事人檢舉成案後, 處水桶一週。 考量假如在未經同意的前提下,即被轉錄文章,應由該權利受侵害之當事人檢舉較為合適 ,因此進行資格限縮。 另外,根據板規 6-3,除了 4-15 因上位法限制(#1QOArzZ7 (SYSOP) ),即刻起生效之 外,本次修訂提到的其他板規將有兩週的宣導期,期間違規者得從輕處理 在緩衝期結束 (預計10月23日) 之後,將頒佈 ver 16.6 板規並正式開始執行新規定,還 請各位板友多加注意啦。 -- 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 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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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Force00: 一「隻」同意? 10/09 07:39

laptic: 選字錯誤 = = 10/09 07:40

arrenwu: 那個 4-11-V 的 "於九合一選舉、總統選舉等前後期間" 10/09 07:43

arrenwu: 我可以想成是板主們會公告特別加重懲罰的時期嗎? 10/09 07:43

laptic: 第二句有寫,實施期間以到時的公告為主 10/09 07:44

laptic: 也就是說,目前這段時間,不會動用到 4-11-V 10/09 07:45

Xpwa563704ju: 這次修改的板規有夠多= = 10/09 07:46

arrenwu: 喔喔 我眼殘 感謝說明 10/09 07:46

edieedie: ? 10/09 07:46

edieedie: 某法西斯氣的瑟瑟發抖 10/09 07:47

smart0eddie: 請問加重依照出桶次數 但是永桶依照違規次數嗎 10/09 07:48

anhsun: 所以遊戲(G)沒在這次修訂明確定義嗎,看你們3個版主都不回 10/09 07:52

anhsun: 覆那問題,那問題應該也沒難到無法盡量正面回應 10/09 07:52

SirNight: 永桶是被水桶十次吧 10/09 07:57

laugh8562: 可以發錢嗎 10/09 07:57

SirNight: 4-11-II 寫限定以回文張貼,又不得以回文討論的意思是? 10/09 07:59

smart0eddie: 別人開非政治文你可以回文貼政治作品吧 10/09 08:01

smart0eddie: 但是政治文不能回 10/09 08:02

spfy: 不好意思有懶人包嗎 10/09 08:05

laptic: 回 smart0eddie:是 10/09 08:14

laptic: 回 4-11-II:我個人的詮釋是,「張貼」是貼上作品本身,「 10/09 08:15

laptic: 討論」是單純討論該議題 10/09 08:15

laptic: 前面的回應該是「針對」才對 = = 10/09 08:16

sos976431: 4-11-4的本條是啥意思== 指前面的4-11-1到-3嗎 10/09 08:20

dreamnook: 10/09 08:20

shinobunodok: 簡單說 大部分都是廢話 只有現實台灣選舉前後政治 10/09 08:21

shinobunodok: 罰則變告別重對吧? 10/09 08:21

shinobunodok: *特別重 10/09 08:21

laptic: 回 sos976431:是,因為目前不是 4-11-V 啟動期間 10/09 08:21

laptic: 回 anhsun:這事目前沒有討論到,看以後有沒有再改板規的 10/09 08:22

laptic: 需要吧 10/09 08:22

spfy: 感謝解釋 10/09 09:01

blue155305: http://i.imgur.com/ncORiJM.jpg 10/09 09:04

mikeneko: 無聊,只提到政治人物名字還是死,例如好像XX燕這種無關 10/09 11:04

mikeneko: 政治理念、黨派的敘述性文字,到底是在桶什麼東西 10/09 11:04

motw1999: 不爽就去用其他網站論壇啊 10/09 13:46

fragmentwing: 大轉文時代 轉文當刷kpi的大喜 10/09 17:58

dargen78: 風狂拉人呢 10/10 23:46

eric80135: 夸看來要玩到破了 10/11 00:05

fabulous7744: 狗贏了XD 10/11 01:57

bluejark: 你們還是沒回答啊 如果選舉期間有人在板上帶中國議題 10/11 19:05

bluejark: 達到政治帶風向效果你們會處理嗎 10/11 19:07

train2009: 狐狸療育中 10/12 11:02

LA8221: https://i.imgur.com/oABE9wt.jpg 10/12 13:52

bluejark: 怎不回答?又管又想讓那些人鑽漏洞嗎 10/12 17:36

wuwuandy: 35的配音還真有這個犯人感 10/12 19:41

wuwuandy: 畢竟第一章是教學關 所以直接給你知道犯人是誰 10/12 19:42

wuwuandy: 是說逆轉也算是35拿手的AVG吧 10/12 19:45

parax: 妹 10/15 20:13

zax8419: 新篇章!!!!!!!! 10/17 14:03

ben2227486: vt 10/18 11:38

SWORDKISS: 累犯的計算方式好複雜... 10/19 15:20

SWORDKISS: 但就我看,違規者違法第4次的懲處,比他違法第3次輕? 10/19 15:22

nanami56: \/粉哈哈 10/20 00:52

nightcrow: 35 怎麽沒有開個同時試聽,商業貼貼的服務精神咧( 10/21 17:01

macocu: 全滅 10/2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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