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抱怨小王「中出內射不戴套」 鹹溼對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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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時間 2020-02-22 12: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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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小王「中出內射不戴套」 鹹溼對話成偷情關鍵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76247 高雄簡易庭法官依民事訴訟「證據優勢原則」,認定兩人偷情已侵害丈夫權益, 判蔡男應賠14萬元。(示意圖) https://i.imgur.com/hN392fR.png
2020-02-22 11:38:39〔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蔡姓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已婚人妻,兩人多次相約做愛, 丈夫發現妻子出軌提告妨害家庭,但因證據不足,被檢方處分不起訴, 丈夫再提民事求償,高雄簡易庭法官依民事訴訟「證據優勢原則」, 認定兩人偷情已侵害丈夫權益,判蔡男應賠14萬元。 判決指出,王姓男子日前發現妻子疑似有外遇, 在手機交友軟體上與一名「學長」蔡男互動密切,甚至妻子還抱怨對方 「我從去年11月中跟你認識,到今年4月中最後一次跟你做愛, 我的記錄是做了7次,這7次你都沒有戴套也有幾次內射, 你有沒有想過,如果我懷了你的小孩怎麼辦?」 王男認定妻子出軌,提告妨害家庭,但蔡男否認犯行,堅稱只是打嘴砲, 沒有實際發生性行為,而王男也提不出其他具體事證,因此被檢方處分不起訴; 王男不死心,再提民事求償30萬元,開庭時,蔡一樣否認偷吃人妻, 還拿出檢方的不起訴書,證明自己沒有妨害對方家庭。 但法官認為,民事訴訟採取證據優勢原則, 與刑事訴訟採「毫無合理懷疑」之嚴格證明法則程度不同, 不以達到無合理懷疑程度,始可認定事實; 而王妻作證時坦承偷情,足以證明蔡男確實在知悉女方仍與他人有婚姻關係時, 仍發生7次性行為,加上兩人對話紀錄也顯示有不正常的男女交往關係, 因此判蔡須賠償王男14萬元,全案可上訴。 -- Q 人類基本需求2.0 ◢◣ 自我實現 創意.問題解決.真偽.自發性 S 自尊.自信.成就感 W ◢████◣ 社交需求 E ◢██████◣ 安全需求 E ◢████████◣ 生存需求 空氣.水.食物.住所 T ▄▄▄▄▄▄▄▄▄▄▄ 電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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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nis1121: 法院幫標價 一次2萬 02/22 12:57

bread220: 中出七次才越想越不對勁 02/22 18:49

jyk99: .... 02/22 19:06

ghoul125: 再吃人妻阿 02/22 20:04

wadekimo: 管不住小頭的,怎樣就是管不住,被罰錢也是或該 02/22 20:28

Numegg: 髒 02/22 22:32

inpin: 如果只是講講不就好笑了 02/22 23:13

willy4409: 先猜法盲根本看不懂 02/23 00:27

willy4409: 然後嘴檢察官恐龍 02/23 00:27

willy4409: 再捧民事法官英明審判 02/23 00:28

pacitic: 爽賺 02/23 06:10

DarenR: 賺14萬 02/23 07:23

dc151kimo: 女方還不是樂在其中?真的怕早就要求戴套或吃避孕藥了 02/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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