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前女友生理期竟下藥性侵 判刑8年2月、民事再賠9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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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44444 (有頭有手有腳會走路的動物不一定就是人~~)
時間 2021-10-20 1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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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828614 2021-10-19 20:23 聯合報 / 記者卜敏正/嘉義即時報導 屏東縣王姓男子前年1月到嘉義縣找曾姓前女友,趁機下藥將曾女性侵,適逢曾生理期也 不放過,曾女胞兄找到胞妹見其下體出血、多處血跡報警,還一度疑為凶殺案,王男被逮 捕後檢訊後依妨害性自主強制性交罪起訴,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2月,王上訴高院駁回; 民事判賠90萬元、可上訴。 本案審理期間,王男及其律師主張雙方合意性交、非性侵,並提出多項質疑,但院方不採 信王辯詞,認定王男以藥劑強制性交侵權行為,可以相信為真,依法判刑。 判決書指出,32歲王男與曾女原為情侶,王在南部任職業軍人,因曾女家屬對王男個性、 行為有微詞,雙方在2018年11月分手,曾女當時承諾送外套給王男,王隔年1月以此為藉 口約見面,當晚並借住曾女布袋住處,曾女則到兄長家住宿。 王男隔日下午約曾女外出買飲料、到釣蝦場後,並趁機對曾女下藥,趁曾女神志不清帶回 住處性侵,曾女雖然適逢生理期出血,王男仍強行性侵得逞。 曾女同事、兄嫂當天下午去電聯絡,發現曾女語無倫次、說話無力,曾兄擔心胞妹安危, 到曾女住處尋找、發現房間上鎖,立即借梯攀爬到2樓、破窗入房查看,發現床上多處血 跡,胞妹赤裸躺床上、神智不清,下體出血嚴重,曾以為胞妹被刺傷立即報警送醫急救; 王男則趁曾男破窗時從後門逃逸。 警方獲報發生凶殺案到場採證,發現曾女住處床上、地面、浴室都有血跡,聯絡醫院後發 現曾女雖神志不清但無明顯外傷,研判是經血,才發現王男犯行,申請拘票將王男拘提到 案,檢訊後起訴,曾女並提出300萬民事賠償訴訟。 王男審理期間雖辯稱合意性交,但院方透過相關證詞及醫院診斷書不予採信,依刑法強制 性交罪判刑8年2月、上訴高院駁回;民事部分也認定王男為滿足性慾,竟使用藥物對女子 強制性交,致使女方身心蒙受打擊,認為曾女請求精神慰撫金以9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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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brownie: 關的好 10/20 16:18

UooU5566: 現役軍人欸 關到頭髮變白 10/20 16:39

brella: 噁 10/20 17:57

whitefox: 碧血洗銀槍 10/20 19:04

magnumcxz: 都下藥了,怎不用加重強制性交 10/20 22:23

DK1121: 這是小事,不用修法。 10/20 22:51

YAYA6655: 前男友一泡90萬..... 10/20 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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