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分手後 前任說要我把錢還他

看板 Boy-Girl
作者 He (鄉民害我不淺......Orz)
時間 2019-01-21 14:5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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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提告當然可以 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力 至於會不會告成 給妳 “我朋友” 的例子作為參考 朋友的前女友是位單親媽媽 兩人交往期間 前女友同時跟好幾個男生曖昧 同時還 “善用” 單親媽媽的身份到處訴哭訴說生活很辛苦 藉此到處收禮物甚至現金 一年內的貢品總收入破百萬 收完貢品後就跟曖昧對向一個個斷了聯絡 貢品當然一毛都沒吐出來 盤子中有吞下去的 有揚言要告但沒告的 有真的提告的 結果呢 當然敗訴啊! 沒用詐術沒有借據 甚至連借與還這兩個字都沒提到 是要怎麼告? 盤子告輸後還上訴 照輸! 所以 原PO自己參考看看吧~ 不過不是要妳參考她的行為啦 朋友表示看過覺得很恐怖QQ : 跟男友,哦不 現在應該叫他前男友了 : 跟前任交往了一段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不短那種 : 我們偶爾也會吵架,但僅限於此,我們總是很快的又可以說開 : 也許是感情很好,很多朋友都說我們是令人稱羨的一對情侶 : 但實際上...他有著我不能忍受的脾氣與暴力傾向,像是生氣時會砸東西那種 : 最近,他在我們吵架時說又出了我不能接受的話,所以分手了 : 那時候心情一直都悶悶不樂的 : 沒想到今天收到他的訊息 : 他說:「你最好是把我們之前約會的錢全部還給我,不然我就告你詐欺。」 : (但其實我們一直都是AA ,頂多偶爾他出6我出4這樣,因為他有薪水了,我還是學生 : 雖然早就知道他脾氣不好,但從來沒想到他會是這樣的人 : 突然很懷疑自己當初到底怎麼會跟他在一起 : 原先難受的感覺消失殆盡 : 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如釋負重的感覺 : 順便問 這真的可能告嗎XDDDDD : (對方是警察) -- 沒幹到、幹的次數太少,或真的真心換絕情的 人世間很多樣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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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ilii: 要幹又要告,台男01/21 15:00

Rainbowdays: 這讓我想到在巴毛律師書裡面也看過這種拿供品的案例.01/21 15:08

Rainbowdays: 不過後來女方式找黑道出來擺平那些要債的人....結果.01/21 15:09

Rainbowdays: 就當了黑道的押寨夫人...只能說,一報還有一報阿..01/21 15:09

Rainbowdays: 夜路走多都不知道會看到甚麼這樣.....01/2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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