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愛我就要給我 18歲男4度性交15歲少女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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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variables (Speculative Male)
時間 2019-09-22 23: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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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23647 愛我就要給我! 18歲男4度性交15歲少女判6月 2019-09-22 21:0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歲廖姓男子被控前年起,強迫當時僅15歲的小女友小玲(化 名)和他4度性交,但廖男辯稱,作愛時雖對小玲「半推半就」,但絕未強迫她,小玲則 指稱,過程中雖未打罵她,但廖會說「愛我就要給我」,高等法院認定廖並未涉強制性交 罪的重罪,而是4個「與少女性交罪」,但考量廖未獲少女、少女母親原諒,判廖6月刑徒 刑,未獲緩刑,也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若廖上訴遭駁回,恐須入獄。 https://img.ltn.com.tw/Upload/liveNews/BigPic/600_phpH9fVyk.jpg
20歲廖姓男子被控前年起,強迫當時僅15歲的小女友小玲(化名)和他4度性交,小玲稱 ,過程中雖未打罵她,但廖會說「愛我就要給我」。(情境照) 判決指出,2017年7月起到同年11月、12月間,18歲的廖男和15歲的小玲是男女朋友,分 別在廖男桃園住處、小玲住處等地,共4度性交。但小玲母親、小玲指控廖當時違反小玲 的意願發生性關係,因此提告。 廖男應訊坦承和小玲4度性交,第一次性交時,雖然是「半推半就」,也有脫掉她的褲子 ,但沒有強迫、威脅她,並當庭提出20萬元要與小玲和解,但遭小玲、小玲母親拒絕;小 玲則指稱,廖雖未以蠻力毆打、強迫她,但要求她說「愛我就要給我啊」。 高等法院認為,即使雙方第一次性交時是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小玲仍有自主權,可 以決定是否要發生性關係,並未遭強迫、違反其意願而性交,且若是違反其意願而性交, 應不至於繼續發生性關係,審酌告訴人小玲、母親均不願意原諒廖男,判廖6月徒刑,仍 可上訴。 -- http://mbscnn.org/NewsList.aspx?CLASS=221 上座部佛教馬哈希尊者帝釋所問經講記77頁拆穿假佛法大乘騙局馬哈希尊者毗婆舍那講記(含法的醫療)說明如何修四念處增加智慧斷除所有煩惱。 https://santi4u.blogspot.com/ PTMC 馬哈希寂靜禪園 妙法蓮華經華嚴經心經金剛經梵網經(菩薩戒)、圓覺經楞嚴經大乘假佛經阿彌陀佛 藥師佛 大日如來大乘假佛 觀世音 維摩詰 龍樹 地藏王大乘假菩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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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tch8248: 愛我就要給我~樓下學起來 09/22 23:58

amiahhh: 各取所需,20不夠啦 09/23 00:01

arcc: 這招很爛但是有用XDD 09/23 02:43

honeylover: 性教育不能等阿 09/23 07:36

rexagi1988: 這招不是幾十年前就在用用到現在了... 09/23 09:01

prudence: 20過夜費不夠 XD 09/23 09:12

ahaw99: 爛招雖可恥但有用 09/23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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