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80837678.A.4E3.html
→ crook0610: 律師到底在想什麼 02/05 01:38
推 yuran: $$ 02/05 01:38
→ dixieland999: 假設如果有案例是越想越不對勁呢? 02/05 01:44
噓 crook0610: 在本案中並非如此 02/05 01:52
→ tengobo: 所以你到底有沒有性侵 還是不只這一個 02/05 02:01
→ kenryu: 垃圾人渣 防你個雞掰禦權啦 02/05 02:09
噓 s2081332: 三樓在釣魚不要嗆他 02/05 03:34
→ s2081332: 不然就換我們在法庭行使防禦權了 02/05 03:35
推 hebemike: 被告的人權意在避免冤案 02/05 08:36
推 k1400: 我記得有釣魚釣到律師的,有興趣的釣友可以試試看 02/05 08:37
噓 zxcv4321: 法匠 02/05 08:53
推 histing: 律師為了錢可以講這種話 02/05 09:16
→ gameking: 老天給過他一次機會了 誰叫他另案又要被採DNA 02/05 09:27
→ wike: 只有兩人知道真相 那出來詰問也是各說各話 無助事實釐清阿 02/05 09:28
→ wike: 至於舉證困難 則用科學的DNA就能技術克服了阿 02/05 09:30
→ wike: 另一方又會說有DNA檢體 不能確認是否發生關係阿 02/05 09:34
→ wike: 會不會被害人是惡意報復被告 所以亂告亂說等等等 02/05 09:35
→ wike: 這時候監視器、通訊軟體:當我們在做甚麼 02/05 09:36
→ wike: 是兩情相願,私人糾紛來亂告,通常查看通訊內容有助釐清 02/05 09:38
→ wike: 漏字補充--另一方又會說有DNA檢體 不能確任是否"非自願" 02/05 09:40
→ wike: 有人因交往後續產生嫌隙 結果法官看了通訊軟體 又查看 02/05 09:43
→ wike: 雙方約定要去哪吃飯 去哪玩等等的活動 然後有照片有監視器 02/05 09:44
→ wike: 也能明白這不是非自願的阿 02/05 09:45
推 frogman1128: 律師黑心的,本來就是垃圾 02/05 09:45
→ hedgehogs: 法律是保障所有人,怎能用這個不一樣來選擇性使用 02/05 10:10
推 k2065k: 不知道被誰指控性侵,到底性侵幾個 02/05 10:39
噓 andyd: 法匠就是社會亂源,只會讀書考試何不食肉糜 02/05 11:49
推 hellomotogg: 被擄走好恐怖.... 02/05 12:06
推 JessyMessy: 到底強暴了多少人 02/05 13:22
推 bonbbon: 這就是台灣法律,作奸犯科的人才有人權啊 02/05 13:47
→ ctx1000: 恩 收錢辦事阿 02/05 14:45
→ denzheg: 只有犯人有人權,被害人有沒有就沒人管了... 02/05 15:10
推 althea0628: 律師法官有時最好摸著良心 不然後代也是報應下場 02/05 17:10
推 projectd7983: 下次換律師了 嘻嘻 02/05 18:21
推 oneIneed: 看推文真的一堆白痴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無罪推定都忘了 02/05 18:25
→ oneIneed: 倒果為因罵律師 你鄉民是因爲這個案件已經知道對方有性 02/05 18:25
→ oneIneed: 侵 在完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 不能詰問本來就是侵害被告 02/05 18:25
→ oneIneed: 權利 02/05 18:25
→ fanchi703: 台北律師公會律師王怡婷反駁...自古女人為難女人果然 02/05 18:39
→ fanchi703: 是至理 02/05 18:39
→ hotwingking: 律師挺防禦權也要看個案啊 這證據充份有DNA的 02/05 19:41
→ hotwingking: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無罪推定 你確定要拿來這案子講? 02/05 19:43
→ iampig951753: 當律師不為了錢,不為了客戶? 02/06 04:26
推 fishfishtt: 可能不知道擄走多少人性侵了,所以不知道誰告 02/06 05:54
推 Tawara: 羅士翔 02/06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