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男友買車這件事2

看板 Boy-Girl
作者 silvertime (silvertime)
時間 2020-08-11 12:12:26
留言 139則留言 (12推 44噓 83→)

當然知道你的重點在於男方沒有坦他爸的問題 不過我比較有興趣的是 原po 幹嘛需要跟男方一起付車貸?結婚了嗎 車子是男方的 只是暫時登記給女方 為了省錢 即便我開車載朋友出去玩 我也不會要求朋友幫我付車貸 最多最多就出個油錢而已 何況是女友呢? 女方出了五萬 拿回五千 分手後也分不到一顆輪胎啊 這裡仇女仔很多 被噓成這樣 要AA就算清楚 分手後你有沒有分到那台車? 沒有的話 最多就是出油錢! 至於誰負擔油錢多一些 你們講好就好~ -- 車子是男方的 需求雙方都有 油錢AA很合理 男方最後決定買車 就是尊重而已。結論就是他幫自己買了一台車 放在女友名下省錢 旁人沒看到他們討論買車的過程 不應過度評論 所以過戶回去了不是嗎? 我的建議就是收回五萬 油錢AA 說不定你要過戶回去男方為了省錢還不想呢 只能從女方文中得知 她願意過戶回去(男方擁有這台車) 跟我交往我可以啊 但分手前過戶回來給我哦 所以囉 男方怎樣我們都不知道 只知道女方願意過戶這台車 並且支付了部分費用 到時再po一篇文吧~ 說不定男方老爸突然中樂透買跑車送女方也是有可能 要就全信 要就全不信 看文章就這樣~ 你只能相信她有把車過戶回去的打算 你怎麼有種男方被脅迫買車的感覺?刀子架在他脖子上逼他買哦?如果真的這樣 那男生 在被威脅要買車時就該分手 但他沒分手,只能說他自己願意這樣囉! 問題在於臉 我懂的 雙方都沒意見 網友倒是噓一片XD 要不要買車 誰慫恿的講好就好 車子歸誰的也是 很顯然的 女方過戶給男方 再取回5000 女方虧 當然女方爽這樣做也可以啊!反正她有錢 根據樓上某些人的邏輯 分手後是不是就不會還了? 沒啦 問題在於臉 原原po願意跟他男友在一起 顯然不是為了男女價值觀念或是錢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0.36.1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97119148.A.E36.html

