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431190225.A.919.html
→ prince: 公證性 | 在有下次 05/10 01:00
→ prince: 還有處份 05/10 01:01
→ prince: 也亦須注意 是贅詞 05/10 01:02
推 silverkymco: 推版主,希望大家理性討論。 05/10 01:23
→ misa0519: 嗚啊 每次都有錯字嗚嗚 已修正 05/10 02:20
推 cgany: 很多人超愛亂噓 也難怪原PO腦羞,能理解原PO心情 05/10 03:23
推 rmoira: 說釣竿是易碎品的很好笑 一堆____愛亂噓 真是奇怪 05/10 04:37
→ ul4fm4xk7: 噓的人真的好笑,無法有理討論,只好戰態度更好笑 05/10 06:25
→ ul4fm4xk7: 麻煩噓的補充一下711是條文有理不過自己認賠的證據 05/10 06:32
→ ul4fm4xk7: 不然也只是自己在腦補,還洗臉哩 05/10 06:32
推 shenhon: 東西被用壞還怪人家沒包好 貪便宜不宅配 05/10 07:47
→ shenhon: 難怪慣老闆那麼多 工時長又低薪 剛好而已 05/10 07:48
→ shenhon: 自己的權益爭取不覺有啥問題 05/10 07:49
推 helloman29: 就是有人喜歡看風向落井下石跑出來補一刀 真的是酸民 05/10 08:26
→ b020202: 可以理解為何原PO會不爽.... 05/10 08:42
推 XBUCKXMR: 看了CVS板才知道釣竿易碎且是精密儀器lol 05/10 09:23
→ XBUCKXMR: 真的是長知識耶 被弄壞還要被罵貪小便宜寄交貨便 05/10 09:24
→ XBUCKXMR: 那喝英國藍不就是活該貪便宜買60塊廉價花草茶? 05/10 09:25
推 limpidfish: 釣竿是易碎品我也覺得很奇怪...不懂那些人在爭論什麼 05/10 10:50
→ limpidfish: ,好像只要有人發抱怨文就會有人回「怪我囉」「不爽 05/10 10:50
→ limpidfish: 不要來」這種引戰言論,難怪原PO會覺得這裡有員工護 05/10 10:50
→ limpidfish: 航,我也覺得這裡為反對而反對的__民真的滿多的。 05/10 10:50
推 s9160632: 非常同意樓上 05/10 10:52
推 BUKU: 本來就是阿 而且原PO有包防撞東西~ 本來就至少賠1000 05/10 10:58
推 parislove3: 會說釣竿是易碎品的人多半沒釣過魚.... 05/10 11:27
推 wi22900: 大家會去噓是因為他說711工作者護航吧,他一開始po的那篇 05/10 12:48
→ wi22900: 就沒啥人噓啊... 05/10 12:48
推 TS00431235: 第一篇沒人噓第二篇紅通通我想原因應該明顯不過了。 05/10 13:20
→ TS00431235: 要是他第二篇內容表示防護有弄好為何只賠300, 05/10 13:23
→ TS00431235: 而不是上限1000,這樣就很合理。反而吃飽氣撐著發討戰 05/10 13:24
→ TS00431235: 文,一整個欠噓怪誰?釣竿算不算易碎品也不是原PO被噓 05/10 13:29
→ TS00431235: 的起因,很明顯是第二篇文章自以為很懂的態度。 05/10 13:35
推 TS00431235: Woo~剛剛看到了他底下事後回文,好跩哦~難怪版大需要 05/10 13:41
推 ckming: 沒人要戰他 是他回文把大家都說成幫7-11護航 被噓也剛好 05/10 13:43
→ ckming: 吧! 05/10 13:43
→ TS00431235: 浪費自己時間發篇公告來教導他基本禮儀XD 05/10 13:44
推 limpidfish: 前面的確有人對原PO的「一堆員工護航」這點表達不滿, 05/10 13:47
→ limpidfish: 但後面卻怪原PO不包好被弄壞活該?釣竿是易碎品本來就 05/10 13:47
→ limpidfish: 不能寄?有賠就該偷笑?噓的點完全是非不分,要噓原PO 05/10 13:47
→ limpidfish: 態度不好我可以接受,但後面那些是非不分的噓文就太超 05/10 13:47
→ limpidfish: 過了。 05/10 13:47
推 Rockivy4222: (  ̄ c ̄)y▂ξ 無奈 05/10 13:54
推 TS00431235: 有些不理性的板友推文的確不可取,不過呢,情緒性的發 05/10 13:56
→ TS00431235: 文招致情緒性的回覆我倒是 一 點 都 不 意 外 ^_< 05/10 13:57
