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友負債50幾萬,銀行存款0,我該如何和他一起走下去

看板 Boy-Girl
作者 nchueric (大豆頁 大豆葉)
時間 2013-05-12 20: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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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不會因為一個男生有錢就比較愛他,我還是愛我現任男友 : 但我也不能不替自己未來打算,再等下去我真的人老珠黃一輩子都結不了婚了, : 對前男友的感覺,只剩下交往十年像家人一般的親情感情, : 如果跟現任男友是有愛情沒麵包,跟前男友變成有麵包沒愛情, : 回前男友身邊不見得會比較好 : : 所以,我該怎麼幫助現任男友東山再起? : 我還是想跟現任男友努力看看,看有沒有什麼辦法或轉圜的餘地? : 面對家人的逼婚,以及自己年紀已經35不能再等下去的事實, : 大家覺得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 如果我幫現任男友還錢, : 我每個月薪水是兩萬多,目前我的存款有一百多萬, : 是十幾年來省吃儉用很辛辛苦苦存下來的錢,原本是想買房子當頭期款的 : 現在若我幫男友還50多萬的話僅剩50萬, : 如果再加上結婚開銷大概所剩無幾, : 再加上要生小孩我看我的存款也會變成負的,唉…我該怎麼和現任男友走下去? 原PO已經35歲了,那我們就來講些現實的東西 文章開頭講個小故事 我家族曾經幫友人的家庭處理過債務糾紛跟官司 男方是個老實的大叔,女方是個賢慧的阿姨 家庭生活原本過得好好的 有一天大叔被朋友邀約合夥投資公司,投下去200萬 但我分析了公司結構後覺得勢必虧錢,勸大叔退出 大叔是個重情義的漢子,決定相信朋友 後續公司不斷虧損,大叔又被朋友勸說再加資金,當保人 所謂"保",亦即"人呆",最後公司倒了,朋友也跑了 擔保500萬,連同大叔自己的退休基金也賠了進去,共損失700萬 阿姨覺得不對,趕緊向我家族求救,後續官司處理花了不少時間 最後大叔一無所有,房子賣了,為了避險阿姨也跟大叔離婚了 原本要留給小孩的資產全都不剩 原本大叔可以避免的,卻因為他人太好而受騙受害 夫婦離婚後雖還在一起,但阿姨決定帶小孩先逃回娘家 大叔在我眼裡是個好人,但好人不一定聰明 原PO現任男友是個好人,但他聰明嗎? 回到正題 我覺得原PO是賢慧的好女人,不因錢而左右感情 建議原PO確切了解現任男友的債務情況 欠在哪裡? 為何而欠? 甚至相關的交友情況? 了解一下他的理財價值觀,是重朋友還是重家庭? 可以了解原PO與現任男友相處相當融洽也彼此認定 但原PO需要的是"靠自己的力量" 現任男友雖也要付出,但不要全都依賴他 現階段妳想要持家,就要靠自己 妳想要生小孩,那養小孩的錢也要靠自己 妳想要幫助男友東山再起 那就做好償債規劃,控制支出 也要避免男友拿妳的錢去運用 如版友們所述,在債務與財產上分割 才能保護自己,才能安心跟男友在一起 另外 不要妄想運用各種投資"快速翻身" 投資是要有適當規劃以及"風險分散"的, 號稱一步登天的東西通常都讓人再次摔落深淵 貧賤夫妻百事哀,但是沒有感情的生活會讓人更想自殺 我想原PO的家人應該都不同意原PO的現況 但妳自己的選擇,妳必須自己去承受 我不想說什麼從零開始之類鼓勵的話 因為原PO看來時間有限 如果"前男友"不在妳的選項內,那就別再去想他的錢 目前妳應該專注的,是如何與現任男友 <共同規劃,共同承擔> 償債是他的事,但妳能幫他規畫時程 男友不聰明沒關係,妳可以提點他阻止他 養家生育是兩方的事,需要不斷溝通與早一步措施 吃過苦的小孩才會比較懂事 不一定要有很好很富裕的環境才來養小孩子 如果妳一直因金錢問題遲無進一步動作的話 我可以私底下告訴妳一個快速解決的辦法 這方法不犯法,但是會被版友們噓到爆 原PO也會成為我看不起的那一種女人 祝妳幸福 -- BE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Magician Super model Basketball Homeless Prisoner Engineer player -- ◆ From: 114.38.113.108 P大有理,法律上保障了夫與妻的財產分治 換到現實來看,若夫妻單方欠債務 除了另一方很難在情義上完全分割 共同生活要不受打擾也是稍有困難 但這法修了才展現財產管理的其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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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368362854.A.27F.html

Clementtang:推薦這篇文章 05/12 21:08

tznx:engineer ..人不見了? 是什麼意思?!!是指工作到沒時間睡覺?! 05/12 21:12

forkc:推這篇文章! 05/12 21:29

forbearance:要看是哪種人 如果是那種執迷不悟到處借錢的 05/12 21:39

forbearance:我覺的女友分了也是正確的選擇 沒必要噓 05/12 21:39

gr1031:不是不聰明 是連正常應具備的理智都沒有 05/12 21:58

piliwu:補充一下夫債妻還的條文在最近一次民法修法已經刪除了 05/12 22:00

microcarpa:推 05/12 22:09

shioo:推 05/12 22:32

starryseahug:推理性方法 05/12 23:13

asweet1314:推 但我覺得不是聰不聰明的問題 是有沒有智慧 05/13 00:30

iamjimhaha:比較推這篇 05/13 06:18

RaphaelJr:XDDDDDD 05/13 12:49

losage: A應該比較正 10/31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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