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交往8年論及婚嫁才知「男友是遠親」!

看板 Boy-Girl
作者 Kbart (凱巴特)
時間 2022-06-23 12: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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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律沒在管近親合意性交 刑法230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36 第二百三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如果表兄妹要結婚,不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了 反正登記婚也只是財產分配問題,私下談妥就好了 現實中確實有沒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夫妻 例如唐從聖一直到2020年才跟老婆補登記結婚(女兒已上國小) https://tw.appledaily.com/entertainment/20200316/Q47H7XGK5HC5OBFOKTONQD63M4/ 結論: 有情人終成兄妹,不能結婚一直都是假議題 那只是分手的藉口! -- 刑法230只是說臺灣的亂倫罪是告訴乃論,表兄妹連法律問題都無 所以多年前PTT才會出現「表兄妹是炮友」的八卦 這邊幫忙補充避免混淆: 一親等_爸媽、兒女 二親等_親兄弟姊妹、爺孫 三親等_叔姪 表兄妹最少四親等以上,沒有亂倫罪的問題告空氣啊 XD 就是這個意思 b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25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55958471.A.CA1.html

roudolf: 表兄妹不是算四等親?06/23 12:32

chigo520: 不登記不就等於沒結婚?06/23 13:25

t81511270: 告訴乃論 那不要提告就可以登記了嗎06/23 13:27

yakummi: 事實上夫妻?06/23 13:30

bbbing: 真的要追究,避孕做好是真的管不著 06/23 14:58

transiency: 主要是家族壓力 06/23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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