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青木幹治] 世人應該對姐弟愛獻上祝福

看板 AC_In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時間 2022-04-30 04:00:39
留言 56則留言 (42推 0噓 14→)

來科普一下法規 性交跟結婚是兩碼子事 台灣近親性交的規範,是刑法230 https://bit.ly/3MD80mi https://bit.ly/38zaof6 刑法 第 230 條 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36 條 第二百三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又刑訴234對此有規範”專屬告訴權” https://bit.ly/3vvop6K 刑訴 第 234 條第一項 刑法第二百三十條之妨害風化罪,非下列之人不得告訴: 一、本人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二、配偶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 一、本人自然不用說,直系血親尊親屬就是老爸老媽爺爺奶奶阿公阿嬤。 注意規範是雙方的直系血親尊親屬 如果是同父同母兄弟姐妹的話,那就是完全相同。 異父或異母兄弟姐妹,因為父母不完全相同,能提告的人會變多。 二、雙方的配偶跟配偶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就配偶權的部分,刑責上算通姦罪的加強版,雖 然通姦的刑239已經因為釋憲791除罪化,但這條還是保留著。 所以還是有效,結了婚請不要亂搞。 簡單來說 同父同母 在爺爺奶奶阿公阿嬤老爸老媽死光光,然後雙方又都沒有結婚的情況下合意性交,是沒有人 能告你的。 或者你能打點好上面的直系血親尊親屬,讓他們接受,那也是可以的。 而四等親的堂表兄弟姐妹間性交完全是合法的,沒有被告的疑慮。 ———————————— 台灣近親結婚的規範,在民法983 https://bit.ly/3krM95m 民法 第 983 條 第一項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 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第二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三項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 ,亦適用之。 第一項的部分 一、直系 就父女母子、岳母女婿等等 二、六等以內旁系血親 (你的小孩跟你堂兄弟姐妹的小孩為六等)以內但收養且輩份相同的四等跟六等不受限制,也 就是收養的堂表兄弟姐妹,或你的小孩跟他們的小孩,只要雙方”輩份”相當就可以結婚。 三、旁系姻親五親等內,例如:舅媽(三親等)、嫂子(二親等) 後面那兩項一起說,離婚、終止收養使得雙方不再有原本的”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關 係,依舊不給你結婚。 就算你岳母不再是你岳母,你收養的兒子女兒終止收養,不再是你的兒子女兒,你們還是不 能結婚。 但是如果你嫂子不再是你嫂子,那就可以,因為是旁系姻親。 另外如果是繼父母的兒子女兒,沒有經過”收養”的話,雙方的關係是”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 ,不在民法969規定的姻親範圍內,是可以結婚的。 如果收養的話會變成旁系血親二親等,就禁止結婚了。 (因為是旁系,所以如果終止收養的話 ,你還是可以跟你繼父母的兒子女兒結婚) ———————————— 回到原文,這個圖片內文明顯有誤 https://i.imgur.com/UN89dYX.jpg
日本民法 734條 引用自 https://bit.ly/373bsYm 民法 第四編 親族 第二章 婚姻 第一節 婚姻の成立 第一款 婚姻の要件 第七百三十四条 直系血族又は三親等内の傍系血族の間では、婚姻を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 。ただし、養子と養方の傍系血族との間では、この限りでない。 直系血親以及旁系三等親以內,之間是不能夠結婚的,收養造成的旁系血親不受此限。 大家常討論的日本堂表兄妹可以結婚就是來自於這條,因為堂表兄妹之間是四等旁系血親, 不受民法734之限制,自然可以結婚。 這張圖內文的問題在於他把民法跟刑法混為一談 民法規範的是人民一般日常生活的關係、物權、財產規範等等,自然不會存在刑法的”懲罰 ”,犯罪相關之懲罰是刑法在規範的。 日本刑法的確沒有規定成年人之間近親相姦有懲罰,也就是刑事上不會有罪。 但民法依舊有明文寫出不能結婚的近親範圍。 近親禁止結婚是有其法律依據的。 請不要被”創作”所誤導 ———————————— 如果有引用錯誤或解釋錯誤的話請不吝指正。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SE 2 -- 因為傳統上家醜不外揚、也沒有父母會很想看自己兒女坐牢,實際上就是發生了也不太會被 提告,只是姑且還是有個法條在那邊。 日本有一部分的國民待遇,是不需要法律婚也是適用的,但是在遇到部分情況下,沒有法律 婚會有不少問題,例如報稅、扶養權等等。 我並沒有查到有兄妹事實婚被承認的案例。 反而有過近親間其中一方死亡後,另一方用事實婚要申請遺族年金,結果社會保險廳拒絕給 付,上法院也被打回票敗訴的案例。 父女之間性交,那能告的對象有 本人(其中一方非合意的話才可能會告吧) 爺爺奶奶(或者爺爺奶奶的直系祖先) 媽媽(不論女兒是否為親生都能告) 媽媽那側的阿公阿嬤(或者阿公阿嬤的直系祖先) 繼父母的子女,在沒有進行收養的情況下,雙方子女間的關係為血親之配偶之血親。 民969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繼父母的子女間既然連姻親都不算,自然能結婚。 你的第一個問題是可以結婚的,理由如上。 第二個問題,再婚後生下的女兒,跟你是異母兄妹,就是旁系血親二等親,那當然不能結婚 。
台灣繼子女間的結婚最有名的就楊儒門跟他的繼妹,畢竟雖然能結婚,但還是少見。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3.118.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C_In/M.1651262442.A.ACE.html

