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是否應增強惡意害人社會性死亡的罰則

看板 Boy-Girl
作者 kim (@@@@@@@)
時間 2022-06-11 09:50:39
留言 15則留言 (4推 2噓 9→)

我看很多人反對跟騷法的設立, 是因為看過很多因為誣告性侵或性騷擾, 造成社會性死亡的個案, 所以不希望誣告者又有新的工具可以使用。 那為什麼這些人不主張提高誣告的刑責, 並依據受害人社會性死亡的損害程度賠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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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2007: 台灣有誰社會性死亡了?強暴女學童的狼師還不是繼續回聘 06/11 10:02

abby2007: ,外遇的男性依然活躍在政壇上,你不知道社會對於男性超 06/11 10:02

abby2007: 級寬容嗎 06/11 10:02

death840922: 所以有人社死了? 06/11 10:21

stopdog: 又在妄想 06/11 10:47

zoro178: 男人社會性死亡,是名聲問題,女人遭受攻擊、騷擾、恐嚇 06/11 11:22

zoro178: ,是生命安全問題,是生命死亡 06/11 11:22

Kbart: 其實現行法條誣告最重七年已經很重了,要怪就怪法官輕判 06/11 11:47

Kbart: 說真的提高最重本刑根本沒有用,提高最輕本刑才是根本之道 06/11 11:49

bbbing: 你說阿翰嗎 06/11 14:25

yakummi: 因為誣告比例較高的是政治正確的那個性別 06/11 14:25

ocwandu: 社會性死亡不一定要告啊 06/11 17:30

TOEY: ....呃~那個要社死很簡單,只是台灣人太健忘 06/12 15:52

TOEY: 有心一點,可以社死個5~6年沒問題(如口X惡徒) 06/12 15:53

TOEY: 但是靠刑罰救濟喔~那大概沒啥用 06/12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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