damm: 車子是男方的?忽視需求是女方產生的也很厲害08/11 12:15

s7719302: 分手之後車貸男友付,車子女友擁有?08/11 12:17

a123444556: 恩...男方真的有需要那台車嗎 是因為女方才買的 最後08/11 12:17

coolrr: ????????????????08/11 12:18

a123444556: 車子有拿回來好了 結果還不是身上揹了一個負資產08/11 12:18

a123444556: 真的就是幫男方說一句可憐哪08/11 12:19

revorea: 旁人也沒看到男友爸發飆過程,不應過度評論。砍串吧。08/11 12:24

a123444556: 女方第一篇就寫是她慫恿男方買的阿 那篇回文各種奇特08/11 12:26

duriel3313: 發來討論版就是要討論的,除非過度腦補,不然有什麼不08/11 12:26

a123444556: 思想 男方還不趕快跑真的危險08/11 12:26

duriel3313: 能評論.不想大家討論可以寫自己小日記R08/11 12:27

rogergon: 車子口頭上是男方的,但法律上是女方的。08/11 12:27

Almon: 那是發文發爽的?妳在自家吵,誰會管妳家火燒多大?08/11 12:27

Almon: 把過程po上來,想討拍、公審,失敗了再說大家沒參與過程不08/11 12:27

Almon: 應評論!?08/11 12:27

Almon: 那原文女方有參與過去三十多年的親子關係嗎?不知道別人家08/11 12:27

Almon: 庭相處狀況,就po上來討拍公審,啊不就好棒棒? 08/11 12:27

rogergon: 萬一女生掛了,這車就是她名下的遺產 08/11 12:28

charlie0112: 不要反串08/11 12:28

as508114: 我問妳這樣分手之後要怎麼把車要回來 要打官司妳知道 08/11 12:28

as508114: 嗎 可這明明就是男方的車 08/11 12:28

Almon: 大多數鄉民的意見就是誰名字誰扛責,哪個人要她沒名字又扛 08/11 12:32

Almon: 貸款的(這不就原原po對男友幹的事),請直接指名戰他 08/11 12:32

Almon: 沒看別人推論的過程,看到噓文就直接評價是仇女,自己講的08/11 12:32

Almon: 話自己辦不到就少在那嘴08/11 12:32

annaxuan: 根本就還沒過戶回去好嗎08/11 12:33

duriel3313: 就算過戶回去,為了出遊需求慫恿男友買車自己只出油錢 08/11 12:34

as508114: 明明就沒過戶 而且男方提到過戶女方就爆氣了 她有那個 08/11 12:34

as508114: 資格爆氣嗎 08/11 12:34

twmarstw7758: 真的,你買車付車貸掛我名下吧 08/11 12:34

duriel3313: 其我也覺得不行.過太爽.但這部分確實較沒有可公評之處 08/11 12:35

duriel3313: 老爸還是會氣兒子亂買車,但就跟女友較無關係了 08/11 12:36

revorea: 過戶回去是負資產強制中獎,應該女方來背貸款才對 08/11 12:36

Almon: 所以你聽到男的說他不願意過戶回去了嗎?啊不是說沒看到不 08/11 12:38

Almon: 要過度評價?自己講的話??? 08/11 12:38

candyrainbow: 哪天感情生變,車子是她的名字,她開走了,男方就08/11 12:38

candyrainbow: 完全拿不回來了餒,不想付車貸,車子先過戶回男方名08/11 12:38

candyrainbow: 下啊08/11 12:38

twmarstw7758: 耶~被告白了 08/11 12:38

r124195181: 法律上是女方的車 08/11 12:42

Almon: 幹嘛講得那麼隱晦,講白一點嘛~ 08/11 12:46

Almon: 目前車(婚前財產)仍然在女方名下,支出車價五萬、雜支平 08/11 12:46

Almon: 分,不駕駛僅乘坐 08/11 12:46

Almon: 男方車貸全扛,開車工...駕駛者08/11 12:46

Almon: 女方目前意向,先試試登記男方使用權能不能讓男方父親接受 08/11 12:46

Almon: 想用一句話蓋掉那麼多資訊啊08/11 12:46

call5566me: 付不到1/10說的很偉大一樣 真4人才 08/11 12:47

werttrew: 反串有點成功,噓一下好了 08/11 12:48

Firenzea: 沒有過戶回去喔 因為還有貸款要處理 是要登記使用權 08/11 12:50

bndan: 現在車子是女方名下喔...08/11 12:51

Almon: 而且幹嘛那麼麻煩08/11 12:58

Almon: 女方有用車需求、自稱有錢、駕駛技術是女性中算好 08/11 12:58

Almon: 車子在她名下,根本不用過戶、還什麼五萬,直接把車貸全扛 08/11 12:58

Almon: 了,男方付的車貸還給他,自己買下來嘛~都說有錢了 08/11 12:58

Almon: 想起來了~她說車是所有男人的夢想嘛~所以她是佛心幫男方完08/11 12:58

Almon: 成夢想,方法就是車歸我,貸款歸你;副駕歸我,駕駛歸你, 08/11 12:58

Almon: 算得真棒~08/11 12:58

weitin7011: 共三小,那不要po文阿,護航立論也強點好嗎08/11 13:06

happy00618: 這護航真弱 08/11 13:10

Firenzea: 有打算過戶 但是沒有想處理貸款(XD) 結果還是無法過戶 08/11 13:12

creakcreak: 你沒搞懂大家在意的點 08/11 13:16

creakcreak: 車是女方想用+女方有錢->男方買車付養車的錢+她享受坐 08/11 13:16

creakcreak: 車的利益 08/11 13:16

creakcreak: 今天就算過戶回男友那也沒辦法抵銷她就是佔男友便宜的 08/11 13:16

creakcreak: 事實啊... 08/11 13:16

damm: 樓上漏了她還怪對方老爸 08/11 13:21

denpa5566: 反串得宜,可 08/11 13:21

creakcreak: 正常的做法: 08/11 13:25

creakcreak: 我想用車->自己努力賺錢買一台自己的車 08/11 13:25

