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文章代碼(AID): #1B8GgrqM& #1B8IkYaP 裁決釋義

看板 Badminton
作者 George1 (浪雲)
時間 2009-12-11 22:56:01
留言 5則留言 (3推 0噓 2→)

文章代碼(AID): #1B8GgrqM& #1B8IkYaP (Badminton) 裁決釋義 是否違反板規,用字失當。往往是單獨來看就能夠成立的。 噓 PolyDream :為什麼你不在就得要有人跳出來幫你整理這些東西? 12/10 23:04 噓 Behonest :理由同上 12/10 23:14 單就這兩句,是噓或是推,往往會模糊判斷;看到噓字的感受好像就特別強烈。 如果是→或是推,感覺就沒那麼強烈。 然而評判標準主要原則還是要從話句來評判。 「為什麼你不在就得要有人跳出來幫你整理這些東西?」 和 「理由同上」 這兩句話 是如何能夠以板規八或九去禁言呢? 又有何攻擊性或措詞惡劣可言呢? 若是據此就將兩人禁言,豈非以後以文章內的推噓文多寡論斷,少數不同意者動用噓字的 就必須禁言? 或者只要被多人狂噓的文章,被噓的人就必須禁言? 若從噓字來看,PolyDream和Behonest兩人也無連續噓文,或是只要麥經理的文章就噓。 並沒有惡意針對個人噓文的紀錄。所以只能認定是對文意理解和感受的差異。 基本上推和噓,都是直觀表達個人看法的選擇 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然而文章的意義和價值因觀者不同而異。 同意和不同意,文章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都是可能發生的。 要做到每次100%人人稱譽是不容易的。 推或噓就純粹表達喜惡,和同意與否。 除非有人身攻擊或其他違反板規的部份才是需要動用判決的時候。 單從推和噓或是多數同意少數反對去做為禁不禁言的標準,我想是不夠客觀的。 這次Elivanta 板友義憤填膺,覺得PolyDream和Behonest不近人情,枉費麥 經理的熱心。固然情有可原,然而一時衝動以身懷特定疾病的孩子和非人動物去 當作貶意詞攻擊,終究是用詞失當。 所以管理群也只能無奈依規處理。 以上判決釋義。 Katarn & George1 2009 12/11 -- ◆ From: 219.9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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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15x :同意,希望麥經理可以釋懷,有絕大部分的都是認同你 12/12 09:11

qq1615x :的,只有那1/3000的人出了怪意見,就不用管他們了吧 12/12 09:12

qq1615x :好嗎?圓滿,是可以讓大家更團結的唯一方法...^_^ 12/12 09:12

willy219 :推推推 圓滿圓滿 12/12 10:54

lumis888 :辛苦了, 兩位. 12/12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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