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交往/分手一定要口頭確認嗎

看板 Boy-Girl
作者 papey0501 (凛とした姿勢)
時間 2021-04-22 17:11:17
留言 93則留言 (65推 2噓 26→)

先說自己的想法,我是屬於一定要開口詢問確認關係的類型,不管交往還是分手。 最近問了身邊的朋友想法,如果是交往的話,立場蠻一致的,都有口頭確認關係進而交往 。 但是如果是分手的話,身邊的人經驗就有了分歧,當然開口提分手是大部分,但是也有自 然消滅的情況。 想要聽聽各位的看法。 版友們覺得交往一定都要口頭確認關係嗎? 分手有自然消滅的情況嗎?多久沒有聯絡算是自然消滅? 我覺得吵架後冷戰頂多一星期不聯絡就是極限了,不管怎樣還是想要說清楚,聽到有朋友 四、五個月都沒聯絡就當分手,覺得很神奇XD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10.7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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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ghtyArIAn: 可以考慮郵寄、電報、只要在期限截止前就可以了。 04/22 17:21

i376ers: 用摩斯密碼 04/22 17:24

everettofu: 郵局寄信詢問 04/22 17:29

grade750: 我是都訊息文字給白紙黑字,週遭有些是自然消亡 04/22 17:31

goenitz8: 由郵局寄存證信函確認關係 04/22 17:34

wingthink: 召開記者會 04/22 17:35

molamolajump: 怕被#越想越不對勁的建議訊息或存證信函 04/22 17:36

ErnestLombe: 一樓讓我想到一首歌.........但想不起來好痛苦 04/22 17:42

Csir: 心電感應,托夢,觀落陰 04/22 17:49

rogergon: 我認為通靈不是每個人都會的 04/22 17:50

dcshoecousa: 我都登報或買廣告 04/22 17:53

papawalk: 不然對方是會通靈嗎?! 04/22 17:55

debut725: 你可以用托夢的 飛鴿傳書也行 04/22 17:56

cheetahspeed: 登報 04/22 17:59

vigorhsieh: 順其自然 04/22 18:11

s8706042: 還是要對話確認吧? 04/22 18:12

biebie880: 簽切結書及合約一式兩份 04/22 18:13

ting19860427: 不能接受自然開始和自然消滅 04/22 18:15

ting19860427: 再怎麼樣都要有一方告白/提分手 04/22 18:15

cvoa1026: 不講清楚 誰知道到底是怎樣 04/22 18:18

BDUUU: 我都請里長廣播 04/22 18:22

Laurara: 我會講一下 對方不答應就換電話 04/22 18:28

DoughtyArIAn: 真是的!大家可以認真一點回答嗎!很煩捏! 04/22 18:42

DoughtyArIAn: 你可以提起確認情侶關係存在/不存在之訴。 04/22 18:47

uhawae: 好屌 04/22 18:50

Unananas: 推提起確認情侶關係存在/不存在之訴 04/22 18:52

chungrew: 要 04/22 18:58

WishingTree: 存證信函XDDDDD 04/22 19:05

samchiu: 有提分手都會被罵無縫了 沒提不就一輩子劈腿 04/22 19:12

euruing: 我都確認過眼神 04/22 19:17

Rebeccada: 個人也偏好要確認 04/22 19:22

Misscat16868: 如果親手破壞一段關係,還要另一半同意什麼?分手 04/22 19:27

Misscat16868: 都是一個人就可以決定的 04/22 19:27

karen50630: 不喜歡分手口頭的只是不想當壞人吧 04/22 19:46

etiennechiu: 不一定,哪天對方向別人介紹你是他女友/男友,你也默 04/22 19:49

etiennechiu: 認沒否認,不用彼此確認自然進展成男女朋友也ok有共 04/22 19:49

etiennechiu: 識就好,不過分手最好還是說一下不要直接消失 04/22 19:49

etiennechiu: 不過差別是,分手不用共識,只要一方提出就成立 04/22 19:50

hypeng: 要吧,不然感覺好隨便,誰知道是冷戰還是如何,覺得也是 04/22 19:56

