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abyMother
以下舉例是以懷孕中且已育有一子的媽媽
: 1. 先跟公司請育嬰假,並請公司幫你申請育嬰津貼
: 勞健保先不要動
: 你自己負擔的部分 你還是要繳掉
: 公司負擔的部分 是由政府買單
: 2. 如果你的育嬰假橫跨產假 那就請公司在幫你申請產假津貼
: 3. 產假結束後,看你自己用什麼方法弄到非自願性離職單 或約聘契約書
: 可以領半年的失業補助
: 加上你有三個小孩 你可以領到80%的失業補助津貼
: 或 產假結束以後,可以去申請第二次育嬰假及津貼
: 半年後申請失業補助
抱歉 回自己的文章
以下保險年資 都是指就業保險 不是勞工保險
我查了一下規定
育嬰假津貼的部分
他仍然有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才能申請
但如果已經申請過一次
第二次申請育嬰津貼的時候
是不是保險年資要重新計算滿一年才能申請?
答案是不需要
只有「失業補助」領完六次後,保險年資要重新計算
領過失業補助的媽媽要注意
如果你已經領滿六次的失業補助後
你要領育嬰假津貼 那要等你上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滿一年後
你才可以領育嬰假津貼
所以我的第三點
「或」以後的事項 是對各位有機會先後領育嬰補助及失業的媽媽比較有利的
還有之前w提到的
育嬰留停的部分
自負額勞健保還是要自己付,但給付年限可以拉長至三年
意思是說你請育嬰假期間勞健保費可以延繳不被罰款
但最終還是要繳
原來雇主負擔的部分 由政府幫你繳
(我都快變專家了XD)
※ Clr 來自: 118.169.170.217 (05/21 15:28)※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242889696.A.48A.html
推 feathery:推~ 05/21 15:10
推 aqurn:有用大推~~ \\o__o// 05/21 15:11
推 Docy:幫推喔 05/21 16:12
推 akakapo:推專業文~ 05/2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