creakcreak: 原原po的做法:08/11 13:25

creakcreak: 我想用車->叫男友買一台車錢他付車我坐08/11 13:25

creakcreak: 然後跟你說哪有問題 他也有享受到買車的利益啊 你08/11 13:25

creakcreak: 會不會覺得哪裡怪怪的?08/11 13:25

lianki: 旁人沒看到過程不要過度評論,那你回這篇幹嘛? 08/11 13:25

creakcreak: 如果你不會 那我很想跟你談生意 08/11 13:25

creakcreak: 房子你買 我和你平攤管理費用 阿收的租金我也要有 08/11 13:25

creakcreak: 份唷 37分就好 我沒那麼貪08/11 13:25

citrus0117: 這白癡吧 08/11 13:26

wifeishonoka: endd08/11 13:27

tsunade802: 你這篇沒有台男價值08/11 13:29

cvsd04957: 看了你之前的發文 標準的為了交女朋友什麼都沒關係 只 08/11 13:34

cvsd04957: 會一昧討好的那種 呵呵 08/11 13:34

cvsd04957: 醒醒吧 你這樣也沒有妹子會看上啦 08/11 13:36

CoolShow: 這種認知我只能說屌,很嘆為觀止!!! 08/11 13:45

nunogomes: 沒碰過壞人吧,分手不過戶還你你能怎樣? 08/11 14:06

nunogomes: po上來就是想被評論,什麼叫不要過度評論? 08/11 14:07

ZAXUS: 自助餐精神發揮到淋漓盡致 08/11 14:08

snow0112: 兩個人在一起算成這樣是有病喔 08/11 14:21

GSXS1000: 你是反串王嗎??? 08/11 14:24

py602270421: 他們雙方都沒意見 08/11 14:24

py602270421: 是男友他爸反對登記女方名 08/11 14:24

py602270421: 35歲連車子登記父母都要管 可能是家庭問題 08/11 14:26

Almon: 樓上小心被糾正不應過度評論喔~08/11 14:37

py602270421: 歐 好 08/11 14:39

wifeishonoka: 一直在那五千五千 是月還五千好嗎? 很難懂? 08/11 14:47

Badtwotwo: 原波跟原原波太速配了08/11 14:53

b122572: 阿通篇文章到留言還不全都猜測的,可事實就是付出少得利 08/11 15:19

b122572: 還賣乖,不然以為玩伴家家酒喔~ 08/11 15:19

as508114: 確實是不會還 很簡單的道理 要還的話現在就還了 08/11 15:23

as508114: 是我我才不要背負著愛錢的罵名 肯定當下就還了 08/11 15:24

e04linmom: 好,朕封你為騎士團首席騎士 08/11 15:48

zikehung: 噓到X12還是覺得是仇女仔的錯 護航仔們的臉皮已經天下無 08/11 16:06

zikehung: 敵了吧 08/11 16:06

yesyesyesyes: 你這篇沒搞清楚狀況ㄟ 08/11 16:08

creakcreak: 看不懂字膩? 避重就輕 08/11 16:10

creakcreak: 大家講的是女方佔便宜的心態 你講沒有人拿刀逼男方 08/11 16:10

creakcreak: 買 08/11 16:10

creakcreak: 有沒有人拿刀逼男方買和女方佔便宜的心態有什麼關係? 08/11 16:10

creakcreak: 男方心甘情願的買女方就沒有佔人便宜了? 08/11 16:10

creakcreak: 自己講不要過度評論然後想像批評的都仇女、男方沒有被 08/11 16:10

creakcreak: 人逼著買 08/11 16:10

creakcreak: 男方有沒有被逼著買不知道 但現有的資訊原原po要用 08/11 16:10

creakcreak: 車就是凹男友買 08/11 16:11

creakcreak: 誰在過度評論? 08/11 16:11

babyMclaren: 登記問題,不然付車貸 08/11 16:20

LBJALA: 罰你再看一次文章 是月還五千 不是只要還五千 08/11 16:37

alexgame01: 嘻嘻 08/11 17:41

rudyf: 奇文共賞 08/11 18:16

tomwhite: A知道這時候女生耍賴的話 08/11 19:26

tomwhite: 男方只能硬吞嗎 08/11 19:26

tomwhite: 因為法律上不承認 08/11 19:26

ff20: 親友團? 08/11 19:30

bart9425: 反串失敗不給噓 08/11 20:03

kaga1991: 刷存在 08/11 20:23

b122572: 在一起了拉哈哈,順你意~ 08/11 23:13

wky7021: 有需求自己買車自己養,出門各開各的車住各自訂的房間, 08/11 23:17

wky7021: 完美AA 08/11 23:17

LaoDa5815566: 車是男方的?眼殘?沒看名字掛誰的嗎? 08/12 01:12

buff: 理盲,我替你的爸媽感到可惜 08/12 01:58

pirrysal: 第二篇就在講使用權了,還在那說要過戶回去?誰信? 08/12 08:40

checkmarx: 歧視團 08/12 10:11

realnofish: 好白爛的護航 08/12 21:33

googieminmin: 在沒有走法律途徑之前,車子登記在誰名下理論上就屬 08/13 23:08

googieminmin: 於誰的,除非他們有簽借名登記契約,不過契約是否有 08/13 23:08

googieminmin: 效也是個問題。最終走上法律訴訟還要準備資金證明等 08/13 23:08

googieminmin: 等的,所以還是過戶回真正背負貸款的男生身上較妥當 08/13 23:08

googieminmin: 。 08/13 23:08

tozz: 「分手前過回來。」你是在說夢話還是笑話? 08/14 03:08

tozz: 心甘情願就不會被吃豆腐?邏輯課真的改列學校必修 08/14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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