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灌醉女網友性侵…還拍猥褻影片上傳 遭重判13年徒刑

看板 sex
作者 orz44444 (沒有受教化(被改造)的8+9=看起來像人的動物)
時間 2021-04-27 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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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413975 2021-04-26 11:25 聯合報 / 記者陳弘逸/屏東即時報導 何姓男子犯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確定,未到案遭通緝,他化名躲到屏東。藏匿期間,透 過交友軟體認識女網友,趁她喝醉時,邀洪姓友人輪流性侵得逞,事後拍下猥褻影片上傳 至成人網站,遭被害人發現後提告。何、洪兩人皆遭判刑,何男因毫無悔意,遭屏東地院 重判13年徒刑,須賠償被害200萬元。 判決指出,何男有藥劑強制性交罪,經最高法院於2016年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確定,於 2017年4月11日未到案遭通緝,他便以假名「歐陽」躲藏於屏東,還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受 害女網友。 何男與女網友於2017年9月18日相約至墾丁遊玩,在酒吧喝酒時,因女網友不勝酒力失去 意識,遭何男帶回民宿性侵得逞,還邀約洪姓友人加入,並向洪說,「女網友很開放,可 以跟她發生性關係」,過程中,何利用運動相機,錄下猥褻影像。 事後何男將偷錄的影片,交由綽號「約哥」的大陸地區色情網站管理者,並於2017年9月 上傳至某成人網站,供不特定人士流覽。直到2018年2月10日晚上9時許,女網友的友人發 現受害影片;女網友得知後,憤而報警,並對何、洪兩人提告。 何男審理期間,供詞反覆,毫無悔意,也無意與女網友和解,更試圖卸責,甚至辯稱,拍 下的猥褻影片是由他人上傳;地院認為,何男毫無尊重女性身體及性自主權利,惡行令人 髮指,惡性重大。 洪男始終坦認犯行,答應賠償100萬元和解,已先行支付60萬元,與女網友達成和解,獲 緩刑。 經審理,屏東地院將何男依乘機性交、妨害秘密及教唆乘機性交等罪,併處13年徒刑,賠 償被害人200萬元;洪男則犯乘機性交罪共同妨害秘密併處2年徒刑,因洪與被害人達成和 解,緩刑5年。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慾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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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ERRIICC: 這種人不是直接殺死就好了嗎,法律真寬容。 04/27 15:28

Sarfate: 酒駕的先殺啦,性侵犯排到T2或T3 04/27 15:59

QQeevv: 一定不帥 04/27 16:14

wallowes: 奇怪,他把妹也太容易了吧... 04/27 16:19

ryanlee1874: 沒片?被騙? 04/27 18:21

jack852: 100萬1發...... 04/27 18:31

Sunerk: 13年 殺人是不是比較划算 04/27 19:02

cloudlight: 先看到影片再評論 04/27 19:21

QQbrownie: 這種人一輩子都沒資格出來 04/28 10:44

micheelhsu: 可憐 04/2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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