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664686934.A.AB8.html
推 ltytw: warm 10/02 13:05
→ rickielu: 到底在想什麼才會幹這種事 10/02 13:07
推 Lailungsheng: 100萬有點扯啦,是有超強法律團隊的那間嗎? 10/02 13:08
→ Lailungsheng: 如果李男杯子是乾淨的,那麼我懷疑他應該曾經做過 10/02 13:08
→ Lailungsheng: 超商店員 10/02 13:08
推 cryy: #1YC_zqN_ (CVS) 10/02 13:11
→ cryy: 一開始是說拿超商熱水泡茶 水太多就倒進去 10/02 13:13
→ cryy: 啊 原來是不同事件xddd 10/02 13:13
→ medama: https://i.imgur.com/rXXIewY.jpg 台北也有 10/02 13:15
→ kenryu: 就算是店員 會拿自己的杯子加水??? 10/02 13:17
→ NikkiNikki: 哪間啊 求償10萬差不多 100萬也太難看 10/02 13:19
推 CREA: https://bit.ly/3y5xUdK 判決書 10/02 13:26
推 creepy: 主張怕乾燒起火就好了 10/02 13:27
→ medama: https://i.imgur.com/S6LLYjj.jpg 10/02 13:29
噓 li72716: 600 10/02 13:36
→ li72716: 去跟店員說就好了 太雞婆 10/02 13:37
推 brokeback: 哪一間超商的法務,好厲害啊,告一百萬結果得六百,預 10/02 13:41
→ brokeback: 繳裁判費一萬,誰要吸收? 10/02 13:41
→ brokeback: 阿,統一的,看到了。 10/02 13:41
推 Lailungsheng: 統一超商,秒懂... 10/02 13:42
噓 firstlead: 法務超商不意外 欺善怕惡的企業 10/02 13:44
→ JimJimJim: 怕 10/02 13:46
推 NikkiNikki: 不意外呢 10/02 13:53
推 u8803023: 求償100w也太貪了吧,了不起電鍋清洗消毒而已,每天不 10/02 13:59
→ u8803023: 都要例行清洗嗎@"@ 10/02 13:59
推 rutp6j35566: 厲害了 統一 法務 10/02 14:10
推 GooglePlus: 聽說統一法務很強 10/02 14:12
噓 lu82034: 好棒的統一 10/02 14:18
→ lirick42: 還好那鍋不是所長蛋蛋 10/02 14:22
推 phenom42: 看到那一百萬就知道是哪家了XD 10/02 14:25
推 lirick42: 裁判費10999 由被告負擔1% 倒虧10289 10/02 14:29
→ fcz973: 被阻止了所以沒損害所以只要賠報銷的蛋,法官邏輯也好笑 10/02 14:32
→ UCCUplz: 求償100萬 ㄏㄏ 10/02 14:44
→ w4: 才賠600也太扯 10/02 14:53
推 GGrunrundela: 只賠600真的扯 人家活該洗你多管閒事的傑作喔 不用 10/02 15:03
→ GGrunrundela: 水費清潔劑?拿去刀的人力都是活該喔?自己的馬克杯 10/02 15:03
→ GGrunrundela: 真的有夠噁 10/02 15:03
→ GGrunrundela: 拿去到 10/02 15:04
推 yichun0825: 這種人被求償100萬完全不會同情 到底亂倒水幹嘛? 10/02 15:05
噓 A00610lol: 感覺是金門王會做的事 10/02 15:30
噓 mag1021: 這個賠6000都合理好嗎 台灣法官不ey 10/02 15:37
噓 stanley12646: 統一豐功偉業+1 10/02 16:20
→ a7294: 原來是法務專業的店,難怪求償100萬 10/02 17:08
噓 duziererder: 一百萬太誇張 10/02 17:09
推 operaghost: 只罰六百的話大家以後都隨便玩自助區就好了啊 10/02 17:10