TetsuNoTori: 專業推04/30 04:07

ridecule: 用不到的知識增加了04/30 04:49

lazypomelo: 看裏洽長知識04/30 05:07

hellodio: 推,法治教育不能等。04/30 07:00

n555123: 看裏洽長知識04/30 07:36

Duc916: 在日本打炮沒問題(筆記04/30 07:39

keyman616: 雖然台灣可以告,但真的發生了大多父母也不太會告吧04/30 08:29

GiraffeLiam: 長姿勢04/30 10:25

polanco: 推 看裡洽學法律04/30 11:12

ahw12000: 讚喔04/30 11:29

jimmy90946: 推專業04/30 11:35

mion0723: 推知識 不知道歐美那邊又是怎樣規定的04/30 11:36

kane1017: 看裏洽漲姿勢,從業推!04/30 11:45

REDF: 歐美的話 有個經典的德國骨科啊04/30 11:46

SymboliRudof: 這裡是法律版 不是裏洽俱樂部…咦?04/30 11:48

episode666: 日本有事實婚這種不用登記也能認定成夫婦好像前幾年04/30 11:50

episode666: 真的有兄妹事實婚認定成功04/30 11:50

Keney99: 專業04/30 12:25

gygy0306: 看裏洽長知識04/30 13:31

TeamFrotress: 推裏洽大學法律系教授04/30 13:41

f222051618: 專業推04/30 14:07

jeff666: 看裏洽長知識04/30 15:04

yusheng0423: 看裏洽 學骨科04/30 15:47

maca800522: 推專業04/30 17:51

aippa: 你是不是有妹妹04/30 18:20

Aranmacil: 「繼父母的兒子女兒...」筆記中...04/30 18:27

ladioshuang: 歐洲好像有容許親兄妹姐弟結婚的04/30 18:49

ladioshuang: 真正有權有勢的沒在鳥啦04/30 18:50

phantomzwei: 父女這種是誰能告啊04/30 19:09

lanjack: 等等,我想問問。如果我媽再嫁,對方原本有女兒但我沒有04/30 19:48

lanjack: 經過領養程序進入他們家庭,戶口上依然是親屬關係而已。04/30 19:48

lanjack: 那麼我可以和他女兒結婚是吧?另外如果再婚後生下來的妹04/30 19:48

lanjack: 妹,我應該是不能出手對吧XD04/30 19:48

jeff235711: https://i.imgur.com/q3xDxJL.jpg04/30 19:55

Kirihime: 原本想說什麼,但突然想起,在我的法學士學歷之前,我是 04/30 20:10

Kirihime: 個色批 04/30 20:10

Luftwaffe: 裡洽大學法律系開課嚕 04/30 20:16

fatcung: 看裡洽長知識! 04/30 20:53

tim19131: 所以可以本本裡面的媽媽×自己小孩好像也差不多情況? 04/30 21:52

mffqfbs: 我是覺得本文所提到所謂「禁止近親結婚是沒有依據」不是 04/30 23:17

mffqfbs: 在指沒有法律依據,而是針對立法論上為什麼要設禁止近親 04/30 23:17

mffqfbs: 結婚這條規範提出質疑 04/30 23:17

doomsday0728: 你也太了解了吧 04/30 23:30

lucifier: 近親結婚在過去其中一個原因是基因遺傳問題,但現在科技 05/01 00:14

lucifier: 一能檢測、二能避孕,剩下的立論多半只剩下道德倫常問題 05/01 00:15

lucifier: 各國甚至美國各州的解讀不同,所以有些地方能結有些不行 05/01 00:15

pickchn: 還有遺產繼承順位問題 05/01 00:38

ken327639: 推 05/01 00:39

whhw: 專業 05/01 01:28

sai307: 我看了殺小 好的那種 05/01 03:29

NicoNeco: 我來里洽就是要看這個 05/01 09:47

shadowkurumi: 印象中變態王子與不笑貓,有說姊妹移民美國還是加 05/03 15:27

shadowkurumi: 拿大就能結婚 05/03 15:27

deolinwind: 把30F看成母女井的窩去面壁了 05/03 22:47

gfhnrtjpoiuy: 醒交大師 跪ㄌ 05/06 18:57

stu25936: 我是不是走錯板了 05/07 09:19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