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路結識國小女童偷嘗禁果 軍人挨告10萬元和解獲緩刑

看板 sex
作者 orz44444 (人不能像豬狗一樣胡亂繁殖~~)
時間 2020-10-18 2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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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943213 2020-10-17 17:44 聯合報 / 記者邵心杰/台南即時報導 李姓男子去年8月服役期間,透過網路交友軟體結識年僅12歲國小女童,兩人發展火速, 在國小校園內無障礙空間廁所內發生性關係,女童父親發現後報警處理,李坦承犯行,與 女童父親以10萬元達成和解,同意給予緩刑,台南地院認李現役軍人犯對未滿14歲女子性 交罪,處1年6徒刑,緩刑3年,並禁止與女童聯絡,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2018年3月30日至2019年9月為軍人,現已退役,擔任水泥工。去年8月13日 透過網路上交友軟體結識該名國小女童,相隔10天,8月23日晚上8時30分,他騎機車載同 女童,前往國小1樓無障礙空間廁所內,未違反女童意願,兩人發生性行為。 案發後,女童父親發現不對勁,經詢問後得知內情,帶女兒到醫院驗傷,向歸仁警分局報 案提告,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李坦承犯行,認2人在交往中且為兩情相悅,一時無法克制自己情慾所致。台南地院審理 中,李與女童父親以10萬元達成調解,並已給付部分款項。女童父親表示,同意原諒李, 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並給予緩刑的機會。 合議庭認為,李素行良好,因年輕識淺,一時失慮,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應予非難,惟 考量李於本院審理中與女童父親達成調解,並已給付部分款項等情,顯見已有悔意,參考 李犯罪手段、情節等犯罪情狀,倘處以法定最輕本刑仍屬過苛,而有情輕法重,依刑法第 59條規定減輕其刑。 合議庭審酌,李為交女友,自社群軟體上結識國小女童,明知其性自主能力及身體自主判 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竟仍與女童性交1次,對她身心健全、人格發展、兩性關係的認知等 ,均有不良影響。 惟念其行為時並未違反女童意願,在偵查及審理中均坦認犯行,並與女童父親達成調解, 以及家庭、經濟生活等一切情狀,量處1年6月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同 時,禁止對女童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聯絡行為,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 場次。 -- 窮人想翻身靠讀書,窮鬼不會讀書想翻身只能靠抓交替~~ PS:廟公收留乞丐,乞丐趕走廟公,然後乞丐變廟公,廟公變乞丐,這就是抓交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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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1234: 十分之一桶金get 10/18 22:03

q210216: 台男又調皮了~這次12歲再下次是幼稚園逆?國軍素質可憐哪! 10/18 22:05

sy031653: 10萬真少,有律師幫忙,應該會超過100萬 10/18 22:23

jyekid: 有和解呀 10/18 23:02

rocit: 年紀越小 代價越低 這就是鬼島司法 兒童性犯罪天堂 10/19 00:19

hedgehogs: 吃真好 10/19 08:29

HBarnes40XX: 某樓不看內文?當事人就願意有和解 你照正常刑度判 10/19 09:05

HBarnes40XX: 你覺得會促成和解? 10/19 09:05

lunanightcat: 又一個跟國小交往的... 10/19 11:17

GBF8U572: 10萬還可以啦 當解鎖成就還是賺 10/19 12:42

ponrong: 提告願意賠償又替犯嫌求情~溫馨 10/19 13:11

vincentpon: 水泥工可能也賠不了更多 10/19 17:24

newking761: 幹,廢物 10/20 12:20

leaveleft: 跟國小交往還要幫忙擦鼻涕啊! 10/20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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