→ tsainan: 是不是求償太高才故意只判600阿 10/02 17:21
推 q2520q: 100萬雖然挺誇張的但只有罰600是在?實在無法理解到底是怎 10/02 17:25
→ q2520q: 樣才會覺得可以自己未經過同意就加水進去電鍋裡面 10/02 17:25
噓 bicdyueh1212: 真的是太熱心欸超不衛生== 10/02 17:29
推 fman: 民法的基本原則就是損害賠償,有多少損害就要多少賠償,讓裡 10/02 17:31
→ fman: 面茶葉蛋報銷共600元的損失當然是賠600元,而統一求償100萬 10/02 17:31
→ fman: 應該是要讓法官去砍,凹個3~5萬也爽,但顯然法官不認為有商 10/02 17:32
→ fman: 譽損失,這件事沒多少人知道更別說知道是統一超商了,所以法 10/02 17:32
→ fman: 官這部分才裁決不用賠 10/02 17:33
→ fman: 這件事情和千面人事件不同,如果對於罰600太少的人,上面有 10/02 17:36
→ fman: 版友有貼判決書,可以好好看一下 10/02 17:36
推 babosa633: 看到統一超商了,在判決書 10/02 17:36
→ nacheong17: 求償一百萬太難看了 10/02 17:43
推 jakkx: …?它是商譽相關求償。當下就解決了跟商譽何干?要對方賠 10/02 17:44
→ jakkx: 其它的列其它項啊。 10/02 17:44
噓 astrofluket6: 歹年冬多____ 10/02 18:06
→ kakyou10: 一百萬也太扯 10/02 18:07
→ excercang: 這邊有個問題,商譽受損是7-11法務提的還是加盟主? 10/02 18:15
→ excercang: 法務提的還說的過去,加盟主是完全無權提 10/02 18:15
推 tokyoto: 統一有向消費者求償過100萬嗎?這次果然是獅子大開口 10/02 18:36
推 tibo96033: https://i.imgur.com/kJjA7Uh.jpg 10/02 19:10
→ tibo96033: 法院見解 10/02 19:10
推 vaude: 笑死 法務才熱身一下就100萬 難過板上爆料常常在刪文 10/02 19:13
推 features: 北爛法官,照心證應該放著賣嘍? 10/02 19:56
推 ALEGG: 怎樣都有人對法官有意見耶 10/02 20:19
→ ALEGG: 明年國民法官上路會不會變成侏羅紀世界 10/02 20:19
推 mytoychiu: 7-11的法務又多了一個戰績(敗績?) 10/02 20:23
推 kymco9999: 愛河門市喔 10/02 20:33
推 kymco9999: 去年5/8還不知道後面有兩百多例Covid確診吧 10/02 20:35
→ kymco9999: 那時候只有北部 10/02 20:35
推 richjf: 600 但裁判費要繳多少? 10/02 20:44
推 mysanneo: https://i.imgur.com/ZrveKNw.jpg 10/02 21:10
→ mysanneo: 10900裁判費 10/02 21:10
推 mytoychiu: 裁判費應該是1萬1千左右吧? 10/02 21:12
噓 pttnew: 是多管閒事啊,這麼雞婆不去當店員 天天去加水 10/02 21:23
→ pttnew: 判賠600也太少了 10/02 21:24
噓 shengder: 求償100萬才是真的損失商譽 10/02 21:43
推 prkfcpr: 你想玩自助區就玩啊,至少我不會浪費時間金錢去做這麼無 10/02 22:02
→ prkfcpr: 聊的事 10/02 22:02
噓 jgfu: 有時間PO文,沒時間去管版??? 10/02 22:38
噓 MT410118: 一堆留言對於食安沒顧慮也真的是頗呵,只會專注在某超 10/02 22:42
→ MT410118: 商做文章 10/02 22:42
噓 GGrunrundela: 同樓上 10/02 22:51
推 asyan: 兩敗俱傷的案例,對方不賠600元,店家也氣不過才告 10/02 22:58
→ asyan: 話說不和解 竟然搞到裁判下來 10/02 22:59