hypeng: 曾經相愛過,好好結束很重要 04/22 19:56

jiaruichang: 交往不用,分手要。 04/22 20:01

thbygn98: 我都刺字在蜜蜂翅膀上,給你參考 04/22 20:03

watertree: 拉大字報 04/22 20:18

bruce511239: 嚴謹點可以寄存證信函 04/22 20:23

bob66666: 推樓樓上姑姑 04/22 20:24

LAKobeBryant: 報紙頭板頭 04/22 20:30

rootpresent: 直接鎖 04/22 20:35

Isabella: 買T霸廣告? 04/22 20:38

lickllll: 連用嘴巴講的勇氣擔當都沒? 04/22 20:45

nenenice: 有些人就是覺得不聯絡對方就懂了 04/22 20:47

AliceHsu: 當然都要啊 說清楚不好嗎 04/22 20:56

Arlene2410: 自然消滅是怎樣啦~連負責任都不會談啥感情 04/22 20:59

do125795: 通常都會寫切結書 04/22 21:07

crimson11: 要寄存證信函喔 04/22 21:20

edith01: 我覺得要說。如果對方失聯3個月又來說沒分手我只是想要 04/22 22:03

edith01: 靜一靜,但那時你已有新對象了不就百口莫辯變劈腿 04/22 22:03

bigperm: 也可以在鴿子腳上綁紙條 04/22 22:58

bonbon0727: 失聯三個月跟分手有什麼差別?我有男友喔只是三個月沒 04/22 23:22

bonbon0727: 聯絡了 04/22 23:22

bonbon0727: 覺得都要確認啊! 04/22 23:23

lalamin: 自然消失那種真的超沒水準 04/22 23:45

qqpbpp: 交往不用,分手要 04/22 23:50

ordinaryYang: 認真回 分手應該要 04/23 00:16

smallplug: 分手要 04/23 00:23

regularshow: 是 講清楚比較好 04/23 01:09

bubucargo: 自然消失超沒水準 04/23 02:14

qqisme0: 交往分手都要 04/23 06:58

tracy0620: 交往從沒確認過,分手通常提了就沒再聯絡了,也有一次 04/23 07:30

tracy0620: 是誰也沒提也沒再聯絡的分手 04/23 07:30

glion: 然後對方交了新對象再跳出來說我們還沒分手,對吧? 04/23 08:41

zzzmmp13: 失聯一天我就殺去我男友家了 自然消滅感覺好不熟 04/23 08:58

Ark727: 比照勞基法處理 交往三年以上 要30天前預告 04/23 11:03

kuoyu: 為了預防對方越想越不對,還是立下書面聲明比較保險。 04/23 11:57

kiwidai: 交往兩個人說了算 分手只要一個就好 04/23 12:02

yuri236: 最好還要簽協議 以免被告違反跟騷法呀 04/23 13:09

gxuvi: 他要自然消滅也沒辦法 就找不到人 04/23 13:10

tnl0716: 不是都用飛鴿傳書嗎 04/23 14:16

Expend: 跟騷法過了之後建議以後分手要找律師公證 04/23 15:03

luckystrike5: 一式三份蓋騎縫章 甲乙方各留存一份 第三份送國圖 04/23 15:19

yoche2000: 毒空氣 04/23 19:18

lin03lin11: ? 04/23 19:22

obawen: 都要確認 04/23 19:39

Kelsier27: 跟蹤狂們崩潰到這裡喔 這篇留言好笑XD 完全不懂自然 04/23 20:39

Kelsier27: 消失的人是有什麼問題 04/23 20:39

j07242054: 建議登報 04/23 22:47

bbttww: 有過心照不宣就彼此不聯絡自然消滅了 04/24 00:51

bonechamber: 當然都要啊,最好白紙黑字也寫清楚 04/24 01:33

Forcast: 就怕找不到人 04/24 09:21

jpg5566: 交往前請他朋友做人事保證人 04/24 10:02

pswen: 記得以前某男星是寄明信片跟女友分手 04/25 14:39

kensong77: 要有三聯單 04/27 00:24

prettiestmrs: 噓孬種前任,想分手就說明白拖著很垃圾 04/27 04:15

GTX9487: 呃 為什麼這篇會有跟騷法的出現 ?_? 04/27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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