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C_Chat
個人不認為這個是「漫畫業」的問題,
網際網路造成的是商業環境的改變,所謂的「典範轉移」,
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做生意的方式當然也要改變,
堅持用舊的方式做生意,那麼只好讓市場去證明一切,就只是這樣。
漫畫業或說書籍出版業,其實到現在才受衝擊已經很好了。
首當其衝的是報紙業,美國的知名老牌報紙《New York Times》,
2010年底已經把紙本實體版收起來了,只出電子版。
相較之下電子書/電書機還只是對傳統出版業有威脅而已,
出版商目前還有一些時間來轉型,還不像報紙業那麼嚴重。
做生意的方式很多,把哪個當成主力商品,會影響你的商業策略。
你把不把書當成你的商品?還是書只是增加影響力的方式?
報紙雖然是賣錢的,但是報紙主要的收入並不是把報紙賣給讀者,
而是把版面賣給需要廣告的廠商,而網路業的興起把廣告搶走了。
先前討論到的漫畫雜誌的銷售方式也是,出版社真正的商品不是在月刊,
而是讓周刊/月刊成為測試讀者人氣的平台,真正重點在於單行本。
但是是網路殺死了漫畫、書籍、音樂嗎?不見得啊。
沒有網路的時代,照樣有盜版漫畫、盜版音樂,
想想台灣著作權法「612大限」之前的情形,那時候沒有網路可以怪罪的。
只能說有愛就會買正版,會買的就會買,不買的還是不買。
1990年代後期,唱片之類的銷售的確有段黃金時期,
但是那老實說並不是正常的情況,把高峰期拿來和現在比較,
然後怪罪都是網路害的,那又能怎樣?回到沒有網路的時代嗎?
至於用 DRM 之類的版權控制技術來防盜版,即使業界也有人不以為然的。
比方說蘋果最近推出的 iTunes Match,可以掃描你的硬碟中的 MP3 音樂,
然後只要和蘋果的資料庫符合到,你就自動「已經購買」那首歌,
升級成正版 256Kbps AAC DRM-free,
就算你原本從 CD Rip 下來時沒設到那麼高,
符合到的是音質較差的檔案,也一樣自動從蘋果的檔案庫升級。
這個 iTunes Match 的年費美金 $24.99,
幾乎就是個「就地合法、黑布漂白」的服務吧。
別看蘋果執行長 Steve Jobs 對產品的控制欲那麼強,
他可是「擺脫版權控制技術」的推手之一,他力推 DRM-free。
或許有人認為 Jobs 是科技業,又不是音樂界,所以他可以那樣做,
不少音樂人也真的這麼認為:「iTunes/iPod 殺死了音樂」,
我從不認為蘋果殺死音樂,事實上他反倒賣出了很多正版。
而赤松健先前開設的線上漫畫網站,讓人下載插入廣告的無保護漫畫,
這也是一個例子,有版權控制的 DRM 不見得對出版商真正有利。
貓頭鷹出版社的社長「老貓」陳穎青,倡議電子書應該放棄 DRM,
這又是出版業內部的一個例子。我能理解廠商都想要有保護,
但這些販賣無保護商品的業界人士並不是傻子,他們都有他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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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87.174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310734353.A.D02.html
推 rockmanx52:雖然無關 但我覺得如果Apple全力放在音樂這塊 07/15 21:01
→ rockmanx52:全球的音樂市場會被他們打得毫無招架之力... 07/15 21:02
推 Himetsuki:嚴格來區別的話, 應該是音樂發行公司的市場會被打到無力 07/15 21:42
→ Himetsuki:說到底, iPod/iTunes在定位上硬要區分一個界線的話 07/15 21:43
→ Himetsuki:就只是一個"APPLE打造出來的數位式通路",和交易平台 07/15 21:43
推 evaandy:最後一段,其實還有一個例子是微軟的中國佈局也一樣. 07/15 22:00
→ evaandy:微軟先爭眼閉眼的讓盜版Win在中國大量流竄,意在養起使用群 07/15 22:01
→ evaandy:鄧到使用群夠大了,中國也得轉型成不得不著重板權的國家時 07/15 22:02
→ evaandy:他再來賣他的東西,反正M$資本夠厚,玩的起這麼長的時間 07/15 22:03
→ KIWAMI:講這麼多日漫這塊做下去這裡絕對哀號遍野..他日本人耶! 到 07/15 22:18
→ KIWAMI:時後一定是有錢想買正版也不賣你"抱歉JAPAN ONLY科科" 07/15 22:18
推 rockmanx52:Apple最強大的地方就在他們的播放器...一整個可怕 07/15 23:23
推 qiusan: 07/16 04:02
推 LUDWIN:ITUNE知道你的信箱、買了啥、看了啥、信用卡號碼。。。 07/17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