→ asyan: 另外如果不告,就要認賠600元,怎麼是店家先被檢討 10/02 23:01
推 jakkx: ……什麼時候歪樓到食安上了。超商不拿超商做文章拿你家做 10/02 23:22
→ jakkx: 文章嗎? 10/02 23:22
→ jakkx: 用自己的杯子倒水也公認是錯的還有啥好討論不然你認為是對 10/02 23:26
→ jakkx: 的嗎? 10/02 23:26
推 GGrunrundela: 喔 所以水倒進去是錯的沒啥好討論 那一般人認知討10 10/02 23:33
→ GGrunrundela: 0萬不合理那又有啥好討論?超商版應該檢討超商?啊 10/02 23:33
→ GGrunrundela: 所以超商開了是只有店員店家存在沒有客人?你覺得只 10/02 23:33
→ GGrunrundela: 有店家該被討論其他不能嘴?就因為大家認知反正那 10/02 23:33
→ GGrunrundela: 個行為是錯的就不能討論?一言堂? 10/02 23:33
→ GGrunrundela: 那以後酒駕殺人放火在數字版也不用討論了啦 因為在 10/02 23:33
→ GGrunrundela: 一般人眼裡認知那就是不對的啊 有啥好討論 10/02 23:33
推 jakkx: …哇靠戴帽子了耶。那我們坐下來談食安。來,問題在那裡? 10/02 23:34
→ jakkx: 快點啊。不是要談? 10/02 23:35
推 tue678: 100萬不合理 但600真的太少 以後只要對超商不滿 偷偷 10/02 23:37
→ tue678: 亂放不該有東西 到開放式食物裡 沒被發現超商就要背黑 10/02 23:37
→ tue678: 鍋了 10/02 23:37
推 jakkx: 歪樓歪的莫名其妙還戴人帽子哩。請你講句話講不出來嗎? 10/02 23:39
→ jakkx: 回主題。樓上那是提告的人沒提其它的損失。不知是太蠢還是 10/02 23:40
→ jakkx: 覺得穩賺。不然上面說的人力損失等的都是可以提出的 10/02 23:41
→ firstlead: 回86樓 因為統一超的售後真的是太(可)好(怕),最 10/02 23:41
→ firstlead: 多就給你賠個電鍋,要100萬嗎?6000都不用吧 10/02 23:41
→ phenom42: 談合理之前先看拿哪條去告吧 10/02 23:43
→ phenom42: 食安和商譽完全等號嗎? 10/02 23:43
→ jakkx: 再來。這個是馬上被檔下來所以這條不成立。如果沒發現有賣 10/02 23:50
→ jakkx: 出的事實被流出,那就是看賠多少。運氣不好100萬可能不夠 10/02 23:50
→ jakkx: 有事實後才能看法官怎麼判。 10/02 23:53
噓 firstlead: 發現立即就制止 如果超商有處理不可能賣出啊 10/02 23:54
推 hankmonk: 這滿嚴重的吧...不知男子居心何在 10/02 23:54
推 jakkx: 對啊。你要對未損失的商譽要求什麼賠嘗? 10/02 23:55
→ jakkx: 所以問題在提告的人沒拿對的情況去告。這案我猜根本沒經過 10/02 23:56
→ jakkx: 法務… 10/02 23:56
噓 firstlead: 統一還會買公關新聞 過陣子TVBS馬上出來罵客人消毒 10/02 23:58
→ jakkx: 或者某種程度只是想嚇唬一下而已 10/02 23:58
→ firstlead: 我就被寫過 10/02 23:59
→ firstlead: 好一陣子不去消費 10/02 23:59
→ jakkx: …難怪你這麼恨- - 10/03 00:00
推 phenom42: 明明店長救回這鍋沒賣出去可以證明食安無虞結果上去告了 10/03 00:01
→ phenom42: 個心酸還會被說是檢討店家 10/03 00:01
→ phenom42: 認同asyan說的,這600元毀損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10/03 00:04
→ jakkx: 如果真的只是想嚇唬一下那其實人不錯。因為隨便列也拿的到 10/03 00:06
→ jakkx: 600以上… 10/03 00:06
→ jakkx: 不過這就猜太多了…… 10/03 00:07