→ TS00431235: 您說是吧樓上?規則您清楚得很(笑~ 05/10 13:58
推 limpidfish: 您的樓上好像是原PO 05/10 14:03
推 TS00431235: 內文:標準怎樣我很清楚。回覆板友:好的,是我無知。 05/10 14:10
→ TS00431235: 理賠過後:不就站的很穩?說真的,這仁兄搞得我好亂啊, 05/10 14:13
→ TS00431235: 有困難要講啊~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耶! 05/10 14:14
推 limpidfish: 我暫且不對原PO的態度做批評,光釣竿被斷成兩三節這 05/10 14:15
→ limpidfish: 件事我覺得太誇張,大智通運送不當應該賠錢,祝原PO 05/10 14:15
→ limpidfish: 能拿到比較好一點的賠償金。想戰原PO的態度你們自便, 05/10 14:15
→ limpidfish: 我不參與。 05/10 14:15
推 TS00431235: 其實不少人了解原PO的確不該只接受賠300啊,應該盡量 05/10 14:23
→ TS00431235: 以1000為基準去談判,沒人跟他清楚解釋是因為他自以為 05/10 14:24
→ TS00431235: 很懂不是?這樣誰會想幫他?最後放大絕說不討論態度? 05/10 14:25
→ TS00431235: 這篇公告就是在檢討原PO和內文一些不理性的板友態度不 05/10 14:26
→ TS00431235: 是?這樣打臉發公告的板大了呀=.=a 05/10 14:27
推 limpidfish: 既然如此就不要一直戰原PO的態度,就事論事回到大智通 05/10 14:40
→ limpidfish: 壓壞釣竿的事情上。一直討論原PO態度不好就會無止盡 05/10 14:40
→ limpidfish: 戰下去,鎖文應該是為了平息紛爭讓雙方冷靜而不是換 05/10 14:40
→ limpidfish: 個地方繼續戰吧。 05/10 14:40
推 TS00431235: 沒有原PO的態度就不會有這篇公告啊~您怎麼念念不忘要 05/10 14:53
→ TS00431235: 幫他處理貨物的事呢?很多人都知道上限1000,如果明顯 05/10 14:55
→ TS00431235: 人為損壞再繼續談判,大致就這麼簡單。態度是人生課題 05/10 14:56
→ TS00431235: 而不是刁根煙喊句無奈就可以學會的哦~不過你如果真的 05/10 14:59
→ TS00431235: 不想談態度這件事就此打住也好,我也不過是個魯肥宅~ 05/10 15:01
推 pusufu: 還是個很多毛的魯肥宅呢~~ 05/10 15:03
推 TS00431235: 樓上你怎知道我體毛真的很多!!我嚇得抬頭瞧有無鏡頭! 05/10 15:05
推 limpidfish: 第一篇發文的主題就是大智通壓壞貨物,我把討論焦點 05/10 15:09
→ limpidfish: 拉回主題難道不對?板主既然已經鎖文也發公告就不必再 05/10 15:09
→ limpidfish: 對原PO態度多做討論了,我也不想討論,這裡是超商板 05/10 15:09
→ limpidfish: 不是人生課題板吧 05/10 15:09
→ ul4fm4xk7: 什麼叫被噓也剛好,某人被指幫7-11護航才是剛好吧 05/10 16:22
→ ul4fm4xk7: 麻煩提出711只要申訴就認賠的證據,不然只是無的放矢 05/10 16:24
推 howerd11: 原PO 不要怕麻煩 告7-11啦 05/10 19:40
推 ckming: 對拉對拉 好多人幫7-11護航喔… 05/10 22:16
推 ppptofff: 這篇儼然變成是借屍還魂了呢~呵呵呵 05/11 06:11
推 RedG5566: 這麼激動回一堆 05/11 06:13
→ RedG5566: 這篇推文也被爭議文啦,戰場持續。公告被無視了 05/11 06:20
推 ppptofff: 所以就說是借屍還魂了~虧我覺得板主這篇寫的道理很不錯 05/11 06:46
→ ppptofff: ,但有些人哦~唉,民族性好戰?什麼都要戰,非把人給鬥 05/11 06:47
→ ppptofff: 死不可,這樣可以得到什麼?不懂,也就一個網路世界裡 05/11 06:47
→ ppptofff: 的一樁小小事件,這樣也要爭個你死我活?難得早起吃著油 05/11 06:47
→ ppptofff: 條看到尤如肥皂劇的八卦演譯,我覺得這篇也會鎖,選我 05/11 06:47
→ ppptofff: 正解。 05/11 06:47
推 cgany: 某T戰真大,原PO辛苦了XD 05/12 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