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問題

看板 CS_TEACHER
作者 HHToothpick (HHToothpick)
時間 2023-03-11 03: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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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小弟在向老闆提離職時遇到了一些問題,想向各位前輩請益。 先前在提辭呈時,我按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為依據請辭,但是被老闆給駁回。 老闆的理由如下: 1.補教業有特殊營業規定,不屬於勞基法管轄,所以不適用勞基法的預告期。 2.離職應該要在3個月前提出,否則補習班會造成人力短缺的問題,如果我現在執意要走,必 須找到代課的老師交接才能離開。 3.因為離職的時間點是在學期間,所以到這學期(6月)結束前,我要繳交違約金25~30萬元 不等。 4.因為我的離職,會違背公司與連鎖班系的合約,所以會導致公司的其他老師未來的薪水( 減班懲罰) 5.若執意離職,會在業界把我給黑掉。 當下聽到違約金、三個月前離職以及自行找代課老師交接的時候,我便反應沒有聽過、看過 相關的協定或契約內容,又被老闆反駁是我自己不關心公司的規定與文化。 由於違約金的問題,我當下先接受老闆的駁回。 違約金的部分,因為我真的沒印象有簽署或答應這樣的合約內容,再和老闆要勞雇契約時, 老闆又以這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如同台積電跟蘋果公司間的合約也不會讓員工過 目一樣,難以答應我的請求。 歸於老闆的駁回理由,我是否能完全忽略,以勞基法的離職規範,保持堅定的立場離開就好 了呢? 以上,打擾各位的同時,也先謝謝各位前輩了。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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