→ firstlead: 是說店員是不是也應該懲處一下 煮茶葉蛋還能煮到乾掉 10/03 00:11
→ firstlead: 也太偷懶 10/03 00:11
推 doctorapple: 笑死,主張要告的會不會被超商嗨賴,直接倒賠。 10/03 00:12
→ phenom42: 不行 這裡不能檢討店員 10/03 00:12
推 jakkx: 60顆耶。我沒看過有這麼多顆在鍋子裡的… 10/03 00:13
→ firstlead: 我忘了 都是顧客的錯 I’m sorry 10/03 00:13
→ phenom42: 60顆剛好塞滿一鍋啦 10/03 00:17
推 tue678: 但看前面推文 是有說到該男子不肯賠那600 店家才提告 10/03 01:23
→ tue678: 可能就是想警告 但這金額真的太高 10/03 01:24
推 mepass: 這種白目就是要被告過才會知道自己錯在哪 10/03 02:20
→ lirick42: 花一萬多訴訟費換媒體報導一週的 比買公關便宜OK 10/03 02:27
推 asyan: 抱歉,我本以為不願賠才會鬧上法院,有一說是顧客當下願賠 10/03 05:14
噓 astrofluket6: 說個笑話 民眾用自己杯子倒水入鍋內沒食安問題 10/03 06:36
→ firstlead: 我也是聽說顧客當下就願意賠 公關新聞不可能寫這個 10/03 06:53
推 tingji: 才賠六百元!覺得很嚴重吔 10/03 07:43
→ Andriguez: 好獵奇的事件 10/03 08:29
推 a710721: 樓上說有食安問題的我很認同 但應該是要提告食安相關的法 10/03 11:17
→ a710721: 條 怎會提告商譽損失100萬??? 10/03 11:17
推 blueberrypie: 不是阿,當場就發現制止了要什麼名譽權損失... 10/03 11:47
→ blueberrypie: 根本就沒有因為這件事對名譽權造成任何損害,要告什 10/03 11:48
→ blueberrypie: 麼名譽權損害,想a錢也要找好理由 10/03 11:48
→ blueberrypie: 有食安問題啊,但就被當場發現被解決了,會有什麼名 10/03 11:49
→ blueberrypie: 譽損害,告100萬就是想找理由A錢,還好法官還正常 10/03 11:49
→ blueberrypie: 要是當場沒擋下來真的有名譽權損害,那再來討論損害 10/03 11:51
→ blueberrypie: 多少啦,現在實際上就是沒有名譽權損害 10/03 11:51
→ excercang: 倒水的人不想買整鍋,又不能強迫他買,這會變恐嚇 10/03 13:19
→ excercang: 最成得用提告,但提告求償卻用錯名目 10/03 13:20
→ excercang: 過程中是否含有,店家要求賠XX倍這點也未知 10/03 13:25
→ li72716: 或許店裡有其他客人吧 怕他們有拍照、錄影或上網po文到 10/03 13:33
→ li72716: 時候會造成商譽受損 先告再說 10/03 13:33
→ phenom42: 原告主張裡面沒有提及就是 10/03 13:52
→ w4: 整鍋蛋倒掉裝垃圾袋的過程,會有其他客人看到吧 10/03 14:13
→ phenom42: 這樣會有實際商譽受損的問題嗎? 10/03 14:17
推 Beltran: 這數字 確定不是拿來談價嗎XD 10/03 14:19
推 vivi8020: 100萬好貴 10/03 14:26
推 MengXian: 求償100萬600元wwww 10/03 15:16
→ thomaschion: 以前的事蹟不算影響商譽,這種事就會影響商譽? 10/03 15:52
推 blueberrypie: 整鍋蛋倒掉是要有什麼商譽損失XD,真的是沒什麼好凹 10/03 17:33
→ blueberrypie: 的,然後600塊的蛋訴訟中也已經有請求了,所以也不 10/03 17:34
→ blueberrypie: 是什麼名目的問題 10/03 17:34
→ nigatsuki: 100萬也太扯了 10/03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